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老子:第十一章——有之为利,无之为用
2023-02-02 本文已影响0人
黎轶凡
原文: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埏:糅合。
埴:泥土。
户:门。
牖:窗。
这一章,老子还是在强调“无之以为用”,无与有,相互抱一,有之以为利,但更要重视无。
为什么有之以为利?
老子举了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车轮,陶土,门窗。这些是“有”的形式,光摆那,无用。所以叫,有之为之用,说白话,光有了,还不能用起来,只有“无”的衬托,才能叫利用。
为什么需要无的衬托?
老子讲:车轮中空,穿轴,才能转起来;泥土揉成中空的器皿,成为陶器才能乘物;光有门窗没有,只有安装在没有门窗的空屋里,那才叫有用的屋。
想想第五章,老子讲的橐籥,当其空,动而愈出。
所以,有之为利。
无之为用。
无之为用。
无之为用。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