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从辩论的角度看同性恋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化
2018-12-16 本文已影响19人
dipsyliu
种种巧合,想写下一些文字在这个堕落的夜里。
或许是因为王小波李银河的旷世爱情,我浅看了王小波先生的一些有关同性恋的研究,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有关作品里数据已足够惊人,虽然我觉得有待商榷,可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事实,这样就是这场辩论我去观战的巧合缘由之一吧。言归正传,我的思想和辩论中的正常思维的交锋点有偏差,场上优秀的辩手关注尊严,人权问题,可在他们唇枪舌战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另一个悲伤的故事。
看过毕淑敏的一本散文,《带着灵魂去旅行》里有一篇讲的一对台湾的同性恋,准确来讲是一对相濡以沫很多年的老妇人,她们可能是因为同性恋的关系和子女关系不合,所以多年不联系“亲人”,其中一人不妨称为A,A生病了,高危手术需要家属签知情同意书才能开始手术,如同我们想的一样,另一个人B无法签字,有心无力,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或婚配关系。B去联系A的家人,家人表示不可能及时赶到,故事的结局,嗯是悲剧。
看这篇文章是很久前,我也忘记了毕淑敏是如何评价这件事抑或是当时她为什么会写这篇文章。不过这确实是我在听辩论赛脑海里的最强音,且不说当今的同性恋的歧视问题,就连在生命垂危的面前,同性恋人都无法享有做家属的权利,几十年是真情真意也敌不过一段冷漠的DNA吗?我承认,这件事情的影响力并不大,知道的人很少,记住的人更少,但足以震撼一个有情感的心灵,婚姻合法化并不是向全世界宣告全部人都必须接受,全部人都不许歧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思想,我们不会这样的道德绑架,但最起码在生命垂危抑或是别的紧急情形下,家属的权利,他们,她们总该享有吧!
写下来,给将来的自己,同道中人共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