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言情】看见风暴的女孩(8)
第八章 舍身取义
【义肢】
母亲的新家在市郊,我足足开了一个半小时车才到。
周遭正在兴建新的卫星城市,每一条街道都沉浸在大型基建所制造出来的烟尘、泥泞、噪音中。真不明白她是受了哪个地产经纪洗脑,放弃市区安静巷弄里的老房子,搬来这还没建好的空壳都市里。
难道是因为南岭大学也搬了新校区,她的“李察吉尔”移师来这边了吗?女人,真是无论哪个年龄段,都各有各的抽风。
我按手机里存下的地址,绕了七八圈,总算在一堆未建好的楼房中找到那栋旧民居。破旧寒酸得和四周那些如巨大森林般的半成品建筑群相比,像一栋被历史强行留下的遗迹,我硬着头皮,钻进昏暗的楼道。
母亲家在顶楼,外墙上竟然还有潮湿造成的巨大霉斑,我愈发确定母亲脑子和这环境一样进了水。紧闭的房门外,放着一束包装精美的黄玫瑰,在破旧的环境中,显得格外突兀。我拿起玫瑰花,只见里面有一张印着“生日快乐”的卡片,但没有署名,旁边还有一封信,我没想太多,迅速撕开信封,发现里面只是一封花店打印出来的道歉信:“苏女士,因派遣人员关系,本应上午送到的花束下午才到,实在抱歉,送上50元现金劵”。
今天是谁的生日?我知道不是母亲的。
也不是父亲的,更不是我的。
我捡起那束黄玫瑰,用力拍门,但母亲不在家。也就是说,她大概下午前就出了门,所以没有收到这束花。她去了哪里?是帮谁过生日吗?
一股清晰馥郁的玫瑰香气突破环境的霉味袭来,我突然想起,丁姨的房间里,每一次都能见到鲜花。
一种不安的感觉从心中涌出。我一把抱起正在发呆的猫,冲下楼梯,冲进车里,一路踩着油门狂飙,完全不理会那只猫在后座吓得鬼哭狼嚎。
这里离万华隧道很近,过了隧道就是西山区,过了桥的山脚下就是博慈之舟康复院。
那栋蓝色楼房在夜色中仿佛一座巨大的远山,阴影中明灭着昏黄灯光,已经过了探视时间,但我不顾前台小姐的阻拦,径直冲上三楼。
丁姨房门口聚集着医生和护士,我放慢脚步,心里涌现出不好的预感。
慢慢走到病房前,一眼看见房间里,穿着病服的丁姨双眼紧闭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房间正中地面,被打翻的生日蛋糕以惨烈的形式碎散四处,上面红色的果酱看起来就像凶杀案现场。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床上的丁姨并非死了或是昏迷,她大概是被打了镇静剂,所以正发出疲惫的呼吸声,透露出刚刚经历过激烈的情绪。
让一让。
熟悉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我回头,看见坐着轮椅的母亲,苏美娟。
母亲见到我,惊讶万分,但很快恢复了镇定。其实我看得出她仍很慌张,因为这样的表情我不是第一次看见……我的心中,一个猜想跃然而出。
她,来探望丁姨是有目的的,每一次探望,就是为了让丁姨更加崩溃,直至滑向越来越黑暗的深渊。
可怕的女人。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母亲却先开了口。不是叫你不要过来这里吗?
她弯腰去整理地上的蛋糕。阿姨,叫清洁工处理就行了。旁边的医生上前阻拦。她依旧不抬头,只是吃力而徒劳地用薄纸巾擦拭着地面奶油和果酱。
别弄了。我说。
她不理会,继续徒手捉起蛋糕碎块。
够了!我对她吼叫。
所有人望着我,就像望着一个气急败坏的疯子。
母亲只是慢慢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喊什么?这里是医院。
她回头对着医生礼貌地点点头。不好意思,她是我女儿,我今天出来没跟她说,把她急的。我们现在回家,这里麻烦你们了。
礼貌得体,滴水不漏。我心想。
我一把推过她的轮椅,不由分说走向电梯。母亲没说话,也没有表情,像任人鱼肉的病人似的被我推走。
开车门,把她从轮椅上送上车,再把轮椅收起来放进后备厢。这一系列熟悉的动作,她一声不吭。
车灯照亮大门外幽暗的山路,我与母亲在黑暗中相对无言。
自从爸爸过世,我们就像失去了唯一共同语言。那时候我时常因为想念爸爸,伤心得每日都哭,她却总是如常地煮饭、上班、看电视剧,我对她那份坦然的日常生活感到很愤怒。但慢慢意识到,母亲的冷漠,与那个10岁的午后,在街角咖啡店里的另一个男人息息相关。
“喵”。后座发出这样的声音,将我从记忆中拉回现实。
母亲回头望了望后座。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冷冷问。
母亲一脸讶异地看着我。怎么做?
猫,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送只猫给我?
我知道小茶死了你很伤心,所以买另一只猫来陪你。
是吗?以前你不是很讨厌小茶?
我不讨厌它,那是因为我猫毛过敏。
你也知道小茶是怎么死的,为什么要弄一只一模一样的猫来刺激我?这就是你折磨别人的方法吗?
母亲不说话。
所以,你也打算这么折磨丁姨?
我想起刚才丁姨那张疲惫沉睡的脸,控制不住自己,吼了出来。
是不是?
母亲的眼神依旧平静,这无数次在我情绪最为失控的时候,最憎恨的平静。她用手撩了一下落在耳边的短发,残留红色唇膏的嘴角,在黑暗中显露出难以掩饰的细密皱纹。
你怎么认识丁姨的?她问,平静的语调,仿佛在诉说无关紧要的公事。
你又是怎么认识她的?我反问。
以前做义工的时候认识的,她没有亲人很可怜,我们又是老乡,所以我想照顾她。
什么义工?没听你说起过。
母亲苦笑。那时候你爸去世,我为了疏导情绪就参加了这样的组织,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让自己感觉好过一点。
她在骗人。
我知道她去探望丁姨,之后丁姨把脸划伤的那夜,父亲还根本还没有死。
后来虽然那个慈善组织没有继续运营,但这些年我偶尔会去看看她,没有和你说是因为怕吓到你,毕竟丁姨的样子有点可怕。
不对。我说,你带我来过那个医院。
母亲一愣。
我对那里有印象,你在我很小的时候带我来过。
她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很久,然后把眼神划开。
我不太记得了,可能是吧。
沉默。我们都在回忆。
母亲继续说,也许那天你不用上学,家里没人照顾你,我就把你带在身边。我有时候也会带你去药房上班,你记得吗?你天天乱翻中药柜。
我没说话。母亲在中药房上班,因此记忆里属于母女的时光总是充斥着浓浓的中药味道,好像从一开始就病入膏肓。
母亲继续挤出笑容,说着仿似温馨的往事。
你有一次翻到“紫河车”,还不停问我那是什么,我怕你害怕,就骗你说是大鸟的肝,你还真的信了。以后我煲鸡汤,你吃到鸡肝的时候,就说自己天天吃“紫河车”,有一次还把我同事吓了一跳……
我在丁姨那里,看到了爸的照片。
母亲不做声。
丁姨和爸之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你去找丁姨,是为了报复?
母亲依旧沉默。
为什么爸爸死了,丁姨疯了,只有你还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你总有办法捉住别人的痛处,然后穷追猛打?为什么?你到底想干什么?
啪。
母亲终于翻脸,脸上火辣辣地灼烧起来。
母亲的巴掌我从小没少吃过,但这次,一股无名之火从胸口燃起,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羸弱的我,她还想着用以前的方法控制我。我用尽全力踩下油门在公路上飞飙起来。
你干吗!她惊叫。
干吗?我也不知道,风从窗外呼啸而过,一颗心好像还留在原地身体就被带走了。这感觉像坐过山车,但没有轨道,也没有安全的程式。
母亲大喊停车,我听不到,风声已经大过一切,我讨厌真相,但又必须去探寻。我讨厌所有阴郁的过往,偏偏天生就生存在黑暗里。生而为人,我不曾真正快乐过。
也许支撑着我存活下去的,就是想看一看那黑暗中到底有什么,我只是想确认一下,人间有何等不值得,而已。
窗外风驰电掣,灯光闪烁频密,车子胡乱汇入城市中心地带的车水马龙。
母亲没有说话,她死死捉着扶手,一直在用力呼吸,随着呼吸越来越急促,我知道,她的哮喘发作了。
母亲拼命喘气,吃力地从手包里拿出药,对着鼻口处猛吸。我一扭方向盘,朝另一个方向驶去。
去哪?母亲恐惧地问我。
医院。
不用去医院,我没事。
我没理她,埋头飙车。
真的不用了!她用尽力气抗议。好了!丁姨在读书时也喜欢过你爸。
我刹停车子,母亲身体猛然往前一倾。
果然,我的猜测没有错。
这就是你想听到的吗?在你眼中,我就是一个嫉妒心强的女人,对吗?母亲放下药,平稳呼吸,转头问我。
是我爸的初恋情人?我没有理她,继续追问。
不是。母亲扶着胸口。你爸其实根本不算认识她。
我一愣。
其实她在学校里就有点奇怪,整天幻想自己和你爸在一起。这是精神病初期的一种症状。
那为什么要帮她庆祝生日?不对,丁姨不是孤儿,你怎么知道她生日是哪天?
我突然想起,18年前,在咖啡馆看见母亲和另一个男人见面的日子,就是今天,没错,9月17号,那天是“艾里奥斯”的比赛日,星期天,我想起来了。
所以,今天到底是为谁庆祝生日?
孤儿院的孤儿也有生日,就是今天。母亲冷冷地说。
我知道她在撒谎,但又无计可施。
先把我送回旧房子吧。最后,母亲虚弱地指了指前面。
熟悉的旧家巷口。
母亲吃力地下车,一步一步缓慢走向家门口。
刚刚下了雨,在夜色中,她的西装长裤下显露出一截小小的白森森“骨架”,湿漉漉反光的地面映着那截白色,显得更加诡异。
是的,母亲很多年前就装了义肢,她能行走,只是速度很慢。一直以来,我都很害怕那个金属小腿。那表面包着的橡胶材质白森森一截,像剥去了血肉的腿骨,反复提醒着我,随着这条腿一起消失的爸爸。
有时候我想,她少用义肢行走而是选择轮椅,也许不只是为了移动方便。而是为了让她看起来更像一个弱者,虽然我知道她不是。
你一个人可以?我追了上去。
可以,你走吧。她吹了吹茶几上的灰尘。下次找人来把这些东西扔了,买家年底才收楼。她说。
你把房子卖了?
母亲在黑暗中望着我。是,我是把房子卖了,现在不想和你吵,我刚才被你吓到了,我累了现在准备睡觉。猫你喜欢就留着,不喜欢就赶走。
走了两步,母亲又停下来。从小到大,我没有干预过你的任何决定,你也不要来干涉我的生活。
说完,母亲一瘸一拐地走进走廊尽头的黑暗里。
猫不知什么时候从笼子里跑了出来,蹲在地上看着我。你走吧,我没好气地看了它一眼。
猫仿佛听懂了,叫了一声,然后转身一溜烟钻进了我的房间。
真狡猾,我只好追了上去。
此时,这个伴随我长大的房间,在黑暗中被杂物堆得乱七八糟,旧物件零散塞在纸箱里,床和衣柜似乎已经被搬走,只剩下那个旧得不能再旧的书桌连书柜组合,那上面贴满了一个女孩成长能贴的所有花哨贴纸。这些对母亲的新家来说毫无意义,因此她选择遗弃。完全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房间的灯泡早就坏了,一直没有修。我只好借着手机的光线在这小小迷宫里四处搜寻,这曾是我躲避现实生活的小天地,当它摆着床、书桌、衣柜时,是一个完整的巨大的世界。
小时候,我常常躲在书桌下,独自想象一些虚幻的故事,假装我的娃娃们是活生生的伙伴,和想象中的伙伴们说话、演戏,这是童年的我最热衷的娱乐。
我想起了水冰月,自从搬家之后就和她失去了联络,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在房中搜寻一会儿,终于看到咪咪。猫的眼睛从暗处到强光转换时,瞳孔会迅速锁紧,变成两颗光点。它在书桌下。
当我尝试一把捉住它的颈部时,它灵活一窜,从书柜背后溜走。顿时内心千万只草泥马奔驰而过。狭小的书桌底下,容得下小孩子和猫,却不可能放得下这个29岁的巨大的我。当我艰辛地钻到靠墙的那边,往书柜后面窥探时,我看见一个东西。
灰尘之中,静卧着一本本子。
看上去它遗留在这里许久。时间的潮水将我推往十年前,时空的幻象里,那个蜷缩在狭小空间里的女孩,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她把不知道说给谁听的所有幻想和痛苦,都写在了这小本子上。
然后时光将它和她都留在这里,如果不是为了捉猫,我不会发现这本曾经的日记本。
也许万事万物的存在的确都有其启示性。当走出家门,回到车里,看着被雨水冲刷过的夜空时。
我想对当年的那个女孩说。现在你已经长大了,就让我来帮你吧。
此时,一张黑白合照,从日记本里掉了出来。
母亲身边,站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阿基里斯与龟】
要微笑,要表现得体。我这样提醒自己。
对面这个年轻男子,他叫许家杰,职业是警察。此时他穿着剪裁合体的休闲衬衫,颜色沉稳的牛仔裤,短发没有经过发胶塑造,单眼皮让人感觉状态良好。
是很让人舒服的男生,我心想,这要非常谢谢陈玥。
我露出一个最合适的笑容弧度,嘴唇上是最近很热门的秋季唇色,忘了叫干燥玫瑰还是什么焦糖玫瑰,据说能提升直男的第一印象。果不其然,他眼光闪烁地望着我。
陈玥说你们认识很久了,我说。
我们从小就认识。他笑了笑。从小就是很好的朋友。
朋友?
就是普通聊得来的朋友。他忙解释。
我点点头。陈玥挺热心的,今天还临时放鸽子,我看她就是故意的。
我们相视一笑。
你要是觉得尴尬,咱们交换个微信就好,也算是给她交个差。我这样说。
在演员圈内,陈玥算是我比较熟的一个,我们有几部戏同戏,下了戏至今也偶尔在网上联系。大概她也是看我这边戏也没接,也没男友,因此在我的要求下,安排了这次见面。自己还特别懂事地没出现,给我们时间单独相处。我当然不会怪她,有人能为你着想,用她的方式关心一下你,已经很值得感谢了。
说起来,我都快忘了陈玥的样子。
不是这样的,其实……许家杰吞吞吐吐。其实是我很想认识你,所以我主动要她把你介绍给我。
这还真让我有些意外,看他的样子,不像那种会主动认识女生的人,所以当他那么直接地说出这样的话,我有些惊讶。
是这样啊,那我们就一边吃饭一边聊聊天吧。我只能见步行步。
好啊。他爽朗地说。
他点了烤牛肉定食,帮我点了当季寿司套餐,看起来他是做过功课,知道我喜欢吃生食。寿司上来的时候我是真的很开心,好像很久没有好好地在餐厅里吃一顿,尤其是这种新鲜的食物。生食能唤起人最原始的食欲和生命力,我大口地将吞拿鱼寿司整个放进嘴里。
我喜欢赤身的吞拿鱼,尤其是高级餐厅里的那种血色素充沛的红色肉质,有着一种微酸的新鲜血腥味,对我来说非常治愈。
你很饿啊。他笑着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其实我也很爱吃寿司,但是肠胃不太好。
他用手指了指我的下巴,指尖似有似无地触碰到嘴唇边缘。
你下巴嘴边上皮肤很光滑,说明身体毒素少,你又不是吃素的,所以应该肠胃消化功能很好。他半认真半开玩笑说。
你们做警察的,都很爱观察别人?
我其实是坐办公室的,我管资料系统。
啊?我故意装出失望的样子。还以为是那种破案啊,侦探啊什么的呢。
我小时候也想过做刑警,但后来家里出了点事,就觉得还是要安全,所以就考进系统里,安安稳稳地做个米虫,很怂吧。
也不是米虫啦,资料管理也很重要啊!捉通缉犯都要靠你们。
他笑了笑。也不完全是通缉犯,其实每一个人的资料我们都能看到。
每一个人?
每一个人都记录在案,要经常维护系统,所以其实我们工作量也挺大。
他看了我一眼。
不过你别误会,我绝对没有偷偷看过你的资料。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大概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他问我,你养了宠物?
我一愣,是啊。
他指了指我的肩膀,上面沾着几缕猫毛。
猫?
是。
养多久了?他倒是来了兴趣。
两天……
猫好,安安静静不烦人。
你呢?
我?我也挺安静的。他说。
不是,我问你有没有养宠物。
他又笑出了白白的牙齿。我养了一只龟,很多年。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因为实在不知道怎么继续话题。对了。他说。你知道阿基里斯和乌龟吗?
我摇摇头。
古希腊有个哲学家提出一个理论,说阿基里斯在乌龟后面1000米开始跑步,阿基里斯的速度是乌龟的10倍,那么理论上,比赛开始之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永远存在着10的N次方的距离,所以结论是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我艰难地尝试理解他说的话,其实我从小就有点读写障碍的问题,因此当他抛出这样一段典故,我真的需要点时间去消化。
北野武也拍过这样一部电影。他没有注意到我的神情,继续谈论著。当时我看完这部电影,就找来这个理论的解释,然后就越来越觉得乌龟这种动物很神奇。对了,你梦见过你的猫吗?
两天呢,还没熟。我笑笑。但其实我常常梦见小茶,以各种各样的姿态死去的小茶。
许家杰却好像打开了话匣子,继续说着他的龟。我经常梦见它和我说话,它的声音有时是男有时是女,变来变去,所以我怀疑,其实当初那只龟早就死了,我妈一直偷偷买新的龟来假装它。
所以即使追上了那只龟,说不定那只已经不是原本的龟了吧。我说。
他笑着点点头。
你应该去看看那部电影,很有意思,而且你长得有点像里面一个女演员。
嗯,好。
电影里面,北野武的妻子真的很好。
说来听听。
北野武从小想当画家,可惜一直都当不成。但他的妻子还一直陪着他去追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就像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一样。
就这样?
对啊,整部电影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永远追不上那只叫做梦想的乌龟。但是感人的地方就是,总有一个人,在阿基里斯身边陪着他跑,即使永远也跑不到终点。
很真实啊。这么说来,北野武看起来凶凶的,也是很浪漫嘛。我说。
你做演员的,应该多看看电影,什么电影都要看看。
我羞愧地低下头,一直以来,把自己的职业当成一种情绪的宣泄,也许真的没有去认真追求些什么目标。
对不起,我是很糟糕的演员。
不不不,你很漂亮,长发很漂亮。他连忙尴尬地摆手。
我笑笑,多谢他的好意。
你,有没有结婚打算?他突然问。
……小时候父母关系不太好,但也不代表一定不结婚,随缘吧。
大家都是随缘。他说。
其实随缘就是不肯努力,就像河里的鱼一样,想着逆流张开嘴就有食物直接进到嘴巴里一样的行为。
他点头同意。
走出餐厅时天气很好,秋天来了,气温变得怡人,阳光柔软洒下来,加上肚子里满满的寿司,这一切很令人满足。
接下来要去哪?我送你。
我想去海边。
不知怎的,我说出这样的话。
我下午也没事,我可以带你去。他在阳光下对我笑笑。
很久没有坐上男人开的车,我看着身边的许家杰,不由自主地想起老方。
很久没有联络老方了,以前把他当成神,现在突然回头一看,神也不过是庙里的神像,你不去拜它,它就永远呆在那里,不会有什么神迹。女人总是会忍不住在心里将此时的男人和曾经的男人进行对比,这或许来源于生殖优化的本能。
可惜我不配有这种本能。
身边现在的这个男人,干净、有趣、有礼貌,但我相信人性不会是它呈现的第一面,那个显相的自我,那个迫不及待要表现的自我,和真正的内心相比,不可能没有区别。
我曾对别人深深失望过,对自己的失望却更深。
市郊海滩,这是我从来没有来过的新开发的地方。这里的酒吧街尚未被碎酒瓶、宵夜档污染,尚且算是高雅干净。
当夕阳如布景一般将我们笼罩。我很感谢许家杰,带给我这一个尚算绮丽的幻梦。但不知为何,我从他那被残阳染成琥珀色的眼睛里,也看到了某种通透,都是梦里人的那种明白。我只好避开了他的眼神。
然后不经意间回头,用伪装好的态度展开笑颜,刚刚在洗手间迅速涂上的口红在夕阳下十分明媚,我确认这一切都被他的目光捕捉到。
果然,他的眼神变了,也许是光线变暗,那琥珀色的通透变成我熟悉的男人打量女人的眼光。这目光我在片场和社交场合见过无数次,这告诉我,我回到了熟悉的战场。
海边的酒吧里气氛很好,客人密度恰到好处,灯光昏暗程度也十分合宜。现在我几乎可以确认他选择这片海滩早有打算,这猜测让我对他有种高估了的感觉。下午在沙滩上那片刻的迟疑看来是多虑了。他不过也是寂寞。寂寞的人都是很容易被捕获的,像河流里逆流张开嘴的鱼。
我一口咬下竹签上的烤贝肉,借着鲜味涌现,举起手示意服务生再来一杯。其实我不会喝酒,一杯红酒就能让我脸红,两杯我就能立马醉倒,所以不用装醉。
今天心情那么好?
也可能是心情不好呢。我撑起下巴,望向另一边——此时不必说话。
他看着我,饶有兴味。
灯光更添暧昧,我知道戏肉来了,因此抖擞精神,和酒精一起,把台词说得栩栩如生。其实也不用台词,我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他的杯子一下。
看着我嘛。我说。
嗯?
Cheers一定要看着对方的,不然会走霉运的。
于是他也看着我。四目相对确是非常增进感情。我适时放开眼神,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不是说不能喝?
你得送我回家。我撒娇。
我要是喝了酒也不能开车啊。许家杰苦笑。
那你不许喝,就看着我喝。我拿过他刚刚喝过的杯子,双唇含上杯口,一饮而下小半杯红色液体,留下杯口那一抹艳红唇膏。
这样一点点没事的。我笑着把酒杯还给他。
他有些紧张,看得出来,我故意侧过脸,身体随着酒吧的live音乐轻轻摆动,自顾自地扭动着腰肢。果然,他终于拿起酒杯,饮下我喝过的红酒。
我等待酒精在身体里开始发挥作用。
在回程路上我尽力让自己不要睡着,发酒疯或是呼呼大睡都不是应该有的捕猎的态度——当然太过刻意的借醉卖骚也不行。我只是偷偷看他,在他注意到我在看他时,迅速展露一个慵懒的笑。脸是红红的,脖子也是,发丝也散发出酒精的气味,在车厢密闭空间里,显得馥郁而膨胀。
车停了,我知道到家了,也知道是时候了。
许家杰下车要帮我开车门时,我拉住他的手,凑上去,吻住了他的嘴唇。
从家到酒店,从酒店大堂到房间,一切在沉默中进行。他过于清醒的态度让我有些不安。
但,我很快打消了不安的念头。进了房间,他在黑暗中迅速而准确地摸到我的身体。我们一声不吭,只有用力克制的喘息声,像勤劳而节俭的苦力工人,仿佛把自己多日以来积攒的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借此发泄出来。我们对待对方和自己身体的粗暴,让彼此都有些惊讶,他所表现出的奋不顾身,甚至令我感觉不安。
那是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好像这具身体,我曾经相拥过。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酒精还残余在大脑深处。许家杰仍在睡,也仍拉着我的手。
愣了一秒,心里也不禁好笑,为这露水情缘的一瞬清纯。起身穿上衣物,在浴室里迅速洗了把脸,镜子里的女人看起来很糟糕,宿醉之后浮肿不堪,我扭开凉水,用力冲洗脸和身体。
我对自己从来不手下留情,消肿就是要大力搓揉,那些女明星示范的,用点水轻轻又拍又敷能消水肿?鬼信。
走出浴室时我看清楚躺在床上的许家杰,他看起来还没醒,看来昨晚是累坏了,睡姿是拘谨的,很明白自己在外面床上的那种礼貌,只占一半,不跨中线。
这年轻男子的身体健壮,筋骨活跃,皮肤被太阳晒成微棕色,嘴唇是饱满丰厚的,下颚线条可以说非常性感。我坐在化妆凳上仔细端详他,像端详一只猎物。
他终是在我的注视下醒了,辨认了一秒我的脸,随即展开早晨第一个微笑。我的身体向他依偎,一个柔软的吻落在他的颈部。他有一瞬间的退缩——一夜情结束的男人,总会犹豫一下自己该不该把第二日清晨的戏演完整。
不等他细想,我凑上去吻住他的嘴。白日的光线让一切变得更加明目张胆。我把他推倒,骑在他身上。内心深处一直被压抑着的掌控欲像黑色暴雨铺天盖地而来,和老方在一起时,他总是决定一切。而现在,我要做主导。
我趴在他身上,两人的汗水融在一起,将我们的皮肤粘合重塑。最后动也不想动,只想留住这澹台清明的一刻,感觉永远如梦似幻。
就在他平复喘息的时候,我看着天花板,开了口,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他仍在恍惚中。
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人?我爬到他的耳边,用方才舔舐过他身体的嘴唇轻声说。
那个人叫赵奕,1989年就读广陵卫生学校,这我会发到你手机上。
他总算明白了我的诉求,惊愕地望着我。
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谢谢宝贝,我说。我又覆上了嘴唇。(小说未完待续)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