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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老子:第十一章——有之为利,无之为用

2023-02-02  本文已影响0人  黎轶凡

原文: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埏:糅合。

埴:泥土。

户:门。

牖:窗。

这一章,老子还是在强调“无之以为用”,无与有,相互抱一,有之以为利,但更要重视无。

为什么有之以为利

老子举了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车轮,陶土,门窗。这些是“有”的形式,光摆那,无用。所以叫,有之为之用,说白话,光有了,还不能用起来,只有“无”的衬托,才能叫利用。

为什么需要的衬托?

老子讲:车轮中空,穿轴,才能转起来;泥土揉成中空的器皿,成为陶器才能乘物;光有门窗没有,只有安装在没有门窗的空屋里,那才叫有用的屋。

想想第五章,老子讲的橐籥,当其空,动而愈出。

所以,有之为利。

无之为用。

无之为用。

无之为用。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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