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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有男神贺涵加持,我更羡慕子君有一个唐晶不离不弃

2017-07-13  本文已影响0人  涂涂0907

前有亦舒师太言情鼻祖的硕大光环,后有道明哥和我男神靳东的良心保障,《我的前半生》以铺天盖地之势刷屏了,虽然还没有播完,但是从各个大v号、网红号及热门公号分析里已经可以大概梳理出故事梗概。

比起分析子君如何从一个全职太太励志转型,一个好的婚姻是如何在精神层面的门当户对高度匹配,我感受最深的是:子君最幸福的不是有一个万能男神贺涵,而是拥有一位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在她身边不离不弃的情深义重的闺蜜——“唐晶”。

命运让子君和唐晶这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女子在生命的驿站中相遇,唐晶身兼闺蜜罗子君的“女军师”和“急先锋”,既遮风挡雨又英勇守护,嘴上毒舌着“你这个家庭主妇”,手上却不闲着,可着劲帮助“这个要被豺狼加狐狸吃掉”的好友。安定时,做你的垃圾桶、小侦探和吐槽者,关键时刻收起种种嫌弃,像爷们一样拔刀相助,把自己最好的闺蜜挡在身后。

有人说,女人和女人之间友情易变,可以莫名其妙地成为朋友,也可能一夜之间形如陌路。好的时候极好,可以同睡一张床,同喝一杯水。淡起来也极快,只是结了婚生了子,便极少再联系。所以最终能得到几个如唐晶般的闺蜜,是多么幸运的事。

岁月荏苒了几个春秋。不畏将来,不念过去,有多少人在原本的道路上看不清,走着走着就散了。然而记忆永远冲刷不掉,曾经的人和事,走失的,留下的,都如过眼云烟在脑海里回环往复。

1/

当我们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有过许多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分享糖果头花,一起手拉手欺负男生的好朋友。那个时候的友情单纯而简洁,像天边的云霞,好看、新鲜、纯粹,却又稍纵即逝。

上初中的时候,到了情窦初开,少不更事,觉得自己已经像个大人可以宣告世界,却又做事鲁莽幼稚不堪的年纪,那个时候的友谊多少已经开始从吃吃喝喝、玩玩乐乐的低级趣味中脱离出来,因为彼此开始有了可以分享的小秘密。那个时候,我们的学校是有名的差学校,学校里风气不好,混乱且迷茫,好在有几个家境相仿的好朋友在一起,大家在一起互相宽慰彼此,互相打气,互相搀扶着向着动荡的青春之路走。

其中,有个闺蜜,她的家就在学校对面,她胖乎乎的,一笑有两个小酒窝,成绩好人又和善的不得了,我那个时候经常是有家难归,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躲避风雨。她有一个和善的妈妈和一个超级优秀的姐姐,爸爸虽然不怎么爱说话,却总是默默在我们身边端茶倒水,那个时候我多么羡慕她,常常把她的家误做我的家,沉醉不愿醒。

但是当我们都考进了同一所高中,甚至分进了同一个班,那种亲密的感觉却再也没有了,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充斥了回忆的低矮的小院。后来工作以后,再次遇见,无论内心多么蓬勃的情感却无法言表,我们极其尴尬的聊了几句,加了微信却又互相拉黑,属于那个小院里的笑声和友谊远去了。

2/

第二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女孩,是我的高中同学。怎么说呢,在一所重点高中来说,她的存在确实另类。她初中毕业后就开始了工作,可是很快发现自己并不能养活自己,又在父母的逼迫下重新回来念高中。

那个时候,我们俩刚成为同桌,因为学习基础太差,她总是问些在我看来很是白痴的问题,开始的时候我总是很不耐烦,但是她总是笑盈盈的,骂不还口还低三下四说:我真的基础很差,你别笑话我啊。然后总是早早到学校,把我们的书桌收拾干净,帮我带些小零食,小礼物,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很快我就被她无敌的缠功收复了,才发现她其实是个特别意气的女孩,有些过早接触社会的小俗气,也有堪比男儿的江湖意气。记得我高考失利的时候,我以为天塌了,人生从此没有了色彩,我在广场上整整坐了一天一夜,是她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就这样陪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直到很久以后,想起那一天一夜的陪伴仍然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

后来,我们上了大学,断断续续的来往,断断续续的联系,终于有一天在qq上遇上,也没有了共同的话题,彼此见证生活也只是照片上的一瞥,那些年给过我温暖的女孩,走出了我的世界。

3/

除了生离,还有死别。那个在我下铺呆了四年的傻瓜,那个每天叫我嘎,偷吃我水果的人,那个见证了彼此最初情感的幼稚鬼,那个和我一起到北京闯世界,却不得不拉着她才能找到回家路的活地图,那个说好了来参加我婚礼,做我孩子干妈的人,一次分别后,就从此离散了。

失去总是让拥有显得更加弥足珍贵。环顾这些年来,不论兜兜转转多少圈,依然不(死)离(皮)不(赖)弃(脸)出现在的生活中的闺蜜们,想到你们就会心一笑。回想自己的前半生,最大的改变是什么?是从过去囿于小情小趣,不食人间烟火,到完整体会世俗冷暖,终于明白每个人都有她的局限和苦衷,终于可以宽宥别人的不完美。

非要等到把风景都看透,才能和女朋友们细水长流,知道那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不仅是说给男人,更是说给同性,了解所有光鲜都是咬牙换得,有多少光鲜就有多少咬牙。实际上,女人和女人之间最终成了朋友,一定是“不求懂得,但求慈悲。”

4/

那时我们整天黏糊在一起,连就餐、去WC都结伴而行。我们一起分享每一封情书,看了笑,笑完再朗读,晚上又一起去还给作者。时隔经年,同学聚会,我问她,还记得当年你让我给那个家伙写情书考验他吗?她一脸茫然,我背给她听,她听着听着笑弯了腰。她反问我,当初那个谁对你一片痴心,在路上堵、追、截的,怎么后来没下文了呢?这次轮到我一脸茫然了。

原来,闺蜜就是把你忘记的糗事统统牢记于心,等待下一次再见。不论是十年,二十年,她都会风尘仆仆地把它抖落出来,一起再穿越回那个“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的如花岁月。

还有那些后来才慢慢走近我生活的闺蜜们,虽然拖家带口相聚不易,但是至少每周聚一次,分享彼此工作、家庭、生活的诸多琐事,讨论美容、美食、娱乐八卦、时政财经,为对方过生日,庆祝升职,为各自的孩子和老人寻名医找偏方,抱怨不省心的老公,以及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似乎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在平凡的日子里互相温暖。”

那些在我生命中曾经留下深深印记又走失了的女孩,希望你们在各自的生活里活得更精彩,希望你们依然既有软肋,又有盔甲,耀眼的活在你的“战场”。

那些现在依然陪伴在我身边不离不弃的闺蜜们,经历再多人生的磨难又如何,还好身边有你们,我才能更勇敢地接受各种考验,从而让自己逐渐趋向完满。虽然不能常常相聚,但我们已深深地嵌进了彼此的身体里,就像吞下一粒珍珠,把它留在了身体的最温暖之处,养着,想念着,慰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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