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再看你一眼

2016-05-24  本文已影响0人  刘瞅瞅

微博上有一个小视频,是一群高三的孩子在教学楼里大合唱《默》。点开了看,也没有立马起鸡皮疙瘩,倒是在看到熟悉的教学楼时,才蓦地湿了眼眶。不是我的高中,但是教学楼的架构太相似,所以就获得了一种跳跃的感同身受。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总是对高中生活怀着难以言喻又无从解释的眷恋。有朋友曾劝过我,不要太留恋过去了。然而念旧也是人性格的一部分,我也很想摆脱。

新家明亮宽敞,却还是想在过去那个小小的写字台上发一会儿呆,从窗户望出去就能看到的人家,松树,落日,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我的目光。新的学校得到了许多瞩目还有久违的来自老师的关切,却还是想在杂乱的教室后角听一会儿借来的MP3,和前排开起玩笑时眯起的眼睛弯起的嘴角,坐在我斜侧的少年你注意到了吗,其实我,都是笑给你看的呢。新的朋友夺目灿烂,却还是想拉着旧友的手狂奔在去食堂抢饭的路上,把风和做不完的试卷甩在身后,用一碗清汤拉面安抚紧绷的灵魂。

于是暑假时我举着单反一个人来到空荡的校园。脚下踩的每一步都生成了关于过去片段的记忆,也觉得硌得慌,无论脚下还是心里。路旁的展示栏里,看到了一张张可爱异常的旧面孔,当时拖着死活不给下课的老师,还是一样会忘记擦掉嘴边的唾沫吧。花坛旁的小道,被跑操的队伍蹋过太多遍,索性懒得展示新鲜感了。记得那个时候,手里攥着单词本跑得呼哧呼哧的刘楚楚也不忘扭头看一看右手边的篮球场上,是谁投中了刚刚那个三分。

索性便走到篮球场上来,夏日的阳光我还是一样的喜欢不起来。模仿着艾弗森、科比的男生们太过用力,耍帅的嫌疑大过了实力,不过还是帅成了一帧定格的画面。汗水滴答在地上,眨眼间就被太阳烤得无影无踪,像极了那句简单到被人忘记的喜欢你,和那些无谓付出过的努力。一声“砰”响,球重重地砸向地面,过去和现实的纠葛也被砸瘪了。终究还是要往前走的。

跑到了体育课最喜欢来的地方,体育馆的二层。老师一声解散后,男生们打球的打球,看书的看书,无所事事的无所事事,女生们就抱团走到铁栅栏那儿,买根糖葫芦径直上二楼。站在这里,看得到校门外波光闪烁的河,天边连绵的山,偶尔大风吹起,头发把心也缠得毛躁了起来。我不是个勤奋的人,我承认。拿着练习册的同学旁若无人地写写算算,我只知道懒散地趴在栏杆上,观察墙外的街道上,踱着步的男女老少,这种凭空而起的安逸感渐渐膨胀到下一秒似乎就会爆掉,而我也就在这种紧张与侥幸的夹缝间被风牢牢裹住,放弃了思考。

之所以喜欢二楼,其实还因为这里有可以当作镜子的反光玻璃。黑眼圈和痘痘你争我抢的的脸颊,没有遮瑕没有粉饼,却可以大胆地赤裸在阳光下,和暗暗喜欢着的人眼中。少年们啊,你们还记得这些素面朝天的姑娘吗。这些清淡的脸和真心一样,已经要隐匿在无可奈何的粉饰下了。

可惜生活不能被涂抹。

其实每次去上体育课我都是提心吊胆的,就怕哪一节碰到了测八百米。刚跑半圈就想死的我,根本没有力气去掐死心里那个一个劲说着“我跑不动了”的小人。现在再想到那一刻生不如死的感受,笑容已经能够爬上脸颊了。当年我这个胖子在绝望的八百米跑道上,觉得时间好像被人生生拉扯了,一秒钟变得宽到可以容下十篇编造的800字,直到另一个胖子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刘楚楚,快跑!”,拽着我从脚下的泥泞中挣脱出来,我才顿时拾回继续跑下去的勇气。脑海中出现这个画面后,下一帧就跳到了离终点只剩五十米的我们。你看,我们这俩胖子在一起的话,总是把时间都挤瘦了。“少女,那条终点线的另一侧就是分别,你们要做好准备呀。”这个声音太轻,没等握在手心牢牢攥住就早已飘到了记忆之外。

还有一个傻傻地在跑道旁为我加油打气的少年,陪着我跑完了最后一次的800米测试,还有三年不长不短的好时光。那些浸满了真心的话和你的背影,一起消失在梦里了。但我啊,还是朝着你离开的方向,说了这么多年都欠着的一句,最纯粹的,谢谢你。

这个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曾跟我坐在一起喝过一杯酒。醉意朦胧的时候她轻轻道,“我能为你做的,是让遗憾和快乐一起鲜活”,说完她一饮而尽。我有疑惑和不解,但可能是有些醉了,到底是忘了问还是忘了答案,现在也搞不清楚了。

折过身子往回走,就跟每个走回教室的活动课一样。天边镶着一圈橘红的纹路,像是要把这世界打包起来送给我。其实教学楼一共有三栋,但可能是因为在这一栋里生活了两年,只有它拔地而起,在记忆里高得缠住了云彩。

这条熟悉的路,也从来没有走得这样慢过。每往前一步,喜忧参半的感觉就会变得更难以下咽一些。升旗、跑操、开会、拔河、表演······承载了许多个故事和四季,它倒是从不吱声,真是不知道比我高到哪里去了。

这个时候,那个小小的报刊亭必然是关着门的,但我还是要走到这儿看一看。

每次回到这个学校的时候,都会抱着不知何时再遇见的心情,于是每一朵云都想粘在心上,每一缕风都要含在嘴里,每一个角落都恨不得拥入怀中。在这个当下,用来定格的单反倒成了累赘。

应该都有过那种时候吧。有着满眼的景致和满心的触动,想要与人分享却又发觉,这大千世界和我心头的美丽,用文字或影像都不能传递其万分之一。所以,下次一起去吧?

往往到了最后,能直抵人心的,只能是人心。

忽然间眼前就出现了一大撮从寝室跑向教室的人。那个头发散乱脸上还挂着来不及擦掉的洗脸水慌慌张张地奔向教学楼的人,不就是每个晚上躲在被窝里玩手机第二天早上总是最晚起的我吗。刘楚楚,你又要迟到了啊。上楼梯的时候总是好巧不巧地遇到走在前面的大海,只得偷偷从一旁超车,上气不接下气地一屁股坐下抽出一本历史书,余光瞟一眼,果然王玉芳付炜程这俩货才刚刚进教室,于是长长地舒口气后开始和昨天一样的今天。

背书的时候我一般都喜欢站起来,倒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高尚是为了不瞌睡(明明站起来也能睡着),其实是为了瘦(明明也没瘦下来)。这个时候想必你们就能明白每次选座位时我总是挑窗户边的良苦用心了,不管是天际刚刚涌上来的朝霞,还是对面理科班攒动的人头,可都比翻烂的书本好看多了。

而这一切,都得感谢窗户。

打完盹儿背完书后,就来到了一天中我最喜欢的时刻。

实不相瞒,我是个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人。早自习下课铃一响,盆友们提着饭袋子玩命奔向食堂,我也拿起一张《中国青年报》玩命奔向厕所(不是用来擦屁股的)。去晚了就没有坑,相信我。Avril的《Goodbye》,Beyond的《海阔天空》,我对这两首歌有着难以磨灭历久弥新又溢于言表的情感。在它们的陪伴下,拉屎总会变得格外顺畅。

作为一个酷爱上厕所的文科班女生,对于有些少女上完厕所不冲的行为,我自然是走在不能接受的前列。那时候还不甘于向恶势力低头的我在第数不清次忍无可忍后,提笔写了四张公告贴在每个坑前的门上,没成想竟然被揭了下来。直到现在我也依旧困惑到底是谁干的,不过无论是谁,我想都定是一个极有追求的人吧,她无疑对拉屎怀有一种肃穆的仪式感乃至结束战斗时才会不舍得把自己的革命成果冲刷掉。

现在回想起来,当年爱上理科班的厕所,真的并非偶然。

当时那些揭穿我只是为了体验一下雄性荷尔蒙盖过雌性是什么感觉的娃们,我真没有你们想的那么肤浅,我比你们想的还要肤浅多了。也不知道7分钟的时间我是怎么做到跑下四楼绕到五楼斜对角上完厕所再跑下四楼最后又爬回五楼教室的(五楼中间是老师办公室我怎么直接过啊摔)。这种为了更大更好的追求而义无反顾的精力和体力,我是难再拾回了。

摸爬滚打中,其实我们都一样,主动或被迫地接纳了一个词,将就。

真的,我从来都不想掩饰对下课的喜欢,她香甜可口,就像小时候吃的糖丸,因为难得所以显得越发美妙。下课铃音乐的前奏只要一响,我的手就会不听使唤地摸向课外书,还有吃的。上一秒钟还重得挺不起来的眼皮麻溜儿地又变得轻盈无比,就差插个翅膀飞出去了。看到这儿在笑我的你,请摸着你的胸告诉我,你没有在课间二十分钟去小卖部溜达。大海在窗外转悠时立马做贼似的把方便面塞进抽屉并保持嘴部静止眉头紧锁的孩子们,你们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啊。

其实关于下课,还有一个隐秘而伟大的乐趣。就是打着找狐朋狗友的旗号去看一眼自己喜欢的人,靠在栏杆上跟损友们谈笑风生,也丝毫不觉得too young too naive。更或者干脆就矫揉造作地靠在走廊假装四处看风景,实际上眼睛扫了一遍又一遍那个对你来说最特别的身影。

对于我这个头脑简单的文科僧来说,目光向来都是有温度的。因为每次你落在我身上的目光,都被我感受到了。

再一次踏入教学楼,可以不用匆匆忙忙赶着回教室了,所以就慢悠悠地晃到了每一个对我来说都有着些特殊意义的班里。课桌上蒙了层灰,你们存在过的痕迹早就被后来的人蹭掉了,我也只能凭着记忆一丝一缕地还原。

嗨,还记得吗,这个班的班主任超好玩,虽然是理科班的没有教过我,但也丝毫不能阻挡我对他的喜欢,而且,下课时候趴在栏杆上人最多的也就是这个班了;这个班有个男孩子长了可爱的虎牙和酒窝,一看到他心情就会变很好,据说没有喜欢的姑娘,关于这个班的花边新闻也是听说了很多······可以收了,说太多容易露馅。

看到一列列排开的课桌,我会有种窥探的心情,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种嗜好,反正我是喜欢把各种隐晦的热血的装逼的东西写张便利贴粘在课桌上。每次考试的时候我都在想,分到我座位的那个朋友,你要是敢把我课桌上的揭下来我就,我就,可以写个新的贴上去了。

属于我们的地方也就那么大,再加上每次调座位都是搬着桌子换,由此面对着眼前的破旧桌椅,也会生出一种“要跟她走很长一段路得好好呵护她”的情感。科比詹皇AI,贴;单词诗句公式,贴;名字星座梦想,贴贴贴。还有其他的一些内容就明显高深得多了,如何做到心思半遮半掩让人觉得这个逼装得可以而又不会另辟蹊径奇特晦涩到引起大海的注意,这个度把握起来也是需要长期的实践和悟性的,不夸张地说,是门学问。多年以后,面对着熟悉的座位,刘楚楚想起了那个拿出新买的史努比便利贴写出经典的炎热下午。我,作为一个长年钻研此门学问的先进学者,在便利贴上写下的一句话堪称这个领域的标杆:只见0.5的黑色水笔尖在纸上顺畅地滑动,流芳千古的课桌名句就这样缓缓诞生了——“我真棒”。

没能等到醉霞满天夜幕笼罩我就走了。

但只有在夜里,人才能拥有最清晰的自己。

吃完晚饭回来后是一段自由学习的时间,文科班这半边教学楼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虚张声势的读书声碾压了努力本身。于是我把书本放在窗台上,趁抬起头回忆上一句所背的句子的空儿,眼睛从对面五层扫到三层。突然离6月7号只剩一个月的时候,看看自己一遍都还没背完的历史课本,当然也不是没有焦虑过,但转眼间又会被如水的月光冲刷掉。最喜欢走回寝室的那段路了,有最柔软的风,和最可爱的人。那几个陪我一起回寝室的小天使,每一个都扎着与众不同的翅膀,欢快地挥一挥手,就能在我的世界里洒下一圈亮晶晶的星光。八卦聊完了,关于哲学文学和生活的远没能聊完,以至于现在的我想不起来那时候彼此讲过的词句,但却始终都看得到,你们所传递的珠玑字字乘着月光飞上夜空,一颗颗地缀在天边,到了今天也依然还会闪烁。

靠着这个,我才得以捱过无数个陌生的夜。也记住了,每一个特别的你。

一踏进寝室门,便可以彻底释放天性了。拿着扫把当话筒的姑娘,坐在床边大吃特吃的姑娘,来回串门到熄灯了还没洗刷的姑娘,到躺在被窝里侃天侃地的姑娘。真是遗憾没能有一次在寝室里的举杯邀明月,围成一团把酒诉衷肠。但或者,被窝比佳酿更能勾人心事,七嘴八舌的玩笑比任何一本正经的沟通都来得真心。

闹铃响了,新的一天到了。这个梦做了三年,有些长,所以有些累,但醒来的时候怎么还会觉得舍不得。

无解的向来都不是那些疑惑,依旧是莫测的人心。

对于已逝去的,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不忘记了,所以还是不要剥夺我选择记得的权利了吧。抱着再写这最后一次的想法,下笔时绵延不绝的心绪一股脑地倾泻,不等我喘口气来注意用语修辞结构,就立马又狂奔着向前去了。于是写得匆忙慌乱,平白又古怪。

但还是不改了,写文章全看心情,不为别的,就为了自己畅快,不管是当下或是日后的自己。愿意懂的人,自然就努力地去懂了。

人生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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