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5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从别人的故事中总能看清真相。从别人的事故中也能得到启示。
上周去调研,上午先去了一家企业(全额****的事业单位),因为与我们当地下属单位牵扯了大半年的纠纷,现场调研的目的也是送政策、做辅导,以盼能当场解决问题。等各方汇报的、讨论的热闹起来,我总算听明白了(不属于我的分管工作),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政策执行角度看一点异议也没有,企业的辩驳一点理都不占,可是大半年的时间这笔钱就是无法征到位。企业讲的全是诉苦的话,最能摆上桌面、最让人无可辩驳的理由就是他们认为同属政府管理序列,改革前他们没交过(由下游企业交),改革后由他们交的话会影响*价格。狗屁理由!哪来的参照逻辑。按这个逻辑推论的话,社会岂不是要退回到原始人状态了吗?就是这些冠冕堂皇的说辞让一件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变得纠缠不休至今无法解决。企业拖延,执行部门一次次地上门服务、沟通,无可奈何(对薄公堂毕竟是无奈之举,况且企业较劲的是对履行义务人认定的第一环节上)。就这件事本身来讲,于公,于企业一点损失也没有,反而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于公,本来企业就是全额****的事业单位,这笔资金不管交多少,最终都会由**返还给企业,合法地增加了当地**收入,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是一件何乐而不为之的事情,所需要的就是跟拨款部门作下沟通,皆大欢喜的事情对方部门会不乐意做吗?于企业,他们经营的*产品与千家万户的生活和企业发展密不可分,建设多年的取用*专用通道都是由专项资金拨款修建的,已与用*户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合理合法范围内适当调高*价格不会引起用*户的流失。于人于己有利的事情,企业却宁愿选择和法律“对抗”,一派振振有词的言论,维护的是哪方的道义!简直就是旧思想的卫道士!说到底,影响企业认可他们作为履行义务方的无非是旧的模式、旧的习惯,其力量之大往往能超越法律的威严,以前只听说过,现在亲眼见识了参与了,才知道旧的模式对人对社会的影响有多大,往往一件简单明了的事情却置人于无奈。没理的变成有理的,有理的却像个乞讨者。会议结束后去**厂察看现场时,我好言与企业领导交谈,把厉害关系一一向他挑明。对方听了倒是不住地点头,思想真的就此转变了吗?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