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悬疑】黄雀--林海篇(1)
噩梦一般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头,恶魔一般都穿着彩色的衣服。
序言
江州市河东郊区附近 2012年3月
江州市灯火通明,特别是从这片幽暗的灌木丛中望过去,那里仿佛就是一个阳光照耀下的肥皂泡,不断变化着颜色。男人拖着两个蛇皮袋向一辆灰色的汽车走去,夜里的雾,像是这片破旧楼房的叹息,呻吟着、弥漫着,在低矮的山墙下蜷缩着,在吱嘎作响的木门边蹒跚着,它在午夜时分静悄悄地出没,直到太阳的出现。
男人打了个寒颤,把大衣领子往上拉了拉,他用一只手把两边的领子紧紧合在一起,另一只手擦着堆积在脸颊上的湿气和血。他开心地吹着口哨,但这声音就好像被这浓重的雾给吞掉了,消失了,静悄悄的,连回声都没有。
他第一次杀人。他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
巨大的鞋底沾满了血,踩在卵石路上有些黏滑,每次抬起脚,鞋底总会有一丝被地面轻轻拖拽的感觉,鞋底和地面之间拉起无数条血丝,他没想到杀人,但他知道杀人后要怎么办。
他穿了一双四十六码的运动鞋,鞋子的前后都塞上了破布和海绵。
他有意要留下脚印,留下许许多多的脚印。这些将是一个大个子留下的脚印。脚印将从这栋旧楼开始,延伸到大楼后边的小山丘旁的河边,还会在河对面留下几个,然后就消失了。
最后,男人把两个蛇皮袋连推带搡地塞进后备箱,微笑着用手拍了拍,“砰”地一声用力关上。
车子来到了脚印消失处另一边的一片树林里,寒冷的夜风吹得男人的身体微微战栗。远处山坡看起来是最合适的地方,周围灌木密布,陡峭难走。
太棒了!男人想。
他拖着袋子,吹着口哨,一步步地向那个合适的地方移动。袋子很沉,所以口哨声断断续续的,空气不错,天上的星星也很多,像是一块蓝缎子上撒了许多珍珠。美好的生活又要开始了!我都快忘了它的样子了。不过我很快就可以知道了!
此刻,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已经到了那里,把两个袋子埋到了地底下。
这仅仅是个开始,命运的轮盘一旦启动,就别想停下。
是他!而不是其他任何人干的,他自己解决这麻烦事,没有任何人知道!
太棒了!
女人侧身紧靠着林海的身体,一只手搭在他的胸膛上,发出圆润的呼吸声。她的眼睛微微闭着,嘴角上扬,微笑着好像要说些什么。她年轻、丰满的身体因为刚才的激情而湿润着,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淡淡的微光。
狂欢般的快乐之后是无尽的空虚,就好像从大厦的顶楼一跃而下,瞬间坠落到底面……
林海轻轻坐起,从散乱在地上的衣服里摸出一根香烟,静静地点燃,在微弱的火光与烟雾中,他默默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正了正领带,回头望了女人一眼,走出了房间。
从淮海路左转之后,周围变得一片寂静,路旁天鹅形状的路灯投射出一环环的灯光,时而发出“吱吱”的响声,晚风中的枝叶微微摇动,风和叶之间的摩擦发出一声声轻叹。
在往前走就是家了。
这一带是江州市的老城区,最新的建筑是一座大型超市,也有七八年的历史了,林海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十七年。
十几年前,江州的房价还没有这么高,加上楼层很好,环境清幽,距离地铁站只有五六分钟的路程。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林海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当时还欠了不少债。到今天,他想起来还在为当年的决定而感到庆幸。
上弦月,林海喜欢月亮,她明亮而不灼人,她将美丽的事物撩动得更加明艳,并为不美的事物遮掩瑕疵。
“灰狗”慢慢地行驶着,生怕打破这份宁静。“灰狗”是林海给这辆古董捷达车的名字,它陪了林海十几年,忠诚且可靠。车里放着披头士的《yesterday》,经典的旋律加上列侬那磁性的嗓音从“灰狗”带着轻微电流声和爆裂声的喇叭里传出,让林海感叹时间的无情与磅礴。
林海将车子停在小区一角,闭上眼睛将头靠在汽车的头枕上,享受这难得的安逸,此时的歌已经换成了《Can't Buy Me Love》。良久,这个中年人,看着公寓的人口,深深叹了一口气,推开车门,摇摇头走向那里。
和其他女人幽会之后,林海总是不知如何面对屋子里的妻子。就像一个靠抄袭得到高分的学生,欣喜过后更多的是心虚,也许还有一点点恨。
林海掏出钥匙,小心地不让自己发出声音,至于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只是不想发出声音。平时,林海说完一句“我回来了。”就不再吭气,然后弯下身换上拖鞋,默默地从妻子身边走过。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乌云般压抑而粘稠的尴尬气氛。
不知哪位名人说过,孩子是夫妻关系的润滑剂,不管多么尴尬的场景,只要孩子一掺和,气氛准会变得柔和起来。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但从孩子上大学起,这种尴尬就无法避免了。
从进入家门起,林海胸前就好像坠上了一块大石头,让他喘不过气,直不起腰。
脚步沉重而又无声无息地走进书房,从公事包里掏出今天的报纸,摊开后往脸上一遮,就像把头插进沙堆的鸵鸟,假装不看,不听,不说,不想……
两年了,一直如此。
妻子也从来没有为此多说过什么,她总是那副贤妻良母,逆来顺受的样子,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妻子从不多问。这让林海有种获救的感觉,但更多的是忐忑。
她偶尔会问:“今天又是加班吗?”或者“要注意身体”之类的话,语气总是十分平和,看不出一点责怪或怀疑的意味。
有时和妻子四目相接,两人都客气地微笑一下,然后各自低头、转身或走过,尴尬中的尴尬。这种程式化的微笑,会随即便从林海脸上消失。
妻子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那种美女,时间好像对她特别宽容,走在路上仍然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但在林海看来却无比厌恶。
她为什么和从前一样?为什么她要这样?她究竟知不知道我的事情?她到底在不在乎我?
不,她一定不知道!任何女人都没法忍受丈夫出轨,而且是这么频繁的出轨。不对!也许是肖雅真的很能忍,又或者她在计划什么,或者她根本就不在乎……
每到这里,林海就强迫自己停止再想下去,因为这是一个无尽的循环,这个循环让他头痛欲裂。
罪犯最痛苦的时候是宣判之前。
林海是江州某银行的副总经理,每月收入颇丰。而妻子以前是个记者,事业上同样是顺风顺水,但后来孩子的出生之后,工作和生活两边跑的日子,让两个人心力交瘁,一番权衡之后,妻子做起了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
二十年来,在林海的眼里,她好像总是挂着微笑,眼睛眯成一条缝,身上总是那件灰色带粉色格子肚兜的家居服。
同时们都夸林海娶了个温柔漂亮又会持家的好妻子,他开始也非常受用,但慢慢地这句话变得刺耳起来。
有科学家研究,一段爱情只能维持十八个月,之后就会变成另一种,至于变成什么,谁也不知道,也许是亲情,或者友情,又或者是厌烦和恨。
现在的他只觉得肖雅是个一无是处,毫无情趣,全靠他养活的家庭妇女。特别是儿子上大学之后,失去了润滑油,这辆车是再也跑不动了。妻子的冷漠,自己的冷漠,无边的冷漠。
你爱她时,缺点也是优点;你不爱她时,优点也是缺点。
人生赢家估计就像林海这样,不管做什么事,都会心想事成,想睡觉的时候,自然有人给你递枕头,你想喝水的时候,自然有人给你拿杯子。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儿子上大学的同一年,他和同事喝酒时,在酒吧认识了李苏。
李苏小他二十岁,未婚,酒吧的服务生。林海第一次见到李苏是在一个小型的派对上。这个派对是银行的同事们办的,为了庆祝林海当上副经理。他们经常搞这种派对,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钱就是用来挥霍的。对于这个属于自己的派对,林海还是非常开心的,虽然对于这帮同事的观点不敢苟同。他觉得钱可以用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就算是存起来也可以获得一种积累的快感,而挥霍的快感只能越来越少。
酒吧里到处都是由古董般的物品装饰着,大厅中间立着一棵装饰树,上面系着一个巨大的蝴蝶结,蝴蝶结下面的飘带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几个字,太潦草了,估计是某个名人送的,放在正中间以彰显酒吧的品味,装饰树后面的墙上挂着一幅欧洲风格的仿古油画,好像是几个女人在割麦子,整个画面是金黄的色调,旁边是一个古色古香的长条形吧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穿着黑色马甲和白色的衬衫,戴着白手套在吧台后面擦拭一个高脚杯。酒吧的一角还有一台很古旧的前苏联的留声机和一架小钢琴。这个酒吧温馨浪漫,令人陶醉,散发出一种慵懒、小资的气息,林海在这里感到放松和惬意,就好像这里是与世隔绝的避风港。那次以后他会经常一个人到这里喝上几杯。
一个人的寂寞是有气味的,冷冷的,苦涩的,一种类似稀释了的巧克力饮料的味道,这种味道让年轻女孩儿们疯狂,李苏就是这样的女孩儿,她疯狂地爱上了他。
至少林海是这么认为的。
林海也曾经想过,自己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子,相貌肯定不如小伙子,体力方面更是,李苏到底看中了自己哪一点?或者是人们常说的,为了钱?但仔细想想,李苏从没有问他要过一分钱,甚至有时连开房的钱都是她出。这让他更加相信李苏只是爱他这个人,这个成熟且带些苦涩的老男人。
这次见面早就在日程之上了。早晨出门前,林海告诉妻子,会晚点回家。
妻子仍同往常一样,带着一如既往的烦人的微笑,侧着身子说:“要注意身体哦。”
“哦,那我走了。”平时他总是一声不吭调头就走,但偶尔也会因为愧疚而多说两句,比如今天。
林海把安全带系上,把排挡换到倒车的位置。林海每次离开家时,总是会透过他的变色近视镜仔细凝视眼前渐行渐远的房子,不知道下回再看见它时,会变成什么样子。林海觉得,一切都在变化,而且是急速的变化,而自己害怕这种变化,今天还光鲜亮丽,明天可能就穷困潦倒。
银行的工作十分忙碌,堆成山的报表、开不完的会、见不完的人,让林海在工作时根本没有时间想其他的事情,包括诱人的李苏和讨厌的妻子。
桌子上的电子钟“叮”的一声,终于挨到了四点半,林海将西服搭在胳膊上,和平时一样和单位的各个同时道别,迈着同样的步子走出了单位,开车来到河东区的“四季酒店”。
在外人眼中,林海无疑是成功的。
母亲在他五岁的时候生病去世,父亲没多久因为酒后驾驶,出了车祸也死了,他被送进了孤儿院。在这里,一切都得小心,起床晚了,会挨打,所以林海养成了守时的习惯,吃饭剩了米粒会挨打,所以林海养成了节俭……林海刚进来的时候只是一个小不点儿,不时还会受到其他大孩子的欺负,所以他慢慢地进化出了一层厚厚的壳,不管什么事情,他都会做得很小心,哪怕一个小小的细节,都要检查几遍,虽然慢,但很有效。林海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好,而且不是一般的好,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名列前茅,而现在,金钱,地位,名誉,娇妻……一切的一切,林海把这归功于自己长久以来养成的谨小慎微。就算是现在的妻子,也是自己在多方考量之下,做出的在当时看来无比正确的选择。
酒店位置比较偏,七拐八拐的,本来不远的路程愣是用了将近半个小时。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大概也是因为位置偏僻,不大好找,不容易遇到熟人吧。
酒店地处郊区,又毗邻星月公园,从窗户向外看去,一大片葱郁的绿色。对于久居城市的人,这就是最好的风景,特别是林海,让他想起父母健在时,自家后院里繁茂的植物。
自己不曾拥有的真的是最好的,就像这片城市中的绿色。
但是今天恐怕是没法欣赏窗外的美景了,从中午开始就阴天了,云层越来越低,越来越厚,颜色也慢慢变成了铅灰,甚至分辨不出太阳的位置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黏糊糊,湿漉漉的味道,似乎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
尽管在外衣,变色镜,帽子的掩护下,大厅里坐着的年轻人还是让林海感到一丝害怕。他是谨慎的,但认识李苏之后,林海的谨慎已经耸动了许多,他又是觉得自己就像变成了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冲动、毛躁、缺乏耐心。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林海对李苏才这么如痴如醉。
结婚二十年,孩子离巢,无休止地工作……让林海有无尽地空虚,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林海的心里好像破了一个大洞,空空的,冷冷的,以至于每次衬衫碰到胸口位置,他都感到难受。
他知道那个洞是什么。
林海发现自己一路走来,就像是一个机器,所有的事情都要经过精心计算,从来没有真正从心底爱上一个人,从来没有轰轰烈烈地活上那么一回。
他当然不缺女人,对妻子,以及其他交往过,甚至上过床的女人,许多都抱有好感,但无论哪个,都没有那种让整个身心都燃烧起来的切实感受。人的欲望是无限增长的,拥有了这些,还想拥有这些,此刻的林海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生命留下这样的遗憾!李苏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
林海其实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迷上了她哪一点。她的脸蛋不是非常美,和妻子比起来要逊色许多,如果放在人堆里绝对不是出彩的那个,身材娇小,不过配上紧身的衣服,倒也凹凸有致,举手投足间透露出一股年轻的朝气,和她在一起,自己也变得活泼和冲动起来。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个,又好像不是,到底是什么呢……
林海知道自己现在要做得事情有多么危险,但阳光世界带来的丰美战胜了它所带来的的危险。
他会后悔这次幽会,永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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