作为产品的受众

2019-01-14  本文已影响0人  木青29

      作为产品的受众视角将受众物化为一种产品看待是典型的政治经济学视角,这种视角强调了受众的两点属性:一,在媒介运作过程中受众的商品性。人变成产品便带有了“无生命”属性,[9]进而可以推演到主观能动性的的丧失。二,资本和权力的缺乏导致受众的物化。所谓人的主体性的缺乏根源在于没有支撑传播权利的资本和权力,进而使得受众在强大的媒介资本面前总是显得被动甚至是处于从属被压迫的地位,而这种从属地位进一步让受众遭受了媒介和广告商的双重剥削。笔者认为,受众被看作是产品向我们揭示的核心要义就是作为产品的被随意买卖性且是一种基于剥削目的的无意识状态下的被买卖。

当然,无论是从传播权利的角度看社会内部的不平等,还是从资本和权力的角度来看媒介和受众的关系都有其合理性,但弊病也显而易见。首先,将受众物化为产品本身就显得过于草率,受众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作为社会成员存在,都是有主体性的。然而,受众商品论下的受众没有理性基础缺少辨识能力,成为了被媒介广告引导的“消费工具”而已。此外,基于主体性的存在人也是有差异的,斯麦兹却忽视了这一点,所以对什么样的受众被媒介吸引语焉不详,从这也能看出受众被当作一个无差别的整体概念。其次,受众作为社会的存在,传播过程也是处在社会环境之中,脱离更广泛的社会情境也是有问题的。因此,文森特·莫斯可补充道“受众不是消极的”。

简言之,这种单从政治经济视角分析问题的方法明显将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因素“屏蔽”了,一方面,受众被武断的物化成商品丧失了一切作为人的特性,另一方面,传播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性活动被简化为简单的经济生产和销售过程。而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学派自身研究方法的局限,他们强调经济的决定作用,人被简单的纳入了经济基础的范畴,因此缺乏对人的重视。不过,即便忽略这种研究方法本身的片面性不谈,其观点也无法具有较为普遍的意义。其植根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批判,看到的仅仅是商业媒介体制,而我国国营媒介体制之下的受众显然无法直接用受众商品论来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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