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
很少见的这么有趣可爱的灵魂,马尔克斯第一次这个名字出现在我的认知里是在《百年孤独》名声大噪的时期,中国很多文人都谈到这部伟大的作品,而今天让我最喜欢的书并不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而是这本自传体的书籍《活着为了讲述》,这个书名就特别令我沉思。
活着为了讲述,这也就是我刚开始写作的初心,但也有点差异,我的讲述是为了爱情,五年前我第一次开始记录生活,渴望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生活,那时候我刚刚陷入热恋,是二零一四年的那年,我喜欢上一个美丽活泼隔壁班的女孩子,而当时的教育是特别死板而且封闭式的教学,往往只有下课十分钟的时间供我们谈情说爱,陷入爱情疾病的男女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的,可况这短短的十分钟,我们开始用纸条传达着自己的相思之苦,而上课往往总是煎熬的,那段时间从某些意义上塑造了我的性格,这种性格是坚忍和等待,直到现在我的性格里有着这样的血液,它逼我反思和沉稳。
但纸条上那些断断续续的文字,像写在剧本上的某些对白,有时候我觉得繁琐和缺乏自己生活情趣,于是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准备开始记录自己的生活和情感,我渴望告诉那个女孩子我的一切,在某一天,我想告诉她我多么多么爱她,那时候的我最爱幻想这么一个故事:我跟她跨过各种磨难结婚了幸福的在一起,五十年后我们又办了一个金婚,我拿出了写了五十年日记的笔记本,大大小小的本子堆成一座小山,记录着我们相识相知相恋相爱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那时候她泪眼婆娑,眼角里流出幸福的眼泪,我擦干她的眼泪,端起她的脸庞,我轻吻着她额上的皱纹,告诉她,“我的老婆殿下,我爱你,一直爱你,直到现在我活成了一个老头,即使我们走过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长跑,但我一直爱你,年轻时,我爱你的年轻漂亮,那时候你像光芒万丈的阳光照亮我的生命,现在,你老了,我依旧爱你,现在你像静谧暗香的夕阳一直陪伴着我,现在的我也老成了一件旧家具,对一个老人来说,陪伴是世界最美的风景,”
爱情有那么一种魅力,使痴情的人永恒的活在甜蜜的过往里,在今天,二零一九年的今天,我至今留着那些零零散散的纸条,我至今写着关于生活关于自己情感的文字,即使我跟她已经分开两年了,即使那些回忆开始慢慢不自主的丢失,即使她已经变成别人的女朋友,但我依旧保持着对爱情的某种期望,渴望写着自己最真诚最炽热的欢喜和对生活的热爱或者迷茫,但我开始明白这些道理,我的文字开始变成我生命中的某些意义,我写的文字里不再是那种只有爱情单一色彩的文字,开始有对生活本身意义的思考,开始对自己本质的思考,开始有对自己终极归属的思考。
当我意识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发现,我这个时代是站在人类历史上最好的一个时代,我意识到历史上的那些伟人都只是我脚下的基石,我站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上,这是一个崭新的日益昌盛的时代,这个时代有着独一无二的文明的起点,我站在巨人的肩膀拾阶而上,这个时代也有着这个时代的不巧,有村上的迷茫,有马尔克斯的孤独,有着特蕾莎修女的仁心济世,有着曼德拉种族歧视的废除,有着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有着马克思哲学,康德哲学叔本华哲学黑格尔哲学的日益完善和发展。
巨人总是在巨人的基因里诞生的,当我也处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时,我的思考也超过了当代的局限和眼光,以一种更高更远的目光来追寻那些终极命题的思考,这注定是不被常人所理解的,但无妨呀,我性格里的东西可以疗愈自己,我有着强大的自我教育能力和成长思维,我相信永远在改变,生命的列车永远在向前,就像我们作为人终将走向死亡,但我们生命的意义在奔赴死亡的路上超越死亡。
谈到死亡,我有这样一种大胆的想象,人类总有一天会灭绝,像史前的恐龙一般变成化石,但人类灭绝就等于不存在吗,我想说不是的,即使人类某天在这个世界上灭绝,那些文明的种子通通毁灭,但我相信,人类思考万物的本身,比存在更合理,这么说来我好像偏向于唯心论,但我也这样想,存在是依靠存在本身存在的,在客观世界里,我们必须要遵守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但同时我们也要去寻找客观世界以外的东西,这些东西需要想象力,需要创造力,需要发展力,这些东西共同造就了我们文明发展的起源,共同改变着这个时代的某些东西,和某些意义。
我更这样辩论道,唯心论和唯物论不应该是对立的东西,那些支持唯心论和唯物论的伟人前辈们是不是有可能是时代的局限而对立成两个派别,在这个基础上我这么认为:唯物论促进唯心论的发展,唯心论基于唯物论发展,但又促进唯物论发展,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东西,没人知道唯物论唯心论哪个是本源,就像没人知道鸡和蛋哪个是第一个诞生的东西,但现在的我个人觉得唯心论和唯物论不应该是被争论的问题,这两种颜色分开都不是最本源的颜色,试着融合在一起会不会是一个新高度呢?我不是哲学家,我不知道,我只负责胡思乱想。
扯远了,回到马尔克斯的作品来,这本书是自传体的,翻开这本书我就被吸引了,这本书是作者对自己七十年人生的记录和思考,把活着的生活变成永恒的文字,这些文字这些回忆是断层的,一本书不可能完整的作者生命里大大小小的美好,但某些事情的意义使作者成长和改变,故写下这本厚厚的《活着为了讲述》,我喜欢这些文字,这本书我也是必须要说到这么一个高度:这本书如此鲜活的写出作者马尔克斯的平凡人的平凡生活(相对于六十亿的故事,我觉得作者还是很平凡的,尽管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耀,但我从文字里觉得亲切和平凡),这些平凡的文字里蕴藏着一个孤独有趣的灵魂,文笔娓娓道来,让人觉得温柔又亲切,故这本书是伟大的,是平凡中的伟大。
最喜欢的一句话马尔克斯写在最显眼的地方,这句话是如此平淡,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但还是忘掉了,这句话是这样的,生活不是我们活着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这句话有着巨大的力量,我用它来重新审判和回忆我的生活,我的人生,我断断续续写了五年日记,每一个没有写日记的日子,我总觉得是绝对的虚无,跟有写日记一天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那种没有情绪,没有思考,没在日后的人生产生没有半点影响的生活,我觉得都是虚无的时光,我们人类发明了时间这个概念,却没有发明真正活着的时间尺度,人死后,人们总是会竖起一块碑,写着生卒时日,但人们真正活着的时间有那么长吗,有多少时间,人们只是单纯的活着,只是用纯粹的生存度量永恒时间的长度。
故我开始思考人怎样活着才算活着,我看着人们熙熙攘攘的忙着为自己创造空虚的金钱,空虚的地位,空虚的快感,我觉得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存在,因为这些东西是呼之即来,呼之即去的东西,并不具有永恒性,我往往像看蚂蚁一样看待忙碌的人们,他们勤劳的搬运着被称做是“钱”的通用货币,他们尽最大能力的争取更多更大的钞票,他们追求者高级的享受和高级的快乐,但真正享受的东西是什么呢,快乐最高形态是什么呢,人们往往忙昏了头,并不清楚,那我到底知不知道真正快乐是什么呢,我是这样理解快乐的,快乐是简单理智的精神上的满足。
只有这种快乐才是我越来越活的有厚实感,和生命的真实感,我的快乐不在单单是虚无的肉体快感(这种快感只会削弱人的价值感和存在感,在快感过后是无尽的迷茫和失落,在我的生活里具体体现在刷不完的抖音快手小视频,迅速火下来的段子,迅速上床的爱情)
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是沉浸在理智和思考的东西里,我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我达到我最快乐的时光,这种快乐的精神享受使我的客观世界跟别人形成一种纬度的差距,我在思考本源的东西,故快乐来的既缓慢又深邃,但这种快乐像酒一样有后劲,随时间的厚重,这种快乐来的越来越纯碎,越来越汹涌。
其实说到底,我就是在追寻这些东西,我内心越来越真诚的快乐,我越来越有价值的存在,我越来越有归属感的地方,我越来越喜爱的人或事。
《活着为了讲述》其实令我最喜欢的并不马尔克斯真实平静的喜怒哀乐,而是我对“活着为了讲述”这个命题的真正思考,这几个文字竟是如此令人哲思,我双手端着这本书,我感觉到它的厚重和实实在在的份量,这是马尔克斯灵魂的重量,他在二零一二年与世长辞,但他的史诗般的伟大被我歌颂,被我崇拜,让我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