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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记杂谈13】:拉人进群要多了解被拉之人

2016-10-14  本文已影响156人  春秋老记

      我是个老新闻文化工作者,写了一辈子,当然也是爬了一辈子的“格子”,累么?当然累,但由于喜欢,也就乐此不疲了。

      从二个月前往前推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写的大部分都是新闻报道,就是以新闻有关的文章,也就是为单位为个人“吹喇叭抬轿子”,我自嘲为专写“御用文章”的“狗屁文人”,这样的文人写出的文章不会有太大的生命力,就象一部肥皂剧,看完就忘记了。究其原因:一是为了生计,二还是为了生计。

      真正有生命力的是文学作品,一部伟大的作品,它能够与时间同存,如我国的四大名著,几百年了,我们现在读起来还是津津有味的。从二个月前开始,我“闲”了下来,就开始创作一些文学作品如杂文如小说之类,我并不是想因此成名成家,只是想留下一些有点生命力的东西,那怕只有一点点都行。我都是过了知天命之年的人了,成名成家是年轻人的梦想,到了我这个年龄就基本没有梦想了,写些东西,只是为了安然地打发时光,为了在若干年后有人看到我的一些作品就可以想起我这个人来。

      写了东西,就想通过某些渠道传播出去。出版是最佳途径,因此几十年来,我也出版过几本书,人生的道路上留下了几个又浅又小的“脚印”,但一部小说从创作到出版成书,速度太慢,时间太久,与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不太相符。

      微信则是快节奏的,写好的东西通过微信渠道先传播出去,会十分迅速,读者可以先读为快,自己也会因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作品有人阅读而可以“预支”出版后的快乐。

      我经常会被人拉进这个群那个群的,拉我的人不一定知道我的志趣和爱好,也许只图多些人;被拉的我就更不知道这个群是干什么的,群里的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等等,但为了让更多的人提前看到我的作品,我基本是“逢拉必应”,因此我手机里的微信群是越来越多,最后导致手机经常“罢工”,当然,我的作品写出来后也是“逢群必发”。也许有人认为我这是在做广告,其实非也!按照常规,作品是有版权的,不付钱是不能阅读的。其实我是在做无私的奉献,一部作品创作出来很辛苦,但无偿给人阅读,作者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有得到,我们要鼓励更多的这样的无偿奉献行为。

        我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喜欢看文学作品,也无法知道哪一个群是否欢迎文学作品这样的东西,有的群想谈生意想赚钱,我会十分知趣地自己退出(我删你);有些群主是老朋友碍于情面不好表达,我只要有些微察觉也会自己退出(我删你)。但我选择退出时也是有顾虑的,因为我担心因此得罪真正的朋友,甚至于得罪了朋友还不知道,如出现这种情况就不好了,现在这个社会里要处好一个朋友很难,但要得罪一个朋友就是一二句话的事情。

      为了不被朋友(包括微信好友)得罪,也为不得罪朋友(包括微信好友),我在这里郑重其事地宣告:不喜欢文学或文学作品的微信好友,千万不要拉我进你们的微信群,因为我在群里只发一些我自己创作的小说杂谈之类的文章,而无法也不会去刊发一些你们期待的生意上的东西,更不会去参加你们推荐的项目或购买你们推销的产品,如果不了解清楚就把我拉了进去,你们失望,我也失望,最后弄个你删我、我删你的局面就不太好了,在“朋友贵如金”的今天,对双方产生的都只有是负能量,二个字:不好!

      微友们,今天在这里啰嗦了半天,我只有一个良好的愿望:不喜欢文学和文学作品的人,千万不要拉我进群呀!如认为我讲的对,则请点个赞写句评语;如认为我讲得不对,也请大家指正一二。我,一个从事新闻文化工作三十多年的老记者,一个在九零年就成为了作协会员的文学爱好者,一个孜孜不倦“爬格子”的中老年人……真诚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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