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的火

2017-02-15  本文已影响0人  紫色清灵

秋天的风总是缠绵的,轻轻的撩着宛桢的发丝,也撩着她的心弦。

今天是林子的忌日,他走了已经一年了。宛桢伫立在他的墓碑前,仍然是那身红色的裙子。林子的微笑依然那么阳光,只是宛桢的脸庞滑过两行清泪。

“林子,你好吗?小杰的病情已有很大的好转。他说他想你,等他再好一些,我会带他来看你。大家越来越喜欢我们的基金会了。林子,你高兴吗?”

“林子,又是秋天了,还记得我们相识的那个秋天吗?”

宛桢抬起头,望着天空中那片云,思绪又回到了2年前的那个秋天……

那时候,宛桢刚从音乐学院毕业,在一所大学里任教。闲暇的时候,她经常去一些音乐论坛,找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谈论他们所爱的音乐。在网上,宛桢只有一个名字,叫“我是一片云”,这是琼瑶一部小说的名字。宛桢喜欢琼瑶的小说,很多人批评琼瑶的小说,宛桢不以为然。宛桢不是那种小女生,她喜欢琼瑶的小说,是喜欢其中那些唯美的东西,这些是和音乐相通的。因为一切美的东西都是相通的。她之所以选中“我是一片云”,是因为她喜欢云的飘逸与洒脱。

一次,她在一个论坛里看到了一篇署名“我是一阵风”的帖子,抒发了一通对校园民谣的钟爱之情。宛桢也是喜欢校园民谣的。刚刚从大学毕业,转身又踏进了大学的校园,真是与校园有着不了的情结。除此之外,宛桢对“我是一阵风”也有种特别的感觉。因为在《我是一片云》中,当女主角给男主角说她叫“我是一片云”的时候,男主角一愣,接着反应道:“那我就是一阵风”。这个叫“我是一阵风”的肯定也对琼瑶的小说感冒。基于此,宛桢加了那个人的QQ号码。几天后,当她再打开QQ时,她看到了“我是一阵风”,并且头像是亮着的,于是她给他打招呼:

“嗨,你好。你是那个喜欢校园民谣的‘我是一阵风’吗?”

“你好,我是。”

“我是看到你在‘0531’论坛里的帖子,和你的名字,才加你的。我是大学的音乐老师,很喜欢音乐。看得出你也是。而且,你的名字,与我的也很有渊源啊。”

“是的,我很爱音乐,喜欢做音乐,我是个歌手。我看到你的名字,知道你我定是有缘人,所以就通过了你的好友请求。”

“呵呵~~你相信缘分?其实我也相信,万千之中,你我会在此把酒论音乐,看来是有缘了。我可不可以拜听一下你的音乐?”

“当然可以,我给你我个人网页的地址。希望你听后能给我宝贵的意见。”

“不敢当,我们相互切磋学习嘛。”

……

就这样,在音乐的牵引下,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两个人都是坦诚的人,宛桢知道了他叫林子,当然林子也知道了她叫宛桢,并且两个人还互留了电话。

2个月后,一个乐队走进了宛桢任教的大学。这是一个专为白血病患者奉献爱心的乐队,其主唱就是一位白血病患者。他在用他未定的生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宛桢听后很感动。演出现场,宛桢去了。当她听到那响起的歌声时,宛桢呆住了。这是那首《你怎么哭了》。是林子的歌,难道那是林子?!林子患有白血病?宛桢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可这明明就是林子的声音啊!宛桢哭了,其实在场的很多人都哭了。宛桢抑制着忐忑的心情等到了演出结束。她跑到了后台,看到了坐在椅子上喘气的林子,脸色苍白,额头上渗着汗珠。”

“林子?”

林子抬起头看着她,“你是?”

“我是宛桢。”

“宛桢,这么巧!你来看我的演出,怎么样?我唱的还不错吧?”林子嘴角露出一丝俏皮的微笑,可让人看着那么辛酸。

“林~子~”宛桢哽咽了“你怎么从来都没告诉我你有病。什么时候发现的?”

“明天整整两个月了,是在认识你的之后不久。”

宛桢想着与林子交往的这这两个月,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总是俏皮的,充满了阳光。可在这阳光的后面,林子原来遭受了这样的暴风雨。

“你怎么都没有告诉我?”

“你的生活是那样快乐,我不想让你为我悲伤,我一个人撑得住。”

“你一个人?你妻子呢?”

林子的眼里蒙上了一层暗淡,“我妻子,她走了。其实早在我得病之前,我们的感情就出现了危机。她说我不爱她,我爱的只是音乐。其实不是这样,宛桢,你知道吗?我爱音乐,可我也爱她呀!难道爱音乐与爱她冲突吗?她曾提出离婚我没答应,她也没太坚持,其实我知道她已经另有了爱人。可是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会理解我的。直到我得病后,我没告诉她,只是和她离婚了。”

“林子……”

“呵呵,没什么!我有音乐。这也是我的所爱。我会把我不多的生命都献给她。献给那些白血病患者。这样,即使我死了,我也会快乐的。”

“不,林子,你还有我,我可以……”

“傻丫头,不可能的。”

“你知道我要说什么?你……一定懂得读心术。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我说过我们是有缘人嘛!我会知道你在想什么。只是不值得,十万分之一的可能而已。”

宛桢哑然,不再坚持。

“很晚了,该回去了。要不要我送你?”

“哦,不用了,我就住在后面的教工宿舍。”

“那我回去了。”

“你还会有下一次演出吗?你可以吗?”

“可以的,下一场,我们在M

大学演出,你会来吗?我可有新歌要奉上呦。”他又恢复了他的调皮。

宛桢苦笑着,心一阵阵的疼。“会的,那你可别硬撑,要保重身体呀!”

“会的,我走了,有时间我给你打电话。拜拜。”

“拜拜。”

看着林子远去的背影,宛桢又哭了,“为什么上天那么不公平,会让这样一个善良的人遭受这灭顶之灾?不会的,林子不会死的,我要救他。”宛桢想着。

当宛桢再看到林子时,林子已经躺在了雪白的病房里。看着林子憔悴的面庞,宛桢鼻子一酸,泪又流了下来。

“林~子~”

“你来了,傻丫头,哭什么?我没事的。我喜欢你这身红裙子,看着这雪白的墙,雪白的床单,我心里就发紧。我喜欢红色,红的像一团火,那样炽烈。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的血液中有团火在烧,只是,这团火要灭了。”说到这,林子垂下了双眼。

“林子……,坚强些!”

“瞧我,你别笑我。会的,我会坚强的。来,看看我写的新歌。……”

宛桢去找了林子的主治医生,要求化验骨髓。当结果出来时,宛桢几乎要晕倒了。十万分之一的奇迹居然出现了。

“林子,你说我们是有缘人,我看不只呢,我想定是前世我欠你的,今世来还你。要不然也不会我是云,你是风了。我就是那片你吹动的云。你到哪,我到哪。”

林子笑了,笑得很阳光。

只是,云只会跟着风走,是挽留不住风的。宛桢也没有能留住林子。手术失败了,林子还是走了。林子带走了宛桢的骨髓,留给了宛桢那阳光般的笑容,和那阳光般的事业。

每次演出,宛桢都是穿着那身红裙子。因为这是林子心中的火。宛桢不会让它灭的,会让它继续燃烧着……

“铃~~铃~~”电话声唤回了宛桢那远去的思绪。

“林子,我要走了,今天在N大学还有场演出,我会再来看你的。”

缠绵的秋风吹动着红色的裙子,像是跳跃的火苗,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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