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嫁给爱情,仅此而已
1.
有个姑娘问我,亲爱的,女生到底是应该嫁给爱情,还是房子?
她说她最近认识了一个男生,对他没什么感觉。但因为有房,备受母亲青睐。
母亲希望她能嫁给他,从此不必风餐露宿,日晒雨淋。
什么都比不上有个属于自己的家不是么?感情都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为人父母,都喜欢这样教育子女。
原谅我是个把情感看得较为重要的人,我还没豁达到可以嫁给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
有房又怎么样?房子没法给我这种人安全感。
我更看中的,是我们之间是否能够同进步共患难,而不是空有一个能够躲雨的巢穴,心与心之间毫无交流。
我根深蒂固地认为,有温度的才叫家,没温度的叫住所。
2.
感情是可以培养。
你从街上捡回来一只流浪猫,养久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与一个人共同生活那么多年。
但培养出来的是什么呢?会是爱情吗?
有些人不管你跟他生活多久,都没法爱上他。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感觉就是没感觉。
爱情从来就是这样,没有道理可言。
所以我从不勉强自己去接受一个物质丰厚,但在精神领域无法使我富足的男人。
因为物质上我本就不匮乏。我真正匮乏并渴望的,是精神层面上的东西。
也许是我内心依旧少女,所以重情感大过物质。
我希望日后与我一起生活的人是充满情趣的,与我合拍的,有共同爱好和奋斗目标的。
我希望我们能有话聊,而不是开了两句口就互相觉得厌烦,抑或是坐在一起都会觉得尴尬。
这些很重要,极其重要。
3.
以前也遇到过那种不令我十分讨厌的人。
身边朋友说,既然不那么讨厌,就在一起试试呗?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拒绝了。
因为我无法忍受余下的几十年里,要跟一个“不那么讨厌的人”住在一块儿,吃在一块儿,甚至,睡在一块儿。
当我想这些的时候,觉得很勉强,很纠结。
中立的态度已经在潜意识里出卖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我突然明白,我并不喜欢他。
原来,有时候所谓的“不讨厌”其实就是不喜欢。
既然不喜欢,那何必装模作样呢?
因为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他是经济适用男?因为嫁给他就能保障我今后的生活了?
谁敢打这个包票呢?估计连当事人自己都不敢。
4.
我很庆幸自己还有选择的权利,至少我父母一向很开明。
他们不强迫我去嫁给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也不会给我设定期限,认为二十五六岁就一定是个出嫁的年纪。
我想我现在的状态,处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小康阶段,即追求价值感与归属感的阶段。我不必为温饱担忧,不必通过婚姻去改善我的生活条件,更不必在一个需要奋斗的年华里让自己陷入两难。
物质不完全是爱情的保障。
有些恋人一世清贫,却彼此珍视,情深似海。
有些人谈了很久的恋爱,到头来互相算计,一拍两散。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5.
我有个朋友,前两年结婚出了点事故。
她妈希望男方给六位数的彩礼,可男方只给了五位数的彩礼。
于是她妈不干了,嫌男方给的彩礼少,没诚意。
男方呢,索性一拍大腿,说你能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拉倒。
朋友哭哭啼啼地来找我们诉苦,说自己委屈、伤心,还觉得特丢脸。
我这个朋友,一向没什么主见。男友也是三姑六婆给介绍的,认识不到几个月就张罗着结婚订酒席,就跟赶鸭子上架似的。
我跟她男友见过一次面,三个人一起吃了顿饭。他俩全程无交流,特别怪异,弄得我也挺尴尬,一直找话题聊。
就这样两个没什么感情基础的人被强行撮合在一起,不出问题才怪。
所以,最可悲的是那些没得选的人。
朋友说两句,就找个人随便恋爱了。
父母说两句,就找个人随便嫁了。
到最后,既没嫁给爱情,也没嫁给物质。
图什么呢?徒留一生遗憾。
6.
还是跟着心走,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吧。
为什么要强迫自己去做一个错误的决定呢?
房子、彩礼都没法给你安全感,除非你是个重物质大过感情的人。
有时候我觉得女孩子想要的特别简单,不就是想找个疼自己的男人好好过一辈子么。
你不需要长得多高大多威猛,不需要帅得跟吴彦祖一样,不需要非得家财万贯。
你只需要对我负责,能够陪我走完余下的路,承诺对我忠贞不二,承诺成为我的终身依靠。
旧社会时期,女人需要通过婚姻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而如今,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我不想嫁给一个不会另自己心动的人,不想住在那个没有温度的房间,不想天天面对着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我不希望自己的婚姻成为一场交易,更不希望因为到了适婚年龄害怕被剩下就出卖自己。
我想嫁给我喜欢的人,我想嫁给懂得疼惜我的人。
我想嫁给爱情,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