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老师
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很多,几乎每年都要换一个,芳芳老师只是其中之一,但确是印象中最深刻的一个。
因为父母都是小学老师的缘故,从出生的时候开始,我就在学校里生活,直到21岁大学毕业之后,我才算真正踏出了“校门”。在我生命的前12年里,都是在小学里渡过的,而且不止在一所学校,随着父母的调动,我们一家几乎在乡里的每一所小学都生活过,直到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父母都调到了乡中心小学固定下来,也是在那时候认识芳芳老师的。
芳芳老师是我四年级的语文老师,最初认识她时她还没开始教我,因此也不是很怕她。那时她也刚刚师范毕业不久,因为离家有点远,平时她也住在学校里,到放假的时候才回家,因此也有很多和她玩耍的机会。
那时候在学校里生活的孩子不少,大概有5、6个的样子,我和弟弟就是其中之二;在学校里住校的老师也不少,主要是外村的老师,以青年老师居多。因此,下午放学后,这些青年老师(不管男女)的卧室兼办公室,便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场所。或许青年老师身上没有太多压力,很自然的就和我们这些“好生”(与“差生”相对,因为家长都是老师的缘故,我们这群老师子弟的学习成绩一般都挺好)能玩到一起,他们也很乐意带我们一起去散步;特别是青年的男女老师在一起的时候,有孩子在场能缓和尴尬的气氛,我也就这样经常夹杂在青年老师们的中间。
芳芳老师算是诸多青年女老师中最漂亮的一个了:小巧的鼻子正好在圆圆的脸蛋中间,下面是薄薄的嘴唇,一抿起来就能见到两个浅浅的酒窝;头发不长但很黑,是那时比较流行的齐耳短发,额头前是整齐的刘海,半遮半掩着一弯细眉;眉毛下面则是一双明亮而又迷人的眼睛,闪烁着晶莹的光芒。
因此,芳芳老师经常收到青年男老师邀请,但每次芳芳老师受邀出去的时候,通常都会带上我或者弟弟,不明就里的我们自然很开心,除了能一起爬山、玩水之外,最大好处就是每次出去时买到的零食总有我们的一份,这也算是儿时最实惠的记忆之一。
芳芳老师还多才多艺,既能弹琴,也会唱歌,还能写一手好字。不过这些开始时并没有成为儿时美好的回忆。也不知受什么观念的影响,当时觉得弹琴唱歌是女孩子的事情,男孩子应该好好读书,才不能去学这些呢。但是顽皮的我们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别人弹琴的时候捣乱上一番,然后快速的跑掉,让人气不过,但又追不到——这也许也是小男孩想引起女孩子注意的一种方式吧!而每当芳芳老师弹琴的时候,我们就会收敛很多。
那时学校里唯一的一台脚踏风琴就放在她的房间,每到晚上的时候总能听到她房间里传来的琴声,或欢快,或忧伤,或低吟,或浅唱。她有节奏的用脚轻轻的踏着风琴,细长的手指轻柔的拨拂着琴键,头不时的随着音乐的旋律点着,头发长时能遮住整个脸,短时恰好能遮住半个酒窝。伴着她那柔美的歌声,我们这几个顽童像着了魔似的跟着音乐的旋律,或趴在窗台上,或盘坐在房间里,静静的听着。但每当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这些小男孩总会一哄而散的跑开,因为芳芳老师弹完之后总会对着窗台上的我们说“想学的话我来教你”。那时候觉得弹琴是女孩子的专利,如果自己跟着学,传出去会被其他同龄的小男孩嘲笑,就不能愉快的跟他们一起玩耍了,所以总是在快结束的时候就跑了,但想起没有在小时候培养音乐细胞,至今也还后悔。
相对于弹琴,练字的印象倒是更深刻,小时候我的字不好,父母总说我的字就“像鸡爪子抓出来的一样”,天天逼着我练字。字帖就是芳芳老师写的字,她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把汉字所有的笔画都写下来了,用一张大白纸写着。还有示范汉字的笔顺,至今也依然能清晰的记得“点横竖撇捺提”这个几个基本笔画的例字,也还记得“橫折折撇”与“横折折折”之间的区别,甚至还记得最后一个例字“女”字的第一笔是“撇点”而不是“撇捺”。
字帖写好之后,父母如获至宝的把它贴在了我们放书桌的那面墙上,那娟秀的字体便成了我和弟弟晚上写作业前临摹的必修课。也是从那时起,我才知道芳芳老师是我堂舅(妈妈的堂弟)的未婚妻,所以才给我们写了字帖。当时的我很贪玩,总想以各种理由逃脱,虽有一万个不愿意,但在父母严厉的监督下,每天晚上还是得乖乖的练字。练了一段时间后字里行间也透着几分秀气,但很遗憾的是刚要来字帖不久,我就在一次玩耍的时候右手脱臼了,整整包扎了两个多月,为此我还留级重读了一次三年级。当时父母心疼,就没让我继续练字了,很快写的字又回到了“像鸡爪子抓出来的一样”的状态。直到上大学后,下决心每晚上写一页毛笔字坚持了一年后才有所改观,这是后话,但芳芳老师那娟秀的字体仍然在脑海中有着深深的印记。
上到四年级,芳芳老师终于在课堂上教我了,主课教语文,副科就很多了,音乐、劳动、自然都有。那时候的小学老师都是这样,她和另一位老师几乎把我们那个班所有的课都承包了,一个是上语文加上若干副科,另一个则是上数学加上若干副科。那时候上语文课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每篇课文后的作业一“朗读并背诵课文”,一二年级还好,就那么几句话,对我这个“好生”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还成为了一种可以炫耀的资本;但上三年级之后,课文的篇幅长了,背起来有难度,但想到自己“好生”这个身份,大多数时间都得捧着一本语文书在那里背着。也没明白为什么三年级之后的考试是要提炼中心思想,而不是默写,这种炫耀的资本在三年级却转化不了实实在在分数,每每背完之后总是很失落。不过到芳芳老师教我的时候有所改观,她虽然也会要求背诵,但也不怎么抽查,即使抽查到了也不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们,只是让我们回去再好好的背一背。这不仅是“差生”的福音,对我这个“好生”来说,也是件好事,终于可以把这个炫耀的包袱放下来了,毕竟老师都不要求,不背也行,父母那关也就能过去了。
其实我最喜欢上的还是芳芳老师的音乐课,因为在上课时学唱歌,毕竟不用担心来自其他同龄男生的嘲笑,反正大家都得唱,谁也没有了嘲笑谁的资本。音乐课上,芳芳老师总喜欢把脚踏风琴从房间里搬出来,一般都是后排高大一点的男生去搬,像我这种一直坐第一排的男生,虽然很受宠,但惟独这事情几乎插不上手,也未免有些失落。这在学校里也只有芳芳老师会这样教音乐课,脚踏风琴搬到讲台前,边谈边唱,或者她领唱,我们跟唱,她同时用琴声和着,每次音乐课也成了那时奢侈的享受。
芳芳老师不像其他老师一样完全按照音乐课本来教,也不像其他老师一样带着浓重的口音教我们反复的唱“红米饭那个南瓜汤”,她会教我们唱很多好听的歌曲,老歌、儿歌、情歌,或者是最新的流行歌曲,都能把我们引到一个别样的情思。《乡间小路》的欢快与明亮,《橄榄树》的深情与孤独,《花纸伞》的思念与乡愁,《北国之春》的叮咛与嘱托。孩童时候的我虽不能完全理解,但这些歌声有如点点春雨,滋润着童年的心田;又如阵阵春风,抚慰着孩童的心灵,或柔软、或安详,是那么的舒适,又是那么的温柔。
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到我上五年级的时候,芳芳老师就和堂舅结婚了,因为堂舅在省城工作,芳芳老师也把工作也调动到了省城,自此能再见面的机会也就少了。当时虽然有些失落,但也很快就被玩耍给遗忘了。想着以后不用再在“舅妈”和“老师”这两个称呼中踟蹰的时候,心中也少了一份离别的忧伤,说不定过年再见到之后,还能给个红包呢?但是后来再见到芳芳老师时,已是多年以后的春节,自己已经上大学了,因为来去匆匆,也仅是嘘寒问暖式的寒暄,通报了一下最新情况,得到了些许赞赏,以及那笑容里缀着的浅浅酒窝。
芳芳老师离开学校之后,童年也一点一点的结束了。我上小学时还是五年制,五年级就是毕业班了,从那时候就开始了周末的补课生涯,数不清的模拟试题和复习考试,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把童年的时光模拟掉了,也把少年的时光复习完了。直到现在回想起来,童年最愉快的记忆,还是和一群青年男女老师一起郊游、一起下河、一起散步、一起玩乐,听他们弹琴,也听他们唱歌,不是铿锵有力的革命进行曲,而是春风化雨般的柔和与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