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能不能说?可以和谁说?洞悉人际交往中的自我袒露原则
最近在一位话题博主的微博下,看见了一封粉丝小A的求助信。
内容大意是:
小A很小的时候,双亲就都过世了,她现在已经工作2年,在单位一直是隐瞒这件事,填写个人资料时候都写父母在老家,别人问起时,也是用各种理由搪塞等等。小A为了隐瞒这件事编造了很多谎言,而且要不断编造新的谎言来补充,感觉很累,于是求助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公开这件事情。
有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分为4类:
第1类:不公开。这件事属于个人隐私,隐瞒也不会影响工作,但是公开了容易被别人背后谈论。
第2类:不主动公开。被问起就实话实说,不问就不说,一来二去别人也不会问了,谎言迟早会出现破绽,反而引发别人追问。
第3类:有选择地公开。告诉亲近的同事或靠谱的单位领导,其他人问就一律回答“情况特殊,不方便告知”就行了。
第4类:直接公开。这事也没什么不能说的,藏着掖着怪累的。
我们天生有与他人亲近和相处的需求,这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特质。
我们评价关系亲密程度的一个方法,是根据我们与对方共享了多少信息来决定的。
开诚布公在人际关系之中非常重要,自我坦露是质化人际关系的一部分。
就像上面的那封求助信,小A的提问其实就是 “应不应该进行自我袒露”。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小A自己内心是不想公开的这件事的,但是又害怕继续隐瞒的话,谎言会被拆穿,甚至影响工作上的人际关系。
小A其实是因为不断地用说谎和搪塞的方式来隐瞒“父母现在怎么样”这件日常比较容易被提到,同时本人也非常在意的事情,而在个人心理上,以及人际关系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的压力。
那么小A到底应不应该公开呢?其实可以在《沟通的艺术:看入人里,看出人外(插图第15版)》这本书中,关于自我袒露的章节里找到答案。
《沟通的艺术》是后浪大学堂系列丛书,由罗纳尔·B·阿德勒与拉塞尔·F·普罗科特两位作者合著,初版发行至今已经超过40年,已经是第15次修订,是一本几乎涵盖了人际关系有关的所有知识的经典沟通学和心理学著作。
两位作者中的罗纳尔·B·阿德勒是一位沟通学专家;拉塞尔·F·普罗科则是美国北肯塔基大学教授。两人于1990年相识,多年来围绕“沟通”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合著了多本教材。
《沟通的艺术》封面什么是自我袒露
在研究应不应该自我袒露之前,应该明白到底什么是自我袒露。
自我坦露是指有意透露与自己相关的信息的过程。
自我袒露应该包含以下3个特征:
1.自我袒露应该是主动的
类似面部表情泄露了你试图隐藏的愤怒这种,不能算是自我袒露。
2.这些信息必须是重要的
鸡毛蒜皮、家长里短、胡说八道等都不属于自我坦露。
3.这些信息应该是不为人所知的
假如别人已经看出了你的情绪也知道了原因,这时你再去告诉他们你沮丧或者得意的心情,这种信息就不太值得关注了。
自我袒露的方法
自我袒露有好处也有风险。
好处是可以宣泄情绪,信息互惠,自我澄清,自我确认,建立或维持关系等。
风险则是有可能被拒绝,产生负面印象,降低关系的满意程度,丧失影响力等等。
从文章开头那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来,对于自我袒露,大家普遍的观点都是建议不要公开,即使公开也只在比较小、比较安全的范围内进行。
所以为了发扬自我袒露的好处,和尽力规避风险,我们需要对我们可以告诉别人的“小秘密”做一个筛选。
有一种审视自我袒露的方法叫做乔哈里视窗。
想象一个如图所示的框架,里面有关于你的全部的事情:
1.开放区,你自己知道,他人也知道的事情;
2.盲视区,你自己不知道,但他人却知道的事情,这个区域的信息你只有通过他人的反馈才能得知;
3.隐藏区,这是你自己知道却不愿意透露给他人的信息,这些信息唯有通过自我坦露才会显示出来,这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小A想隐瞒的事情就在这个区域)
4.未知区,你不知道,他人也不知道的事情,里面可能有你自己都没有觉察的天赋、才能或弱点,当某一天它们被觉察,这些潜在的特质就从未知区移到了开放区。
《沟通的艺术》插图自我袒露的指导原则
自我袒露的分寸其实并不太好把握:我们需要郑重考虑自我袒露的时机、内容。
以下的指导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决定,在特定情景中应该自我袒露到什么程度:
1.这个人对你而言的重要程度
他人对你而言的重要性会体现在很多方面,假如你正在维持的关系足够深厚,那么分享关于自己的特别的事情,也许可以让你们现在的关系更加稳固,或者你一直考虑亲近某个先前很少和你有私下交流的人,你发觉现在正是建立更亲密的关系的机会,那么自我袒露或许就是帮助你建立人际关系的方法。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秘密时,首先应该选择对象,而不是一视同仁。
2.坦露的范围与方式要适度
我们必须认识到,有些时间和地点需要我们参与自我袒露,而有些则需要我们克制。
有的人很容易分享过多的隐私,尤其是面对陌生人或是在公开的网站上更应谨慎;而有的人会隐瞒太多信息,例如正在参加一场咨询会,见一个医生或者身处一段亲密关系,隐瞒信息可能被当做欺骗。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秘密时,应该谨慎袒露范围以及方式。
3.要将自我坦露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畴
即使坦露的效益极大,公开自己的某些负面信息仍然会使自己碰上许多麻烦,换句话说,如果知道你的同伴值得信赖且是支持你的,那谈论的风险就会降低到合理的地步。
不过在预测风险的时候,尽量保持客观,不要陷入毁灭性的预期中。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秘密时,需要客观地预测风险。
4.判断是否有建设性的影响
每个人在心理上都有一条底线,底线以下的区域是每个人的敏感区,戳中敏感区会让他发火,对彼此关系通常也会产生伤害,因此在对他人坦诚以前,最好先想想,可能引发的后果。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秘密时,需要考虑会不会触及对方的敏感区。
5.判断你的自我坦露是否互惠
一般来说自我袒露应该是条双向的道路,单向的自我坦露通常属于特殊情况例如正式的治疗关系。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秘密时,需要考虑是否已经知道对方的秘密,或者能不能交换到对方的秘密。
6.是否在道德上有义务袒露的范畴
有时候我们在道德上有义务袒露个人信息,不过小A的秘密明显不属于在道德上有义务袒露的范畴。
总结
在阅读罗纳尔·B·阿德勒与拉塞尔·F·普罗科特的《沟通的艺术》相关章节后,我们知道,小A不应该公开自己的秘密,但可以在谨慎挑选对象后小范围地自我袒露。挑选的对象应该是对小A来说重要的人,这些对象应该可以给予小A精神上的支持,至少不会对小A说出的秘密反感,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小A交换秘密。
在明确这些筛选条件之后,与身边的人一一对应,就知道自己的秘密到底可以告诉哪些人了,这样做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自我袒露的风险,保护自己,并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人际关系。
自我坦露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增进关系亲密程度,用岔了则可能弄巧成拙,我们需要谨慎对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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