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高压水枪,行为规范,个人意志和群体意识

2021-11-07  本文已影响0人  阿哈牧童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进化生物学家William Tecumseh Sherman Fitch III主导了一场实验:把5只猴子关进一个挂有香蕉的笼子里,所有猴子蠢蠢欲动,其中一只伸手去拿了香蕉,结果高压水枪惩罚了所有五只猴子,最后没有一只敢去动香蕉。后来,科学家把其中一只拿走,换成了对这个规则毫不知情的猴子A,A想要去拿香蕉,但是其他四只猴子把它狠狠的K了一顿,结果它老实了,又过了一段时间,A以外的另一只猴子被换成了不知道规则的B,B想要伸手去够香蕉,被其他四只猴子海扁了一顿,A打的最凶,接着猴子们被一一换掉,所有的猴子都不是当初被高压水枪惩罚的猴子了,但是却没有猴子再敢触碰香蕉。

猴子如斯,作为人,我们的行为模式竟然没有太多的差别,这真的是出人意料。

2009年,洪阳房开开发的幸福家园陆续有业主入住,但是当时,洪阳房开及其关系户(每次出现业主纠纷就可以看到这些关系户的影子)是第一批住户,洪阳房开的爪牙平和物业遵循着房开制定的规则,只要有人敢触碰房开的香蕉,就坚决镇压,于是,当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个别业主试图挑战这个规则的时候,都面临惩罚,久而久之,业主们也就不敢造次了。这样的情形延续了9年,到2017年底,偶然的电梯事件(姑且把电梯作为房开设计的另一个香蕉)触动了那些曾经被房开的游戏规则惩罚的业主,业主们在香蕉前越聚越多,结果发现,这股力量已经足以有可能改变现在的游戏规则,于是,在互相交流,互道峥嵘岁月以后,达成了共识,这个香蕉本身不是房开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敢去碰。经过五进六出的较量,这些业主们通过不停的学习以及探索,发现原来房开也只是一个业主,不过看起来体型更大一点而已,但是,想想自己被这个体型略大的业主统治了那么久,真是有悖作为自然人的自由。

这群敢于挑战现行规则的业主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争取了本属于自己的一些香蕉,同时也替大多数业主拿回了属于他们的香蕉,按说那些没有做任何事情就享受到胜利果实的业主应该做出一些感恩之举,但是,一些是漠视,一些是敌视,漠视者搭便车已经成为习惯,敌视者则背后捅刀子,造谣生事说,香蕉数量不对,但是又拿不出具体的证据。

当然,说到这里,故事的倾向性很明显了,不过,我们也可以用这个故事的过程去解释昨天发生在业主群里面的争论。首先,业主群是由那群不满足于现状的业主建立的,因此就有了先入为主的规则,即默认进入这个群的都应该是积极维权,关心自身利益同时,也关注集体利益的人群,所以,但凡是房开或者代表据规则的人在这个群里面发表的任何言论都被视为不遵守游戏规则,至少是看不清目前趋势的人;其次,漠视的大多数无论去里面有什么样的言论,他们都是大屏幕看戏;第三,认知的差别会导致言论和行为的差别,想想当年“打土豪,分田地”明显是对于私人产权的不尊重,但是在平等,自由的规则面前,这种提法就再合适不过,后来繁荣的结果也证明了当时这种意识形态是对的,代表着社会前进的方向;第四,在法治社会的法才是所有行为逻辑的底线,不过,在不太健全的期间,总会出现激烈的对抗,如果我们都妥协这样的对抗,那么法制的推进就永远向既得利益者倾斜,要知道,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存在普世意义上的公平。

回到争论本身,其实焦点问题就是个人自由与群体意志的问题。对于停车场缴费的事情,个人自由的观点认为,停了车就应该缴费,这是对原有规则框架的遵守和尊重,群体意识认为收费本身是对的,但是却需要修正,第一是收费区域被原先的主体扩大了,第二是收费的标准带着明显的主观色彩,其实这两者本身是不冲突的,群体意识尽管看起来更科学,也更有法律依据,但是在执行层面也绝对是允许个体的自由的,沉默的大多数嘛,不过,个体意志要想反过来主导群体意志,恐怕是非常难的,这也是在争论中,个体总是处于下风的原因,更加过激的结果有可能是个体会面临着群体的处罚,这种处罚不乏人身攻击或者群体孤立等等形式。

现在,维权是主旋律,但是维权也是在合理、合情、合法的基本底线上去做,有人提议让法律的诉讼来解决问题,如果是法制健全的国家,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走向法治健全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力量平衡,比如房开将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帕萨特停在了小区的出入口,导致怨声载道,就很难用遵守法律来解释,兰剑无缘无故的打了业主也很难用守法来解释,所以,等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只是一条路劲,但是不是唯一的办法,何况,业委会就是一个非营利的民间组织,一没钱,二没人,反过来,房开财大气粗,并且可以靠侵占业主利益来与业委会打官司,那业委会靠什么取胜呢?说广大业主团结起来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业委会本身就是松散组合,何况更广泛意义上的业主群体,房开由于巨大的利益摆在眼前,不用喊口号就团结的很。所以,维权的道路任重道远,建议业主们多关心一点集体利益,把自己的不便先放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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