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毒鸡汤今日看点

我身披铠甲,却遇见了太阳

2016-12-25  本文已影响1733人  陶瓷兔子

周白是我所有的朋友里,最不像是我朋友的姑娘。

在我还穿着丑陋而宽大的,能罩下一头牛的校服在教室里背课文的时候,周白就已经攒下一个月的早饭钱,偷偷将自己的头发染成金黄色,被班主任叫到走廊罚站,那头金灿灿的头发尤其耀眼,她满不在乎的对着班主任的背影做鬼脸,一边冲我打个手势,我便知道,她又要翻墙出校门了。

如果说人以群分,那么周白和我,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从小学开始,我们两家就是对门,她常常在午饭的时候来敲我家的门,眨着那双圆圆的杏仁眼,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妈,“阿姨,你烧的肉好香啊,我都没心情写作业了...”,然后便顺理成章的得以分一杯羹。

我跟我妈告她的状,“周白就是找借口来蹭饭,就算是你不烧肉,她也不会写作业的,老师天天骂她呢。”

"不过就是一碗饭而已”,我妈笑笑,“你每天都能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可周白多可怜啊,你看,都没人给她做饭。”

那时还没有留守儿童这个词,周白的脖子上常年挂着家里的钥匙,而她南下赚钱的父母,三五个月才回来一趟,他们给她买很多的书,很多的零食和衣服。周白总是将衣服留下,却将书和零食全都塞给我。

"你负责好好学习,我负责好看就行了”,周白说,理直气壮的老师布置的作业揉成一团,潇洒的扔进了垃圾桶。

周白好看啊,那是真的好看。

我曾经无数次嫉妒她精致的酒窝,嫉妒她笑起来好像会流转的眼波,嫉妒她纤长的腰身和像小鹿一般健美的长腿,她长个儿早,早早突破了一米六五大关,而我当时一米五不到的身高,站在她身边像个还没张开的,木讷而丑陋的小孩子。

好在我并没有太多的机会跟她一起回家,从初三开始,她几乎每天都逃自习课,跟一群被老师称作“不良少年”的小伙子嘻嘻哈哈的结伴离去,到了高二的时候,她便索性连学校都不大来了,老师给周白的爸妈打过几次电话,大概是沟通无果,便也任她自由。

周白没有上大学,也没有工作,我有次回家的时候遇上她,晚上我们坐在小池塘边聊天。

"我有时候也在想,自己要怎么样才能变成一个好姑娘呢”,她叹口气,掏出一根烟正准备点上,好像想到了什么,又自嘲的笑了笑收起来。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他是个好学生,G大的,好像还是学生会主席”,周白轻描淡写的说。

我脑中顿时浮现出无数周白为了追求男神脱胎换骨成小白兔的画面,于是积极的给她出谋划策,从买衣服要选淑女屋,到每周摸准了课表去大课教室跟男神偶遇,甚至还给她紧急恶补了几句听上去特别高大上的伦敦腔以便在英语角搭讪。

不是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找到让自己变好的动力吗?

没想到,还没过两个月,就给我打来电话:

"我决定不喜欢他了,为一个人改变自己,真TM太累了太不划算”,我听到那头的打火机轻轻一响,她问我,“哎,你这周回家不?我想去纹个身,你陪我吧.”

我险些忘了,她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从小就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周白啊,怎么会按照我的剧本演戏。

很快,我大学毕了业,在离家不远的城市找了工作,而周白依然啃老,没有做过一份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也不肯去南方跟爸妈团聚,还像是小时候那样,每个月定期问他们要钱。

我明里暗里劝过她几次,她都是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看不起我这样儿,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可能我,就是注定没什么出息的那类人吧”,她说。

长大了的周白依旧很美,身边不缺男朋友,逢年过节总会收到很多礼物,想来过的不差。

我几乎毫不怀疑的认为,这就是她的一生了。

周白遇到大李的那年,二十四岁,正是事事不顺的本命年。

大李不帅,也一点都不酷,甚至还有点微微的肚腩,据他说,那是IT工作长期伏案的结果,他和周白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而周白当天,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对面还坐了这样的一个人。

大李喜欢周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但周白看不上大李,却是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的事实。

对于大李的追求攻势,周白还是坚持自己一贯的策略,不拒绝,也不答应,大包小包的礼物提回家,约饭约咖啡十次却应承一回。

周白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不知道大李花了什么样的血本,才让周白答应了和他一起吃饭。

车上周白习惯性的正要点烟,就被大李制止,他单手在方向盘旁边的抽屉中摸了一下,扔给她一条女式烟,“上个月去日本出差专门带回来的,你烟瘾这么大,这个对身体好一点。”

周白一愣,“你喜欢我抽烟?”

"我喜不喜欢没关系,但是你喜欢啊”,他开着车,完全没看周白一眼,“我既然没有办法让你不喜欢,就想尽量把最好的给你。”

周白撩人无数,也被撩过无数次,这并不是她听到的最肉麻动人的情话,甚至连一句表白都算不上,或许是那女士烟薄荷的香味太过浓烈辣眼睛,一向号称刀枪不入的周白,忽然有些想哭。

她被很多人喜欢过,却从来没有人爱过她。她以前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像是在暗夜里一个人走了很久,忽然看到了光。

他们喜欢她巧笑倩兮,喜欢她秋波盈盈,喜欢她长腿大胸小细腰,却从没有人,喜欢过她这个人,原原本本,完完全全,以及她所有的坏习惯。

有些人想要占有,有些人想要改变,有些人想要征服,但她从未遇到过任何一个像大李这样的人,毫无条件的,接受她的缺点。

周白慌了,第一次像个陷入初恋的小姑娘一样束手无策,她在深夜打电话给我,“我觉得我配不上他...我要是现在开始改变,会不会太晚?”

她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有时还加班。周末也给自己报了两个培训班,风雨无阻的去学习,我看到过她的笔记,好像是要把自己的学生生涯全都补回来的架势。

她报了成人自考,大李陪着她一起,我远远的看到周白站在布告栏那里抄着课表,微仰着脸,卸下一身防御和叛逆,柔顺洁白的像是一个小女孩。

他们领结婚证的那天,是周白二十六岁的生日,也是两人恋爱两周年的纪念日,她辞掉了小公司里文员的工作,一步步从酒店服务员做到了大堂经理。

有人说,最好的爱情是你走进去的时候是个女孩子,走出来的时候是个女人,但对于周白来讲,最好的爱情却是走进去的时候是个女人,带着一身的沧桑世故和算计,而走出来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天真柔软的孩子。

真正的接纳和爱,并不是挑挑捡捡的评头论足,而是爱那个完整的你,连缺点也会尊重。

我家的旧影集里还保留着周白上中学时候的照片,一身的桀骜不驯,一脸的无所畏惧,骄傲中藏满了惶恐,叛逆中又藏满了委屈,她的混沌度日,她的玩世不恭,像是一层自以为坚强的壳,而那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伪装,终于在爱中脱下了铠甲。

每个人都像一把火炬,有一些生来就能熊熊燃烧,而另外一些,她们等待着被点燃,被唤醒,直到遇到自己的太阳。

这或许,就是爱情最伟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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