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歌响起
周日下午一点。一间约七、八平米的屋子。她坐在小凳上——从床、行李箱、饭桌、衣架等等中给小凳抢出来的位置——摆弄着手机。她正在午睡的四岁的儿子被手机的屏幕光惊醒,他说:“妈妈你又要出去吗?”
她:“今天妈妈不出门儿,妈妈是在算账。”
儿子:“啊,真的不出去啦,今天过节吗?”
她:“真的,快睡吧。”
她在手机上列出账单:
出:车费 十一元
TT 二十元
罚款 二千元
桐桐的寄养费 五佰元
幼儿园 二千二百元(原幼儿园未退八百元 新幼儿园入学费一千四百元)
入:八百元
她觉得头晕,气短,想和儿子一起睡会儿,可无论是坐是躺,八天前的那个下午都不会放过她……
微信,附近的人:约吗……单次八百……宾馆……甲:我们仨是一起上啊,还是一个一个上……你这钱也太容易挣了,闭眼睛停尸呢,你得退我三百,要不他俩也不X你了,不退是吧,好,你俩上这屋来,给她拍视频……乙:哈哈,挡脸,不挡胸啊……丙:把她内裤扔了,我说你也用不着穿这玩意儿啊……甲:还不退,是吧,你俩,把她高跟鞋跟儿砸折……丙:报警?我们可不怕报警,你报吧,你出来卖,警察叔叔能给你敬礼啊……警察:好好谈谈,能不能和解……丙母:谈啥,我儿子要考不上大学咋办!损不损,小孩都不放过!她退钱,还得给我儿子每年拿五千检查,万一我儿子染上病咋办……甲、乙:对,也得给我们拿……她:喂,王老师,我是桐桐妈妈,能不能麻烦你照顾桐桐几天,我有事(丙母:卖淫被抓了,不要脸)……甲:我们都听阿姨的,她不给我们检查费,我们就不和解,罚款我们认,反正不用拘留……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卖淫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XX……系第一中学高二一班学生……因不满十八周岁,无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故对其毁坏财物、敲诈勒索额行为不处以行政拘留,单处罚款二百元……
她猛然起身,在账单上新列一条:复印费,一百份,五十元……
第二天早七时三十分她带着一百份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到第一中学门前。
“升国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国歌响起,她望着徐徐升起的国旗,渐渐泪湿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