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每日一读】《论语十则》(第十则)
第十则:修身做人
【原文】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15.24)
【译】子贡问道:“有一句话可以一生遵循的吗?”孔子说:“应该是“恕"吧:自已所不想要的,便不要给予别人。”
【注】《朱注》:推已及物,其施不穷,故可以终身行之。
【记】 《圣经新约》有“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对待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殊途同归,并见4.15章本读以“宗教性私德”释“忠”(“忠”本与“敬”有关),以“社会性公德”释“恕”(“恕”多以否定形式如“已所不欲”出之,正可作现代社会性道德如所谓“消极自由”的方向解)。但因“忠”“恕”都建筑在心理感情之上,“恕”如仍作传统的“如心”解,则乃宗教性私德。今日“恕”作为“社会性公德”应从心理原则脱出,而以近代理性--社会契约为基地,才能“西体中用”。“忠”求诸己,“恕”以待人:如求“一以贯之”,则“忠”(宗教性道德)只可对“恕”起某种“范导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的作用。否则理与情、公与私、政治与宗教便无法划开。但作为社会性公德的“恕”经长久积淀,又可转换成新的宗教性私德而使之发展。
【注释】
一言:一个字。
行:奉行。
其恕乎:其:大概,也许。恕:用自己的心来推想别人的心,指儒家的推己及人,仁爱待人。
欲:喜欢,想。想要(做的事)。
施:施加。
其:大概
【评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愿意的事情的不要施加给别人。它在今天的社会道德修养方面有积极意义,已成为警世格言。
【学而思】
先要用将心比心的态度考虑他人,自己想要的,别人也可能想要,自己不想接受的,别人也有可能不想接受,做到了推己及人,再用“忠”来处理问题,做到谦让和不争,这是孔子的“忠恕”之道。
一个人要做到无差别对待真的很难,要有很高的修养,因此孔子要求在求仁的过程要始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才是真正的恕人,这才是仁道。
【参读】
《里仁篇》4.15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公冶长篇》5.12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颜渊篇》12.2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知识扩展】
《中庸》:“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一个人做到忠恕,离道也就差不远了。什么叫忠恕呢?自己不愿意的事,也不要施加给别人。)
朱熹《中庸集注》曰:“尽己之心为忠,推己及人为恕。”
(来源:《论语今读》李泽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