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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 “三王”之《孩子王》

2022-06-28  本文已影响0人  墨海青灯

题外话

(关于《棋王》和《树王》的推送可以在之前发布的文章里找到)

这篇文章是“三王”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篇了,距离上一篇“树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一个月里我经常在想《孩子王》应该怎么写,想了很多立意,阿城看似什么都没说,实则又是什么都说了。后来我去某无良学术网站上搜索了下。之前写“三王”前两篇的时候,相关的学术文献都很多,但这次竟然没有找到关于《孩子王》相关的学术文献。心下也就释然了。既然没人写过,那我写了,是不是就算是目前国内最全面的关于《孩子王》的文章呢?哈哈,不好这么说的。

阿城在“三王”小说的“序”中提到,虽然书籍最后编辑的顺序是《棋王》、《树王》、《孩子王》,但按照写作顺序来说是《树王》、《棋王》、《孩子王》这样一个顺序。阿城自觉《棋王》和《树王》还不够成熟,说《树王》依旧是有点文艺腔,满嘴的宇宙、世界,口气比较虚矫,属于撒娇式抒情。《树王》之后是《棋王》阶段。阿城觉得《棋王》里的角色有些陈词滥调,导致不少批评者将小说引向道家。从阿城的话里,我不禁感叹一个老艺术家对自己的要求之高,以及身为一个文艺工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反思精神。《棋王》和《树王》在我们看来,这都是一顶一的好作品,就算放眼中国文学史,也可以这么说。但是阿城却并不满意,阿城之前说过,写作就好好写作,讲故事就先把故事讲好,不要搞些文绉绉的语句,或者非想要教育读者什么,上升什么深度,这其实就是阿城说的文艺腔和陈词滥调。在阿城看来,作品还是要贴近生活。

《孩子王》是阿城自认成熟的一篇小说。我当时第一遍看完书之后返回来看这个序,读到这里我心里就有了疑问,当时在我看来《孩子王》并不比《棋王》和《树王》高明,从观感上来说《棋王》和《树王》给人的触动来的更为强烈和直接。后来当我要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重读了一遍《孩子王》,我才发现是我肤浅了。

《孩子王》的故事依然发生在知青下乡时期。“老杆儿”一直在生产队插队干活,一日被生产队的支书拉到办公室告知自己要去分场的学校教书,“老杆儿”欣然答应。来到学校后,“老杆儿”并不认为自己有能力教好,但是校长告诉自己“在干中学”。“老杆儿”慢慢适应着角色的转变,摸索出了自己的教学方式,并且有了不错的效果。但是上面却觉得他的教学方式和主流的教学有出入,对他进行劝退,“老杆儿”没有任何辩驳,也没有和学生道别,主动离开了学校。故事中“老杆儿”与学生王福和曾经一起插队的来娣都建立了深刻的友谊,发生了不同的故事。

阿城用一种极度平淡的叙述方式,讲述了一个平淡的故事。看似什么都没说,但是等你细想之后,你发现阿城说了很多东西。美国作家海明威写作时善用“冰山理论”,简单的来说就是体现在文字上的其实只是作者想表达的很小一部分,而大部分的内容都隐藏在文字之后。《孩子王》正是如此。阿城在小说中讨论了教育的意义,常识如何被打破,又将如何重建,并且在《树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识形态。《孩子王》的平淡叙事很特别,阿城对生活有着细致入微的观察,并且拥有极强的共情能力,勾勒出了中国人民的百相。平凡的人物,平凡的故事,读起来很有滋味。

《孩子王》小说的所有人物,在作者的笔下都被“香烟”与“字典”两个物体连接起来,这两个物体贯穿全书,在不同的叙事场景和阶段下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也点出了该篇文章主要想讨论的几个问题。阿城说要先把故事讲好,那这篇文章我想先主要和大家分享下这个故事。我在这里借用这两个物体展开,以便能够梳理故事的全貌和叙事的逻辑,说清楚书中人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探讨故事背后的社会问题。之后说下我个人的一些感想。

“香烟”

小说一开始,“我”已经在生产队干了七年,生产队上的活都已会做,只是身子弱,样样不能做到人先。“我”自己心下坦然,觉得毕竟是自食其力。队里支书拉“我”去办公室,通知了“我”去分场教书的事情。

队里支书唤我到他屋里。我不知是什么事,进了门,就蹲在门槛上,等支书开口。支书远远扔过一支烟来,我没有看见,就掉在地上,发觉了,急忙捡起来,抬头笑笑。支书又扔过火来,我自己点上,吸了一口,说:“‘金沙江’?”支书点点头,呼噜呼噜地吸他自己的水烟筒。

待吸完了水烟,支书把竹筒斜靠在壁上,掸着一双粗手,又擤擤鼻子,说:“队里的生活可还苦得?”我望望支书,点点头。支书又说:“你是个人才。”我吓了一跳,以为支书在调理我,心里推磨一样想了一圈儿,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就笑着说:“支书开我的玩笑。有什么我能干的活,只管派吧,我用得上心。”支书说:“我可派不了你的工了。分场调你去学校教书,明天报到。到了学校,要好好于,不能辜负了。我家老三你认得,书念得吃力,你在学校,扯他一把,闹了就打,不怕的,告诉我,我也打。”说着就递过一张纸来,上面都明明白白写着,下面有一个大红油戳,证明不是假的。

在这一段叙述中,“我”一进到办公室,支书先是在吸水烟,“我”进了门蹲在门槛上等支书开口,支书把烟和火远远的扔过来,等到水烟吸完才开口。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被作者用一种白描的手法展现在我们面前,也间接交代了当时的社会环境,让读者对故事的大背景有了很直观的了解。

阿城对动词的运用相当高明,在《棋王》和《树王》中我们也已经见识了,这一段描写中,阿城就用几个简单的动词,“靠在壁上”、“掸着粗手”、“擤擤鼻子”,将支书这个人物写活了,这几个动词有过程感,有时间感。

“我”在队里干活的时候,接触过王七桶,是“我”教书的那个班上一个同学王福的父亲。王七桶是个哑人,不会说话,但是长得结实,两百斤的米包,扛走如飞。队上的人瞧不起他,大家一起去县城拉粮食,见面后互相让烟,从来没有王七桶的份,“我”见状便将手上的烟指给他,他点一点头,将双手在裤上使劲擦一擦,笸箩一样伸过来接。车开到半路遇到泥泞,他总是爬下去,而一车的人如不知觉一般仍坐在车上,他一人在下死劲扛车帮,车头轰几下,爬上来,继续往前开。

到了县城搬完粮食,“我”对王七桶心生同情,在街上多买了一包烟,递给王七桶,而王七桶却只拿了一根,将剩下的烟返还给“我”。之后同行的人告诉王七桶:“你要的字典还是没有。”王七桶“啊、啊”着,眼睛异样了一下,笸箩一样的手松下来,似乎觉出一天劳作的累来。

王七桶这个角色,是当时中国贫苦百姓的象征。他贫穷,老实,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在社会上没什么地位,但是他知道要让孩子读书,他不明白读书到底能给孩子带来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对的,不会有错的。这种质朴的品质和对常识的坚守,其实是当时那个时代缺乏的,在我们当下时代,显得更为缺乏。

“我”在分场教了一段时间书之后,想念队里的朋友,就回队里看看,和队里朋友吃完饭后,在房间外闲聊。

正说着,支书远远过来,望见我,将手背在屁股上,笑着问:“回来了?书教得还好?”我说:“挺好。”支书近到眼前,接了老黑递的烟,点着,蹲下,将烟吐给一只狗。那狗打了一个喷嚏,摇摇尾巴走开。支书说:“老话说:家有隔夜粮,不当孩子王。学生们可闹?”我说:“闹不到哪里去。”支书说:“听说你教的是初三,不得了!那小学毕业,在以前就是秀才;初中,就是举人;高中,大约就是状元了。举人不得了,在老辈子,就是不做官,也是地方上的声望,巴结得很。你教举人,不得了。”我笑了,说:“你的儿子将来也要念到举人。”支书脸上放出光来,说:“唉,哪里有举人的水平。”

这一次见到支书,和“我”离开生产队时,支书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支书的香烟是老黑递给他的,之后支书在“我”面前用香烟逗一只狗玩,这和“我”离开生产队时,支书远远的把烟和火扔给“我”,自己坐在一边抽水烟,有了强烈的对比。首先,在“我”离开生产队的时候,“我”还是归支书管的,而支书知道“我”马上要走,在这个节骨眼他也想最后再在“我”身上行使下自己的权利。现在“我”回来了,不归支书管了,支书就放下了架子,“我”也放下了忌惮。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这样被书写了,只有对生活细节有细致观察,并且深入思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之后“我”在分场学校慢慢适应着新的角色,也摸索出了自己的一套教学方式,虽然“我”也不能确定这个方式到底是对是错。“我”不按课本教学,而是让学生以识字为本,再教学生如何用笔把事情说清楚,“我”觉得上了几年学如果连一件事都不能写明白,那学也白上了。但是“我”的这种教学方式慢慢被分场和总场的领导知道,他们并不认同“我”的做法。

终于是下课。我收好了作文,正要转去宿舍,又想一想,还是走到办公室去。进了办公室,见老陈与那面生的人坐成对面。老陈招呼我说:“你来。”我走近去,老陈便指了那人说:“这是总场教育科的吴干事。他有事要与你谈。”我看看他,他也看看我,将指间香烟上一截长长的烟灰弹落,说:“你与学生打过赌?”我不明白,但点点头。吴干事又说:“你教到第几课了?”我说:“课在上,但课文没教。”吴干事又说:“为什么?”我想一想,终于说:“没有用。”吴干事看看老陈,说:“你说吧。”老陈马上说:“你说吧。”吴干事说:“很清楚。你说吧。”老陈不看我,说:“总场的意思,是叫你再锻炼一下。分场的意思呢,是叫你自己找一个生产队,如果你不愿意回你原来的生产队。我想呢,你不必很急,将课交待一下,休息休息,考虑考虑。我的意思是你去三队吧。”我一下明白事情很简单,但仍假装想一想,说:“哪个队都一样,活计都是那些活计。不用考虑,课文没有教,不用交待什么。我现在就走,只是这次学生的作文我想带走,不麻烦吧?”老陈和吴干事望望我。我将课本还给老陈。吴干事犹豫了一下,递过一支烟,我笑一笑,说:“不会。”吴干事将烟别在自己耳朵上,说:“那,我回去了。”老陈将桌上的本子认真地挪来挪去,只是不说话。

吴干事和老陈就谁告诉“我”劝退的事情这一问题,来回的互相让了四次,最后话还是由老陈告诉“我”,他是分场的校长。听到消息后“我”没有犹豫,没有去为自己争取或者辩驳什么。之后吴干事递给“我”一支烟,“我”笑了笑说:“不会” 这一句“不会”其实表明了“我”的态度,不合作。不合作,不争论,不反抗,这是“我”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是最高明的,这个先按下不表,下面会展开来说。

“字典”

字典第一次在小说中出现,是在关于王七桶和“我”去县里拉粮食,想给他孩子王福买一本字典的情节中。这个上面已经带出来说过了,这里就不多说。王福是个学习极其认真踏实的孩子,这也是受到自己父亲的影响,王福希望能够通过学习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

在“我”第一次上课时,王福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初入课堂,对教学并没有一个什么概念,发现这些初三的学生,连小学就应该认识的字都不认识的时候,我让王福来黑板上把不认识的字划出来。王福来黑板上划出了三个字,而底下的同学纷纷说到:“还有呢,我还有不认识的字呢”听到这里,“我”让举手的同学都上台,把不认识的字划出来,“我”粗粗一看,一黑板的课文,竟有三分之二学生认不得的字。

我笑了,说:“你们是怎么念到初三的呢?怪不得你们不知道这篇课文讲的是什么。这里有一半的字都应该在小学就认识了。”王福在后面说:“我划的三个字,是以前没有教过的。我可以给你找出证明来。”我看一看黑板,说:“这样吧,凡是划上的字,我都来告诉你们,我们慢慢再来整理真正的生字。”学生们都说好。……

我将要出门,见王福从我身边过去,便叫住他,说:“王福,你来。”王福微微有些呆,看看门外,过来立住。我说:“你说你能证明哪些是真正的生字,怎么证明呢?”王福见我问的是这个,便高兴地说:“每年抄的课文,凡是所有的生字,我都另写在纸上。我认识多少字,我有数,我可以拿来给你看。”说罢迈到他自己的位子,拿出一只布包,四角打开,取出一个本子,又将包包好,放回去,迈到前边来,将本子递给我。…… 我翻开这个本子,见一个本子密密麻麻写满了独个的字,便很有兴趣地翻看完,问王福:“好。有多少字呢?”

王福问:“算上今天的吗?”我呆了一下,点点头。王福说:“算上今天的一共三千四百五十一个字。”我吃了一惊,说:“这么精确?”王福说:“不信你数。”我知道我不会去数,但还是翻开本子又看,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十个数目字你算十个字吗?”王福说:“当然,不算十个字,算什么呢?算一个字?”我笑了,说:“那么三千四百五十一便是三千四百五十一个字了?”王福没有听出玩笑,认真地说:“十字后面是百、千、万、亿、兆。这兆字现在还没有学到,但我认得。凡我认得而课文中没有教的字,我都收在另一个本上。这样的字有四百三十七个。”我说:“你倒是学得很认真。我现在还不知道我学了多少字呢。”王福说:“老师当然学得多。”这时钟响了,我便将本子还给王福,出去回到办公室。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学生上学依旧主要以宣传国家思想为主,到处都是口号,一些大而空的话语。学生们把社论背的一套一套,但是却连最基本的一件小事都不知道怎么说明白,“我”尝试让学生写每天上学路上的事情,就写流水账,但是学生连流水账也写不出来。底层人民教育水平之低,上层社会对底层教育的关注程度之低,都令人唏嘘。

而学生们却都是质朴的,并且是充满求知欲望的,其中有一些学生很踏实的在学,比如王福。王福对自己认识多少字,有一个很精确的数字,把不认识的字都写在生字本上,这种学习方式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个笨办法、傻办法,但对王福来说由于指导的缺乏,这是他唯一知道的办法。“我”知道王福是王七桶的儿子之后,买一本字典的想法就一直放在“我”心里。但是每次到县城都遗憾而归。

在“我”回生产队看望朋友时,“我”从来娣的嘴里得知,她那里有一本新华字典。来娣是在队上给大家做饭的知青,她将字典借给了“我”。

回到学校后,每次上课,“我”都会将字典放在讲桌上,字典成了班上的圣物。之后学校组织学生们参加劳动,“我”让学生们在参加劳动后写个作文。王福说他在参加劳动前就能把作文写了,“我”不信,“我”觉得文章肯定是要经历了事情,才能去描述,不然就是脱离实际,只有个架子。“我”和王福立下了赌约,如果他没写出来,“我”的东西随便他要,王福选择了字典。

劳动的当天早上,王福和他父亲凌晨就跑到上山去了,等我们到时,他们已经干了大半。王福告诉“我”他已经写出来了,将作文拿给“我”看,并且表名“我”输了。

王福看着班长。班长望望我,慢慢从挎包里取出一个纸包,走过去,递到王福手上。王福看看我,我叹了一口气,说:“王福,这字典是我送你的,不是你赢的。”王福急了;说:“我把作文拿来。”我说:“不消了。我们说好是你昨天写今天的劳动,你虽然作文是昨天写的,但劳动也是昨天的。记录一件事,永远在事后,这个道理是扳不动的。你是极认真的孩子,并且为班上做了这么多事,我就把字典送给你吧。”学生们都不说话,王福慢慢把纸包打开,字典露出来,方方的一块。忽然王福极快地将纸包包好,一下塞到班长手里,抬眼望我,说:“我输了。我不要。我要——我要把字典抄下来。每天抄,五万字,一天抄一百,五百天。我们抄书,抄了八年呢。”

之后王福每天下课都留在教室里抄字典,“我”心里开始怀疑起了自己。“是不是我害了学生?书究竟可以这样教吗?学也究竟可以这样学吗?初时将教书看得严重,现在又将学习搞得如此呆板,我于教书,到底要负怎样的责任?但看看王福抄得日渐其多,便想,还是要教认真,要教诚实,心下于是安静下来,只是替王福苦。”

来娣之后来分场看“我”,看到王福在抄字典,来娣于心不忍,执意要将字典送给王福。而王福最后还是没有要。

说说“来娣”

来娣这个角色,在我第一次读《孩子王》时,并没有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当时重读的时候,我对来娣产生了很深的同情。来娣在生产队给大家做饭,来娣的本职工作干的不差,半个钟头能做出十样荤素。来娣的理想是做个音乐老师,或者说是想让自己的音乐天赋有用武之地。从书中我们能看出来娣有惊人的音乐天赋和素养,她听披头士,听鲍勃迪伦,能唱,会写,这在当下都是很难的的。但是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天赋却往往被埋没。

“我”去分场报道之前,大家围坐在一起吃饭,来娣第一次向“我”表达了她想做音乐老师的想法,来娣说只要是有谱的歌,半个钟头就叫它一个学校唱起来,让我帮她去学校问问。“我”并没有在意,第二天就忘了。

在“我”回生产队看望朋友时,得知来娣有一本字典,想借来用。来娣随即问起学校音乐课的情况,学校其实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音乐课,就是学生下课之前会唱上一首蹩脚的歌,来娣认为那不叫音乐。来娣向“我”提议让“我”做歌词,她谱曲,然后教给班上孩子唱,之后告诉校长是来娣写的,这样她就能顺理成章的做音乐老师了。“我”答应下来。饭吃完后,“我”在队里转了转,天快要黑了,“我”就打算回学校去。来娣来半路上送“我”,阿城这一段的描写将人物的心理拿捏得很到位,表达克制,对文字的掌控力体现的淋漓尽致,我贴出来大家看下。

天色正是将晚,却有红红的一条云在天上傍近山尖。林子中一条土路有些模糊,心想这几天正是无月,十里路赶回去,黑了怕有些踌躇,便加快脚步疾走。才走不到好远,猛然路旁闪出一个人来。我一惊,问:“哪个?”那人先笑了,说:“这么快走,赶头刀吗?”原来是来娣,我放下心,便慢慢走着,说:“好晚了,你怎么上山了?”来娣说:“咦?你站下。我问你,你走了,怎么也不跟老娘告别一下?”

我笑了,说:“老嘴老脸的,告别什么。我常回来。”来娣停了一下,忽然异声异气地说:“老杆儿,你说的那个事情可是真的?”~我疑惑了,问:“什么事?”来娣说:“说你斯文,你倒典觍着脸做贵人,怎么一天还没过就忘事?”我望一望天,眼睛移来移去地想,终于想不出。来娣忽然羞涩起来,嗯了一会儿。我从未见来娣如此忸怩过,心头猛然一撞,脸上热起来,脖子有些粗,硬将头低下去。来娣叹了一口气,说:“唉,你真忘了?你不是说作个曲子吗?”我头上的脉管一下缩回去,骂了自己一下,说:“怎么是我忘了?那是你说的嘛。”来娣说:“别管是谁说的,你觉得怎样?”我本没有将这事过心,见来娣认真,就想一想,说:“可以吧。不就是编个歌吗?你编,我叫我们班上唱。”我又忽然兴奋起来,舔一舔嘴,说:“真的,我们搞一个歌,唱起来跟别的歌都不一样,嘿!好!”来娣也很兴奋,说:“走,老娘陪你走一段,我们商量商量看。”我说:“你别总在老子面前称老娘。老子比你大着呢。”来娣笑了:“好嘛,老子写词,老娘编曲。”我说:“词恐。我写不来。”来娣说“刚说的,你怎么就要退了?不行,你写词,就这么定了。”我想一想,说:“那现在也写不出来。”来娣说:“哪个叫你现在写?我半路上等你,就是为这个,老黑几个老以为我只会烧火做饭,老娘要悄悄做出一件事,叫他们服气。”我看看天几乎完全黑下来,便说:“行,就这么定了,你等我的词。我得走了。”说完便快快向前走去。走不多远,突然又听来娣在后面喊:“老杆儿,你看我糊涂的,把正事都忘了!”我停下来转身望去,来娣的身影急急地移近,只觉一件硬东西杵到我的腹上。我用手抓住,方方的一块,被来娣的热手托着。来娣说:“喏,这是字典,你拿去用。”我呆了呆,正要推辞,又感激地说:“好。可你不用吗?”来娣在暗虚中说:“你用。”我再也想不出什么话,只好说:“我走了,你回吧。”说罢转身便走,走不多远,站下听听,回身喊道:“来娣,回吧!”黑暗中静了一会,有脚步慢慢地响起来。

歌词后来是写出来了,虽然写的不好,来娣也谱上了曲谱,我们大家唱起来都觉得有劲。但是之后“我”毅然离开了学校,这首歌曲,“我”也没有教给任何一个学生。

有些读者觉得故事结束的匆忙,但是我觉得这匆忙的结束,正反应出了来娣身上的悲哀。来娣多次向“我”表示自己的诉求,“我”起先并不放在心上,之后的歌词其实写的也不是很走心,但是来娣还是用心的谱上了曲,最后这首歌随着“我”离开分场学校,还没有亮相就退场了。

来娣善良、朴实,为人看似大大咧咧,但其实来娣羞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表面上的无所顾忌是来娣的面具。我们生活中有很多像来娣这样的人,我们习惯于他们的幽默和直爽,但是没有人关注他们的失落。小说主人公“我”,也没有。

来娣之后还会在生产队继续做饭,她的理想还是会埋藏在她的内心里,这个理想会实现吗?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明白,在当时的那个年代,这很难。

常识的丧失

我们生活在一个丧失常识的时代,常识在当下逐步的被打破,而坚持常识的人在社会上时常被大家定义为怪人。

教学是需要经验和技巧的,这是常识。而“我”去分场的学校报道时,老陈说没有人生来就会教书,在干重学,这里的老师都是这么过来的。

只读过一年高中,就给初三学生当老师,这肯定是不行的,这是常识。当得知“我”要教初三,但“我”才读过一年高中,“我”以各种理由向老陈说“我”教不了,而老陈说这里没有高中,学完就是了,没有问题。

读书是需要有课本的,这是常识。当“我”发现班上同学没有一个人有课本,“我”去办公室向老陈询问,老陈说:“书是没有的,咱们地方小,订了书,到县里去领,常常就没有了。”

教育是立国之本,这也是常识。“我”询问为什么一发批判材料就那么多,而课本却印不出来,老陈说:“不要乱说,大批判放松不得,是国家大事。课本印不够,总是国家有困难,我们抄一抄,克服一下。”

上到初三的学生,至少是能读懂一篇简单的文章的,这是常识。而“我”在班上讲解课文,却发现这么一个简单的文章里,竟有三分之二的字学生认不得。

小说主人公“老杆儿”在学校教学的这段时间里面,从作者的叙述中,我们不难读到,常识被一次次的打破,而且人们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对这些常识有坚持的“老杆儿”反而被别的老师另眼相待,坚持常识成了一种异类。

“文化大革命”,简单说,就是失去常识能力的闹剧。也因此我不认为“文化大革命”有什么悲剧性,悲剧早就发生过了。“反右”、“大跃进”已经是失去常识的持续期,是“指鹿为马”,是“何不食肉糜”的当代版,“何不大炼钢,何不多产粮”。

在权力面前,说出常识有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危险,但是,前人确实有人隐瞒常识。他们到学校里来做报告,说以前被地主剥削压迫,所以参加了革命。如果明白被剥削,一定明白一亩地可产多少粮食这种常识吧?一定明白亩产万斤超出常识太多吧?

小说中除了主人公“我”之外,还有一个坚持常识的人,那就是王七桶。王七桶每次去县城拉粮食,都不忘了去给孩子王福问问有没有新华字典卖,每次都失望而归,但不曾放弃。王七桶说“我没有王福力气大,因为王福在识字。”他不识字,却又懂得教育的意义,他嘴哑,而心不哑。在当时的社会中,他的思想比大多数的健全人要健全得多。

当下的我们有比那时的人民进步多少呢?这是应该反思的。历史不应该只是我们谈论的一个话柄,更应该是我们反思的一面镜子。

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识形态

上一篇《树王》的讨论中,我说树王体现了一种意识形态的对立,而《孩子王》则更进一步的为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识形态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答案。

这里还是要先解释下,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意识形态,是广义上的意识形态。在广义上,意识形态无处不在,每个人都拥有意识形态,即使他没有任何的政治主张,它是我们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部分。关于这个的解释,可以在上一篇的推送里面找到。有些人可能会问,那你干脆说人生观或者价值观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说意识形态呢?在我看来,这还是要看语境的,这个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如何形成的,它的对立面又是什么?如果他的形成或者对立面是依托于国家机器的,那这时,我们称这种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意识形态是更为准确的。

在《孩子王》中,读书应该以识字为本,书读了应该是要为我所用,这是主人公的关于教育意义的一个意识形态。而分场的校长和老师认为,读书是宣传国家意识的出口,学校是18岁之前的劳动力暂时的一个落脚之处。这种意识形态的形成是受到了国家机器的影响的。书中主人公是站在较弱势的一方的,之后当他被劝退时,他没有为自己辩解或争论,“不用考虑,课文没有教,不用交待什么。我现在就走,只是这次学生的作文我想带走,不麻烦吧?”当吴干事递过来一只香烟时,他说自己不会抽。这个“不会”是一种“不合作”的表达,主人公没有为自己辩解或争论,也没有用行为来反抗,是“不争论”,“不反抗”的表达。

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识形态?“不合作”、“不争论”、“不反抗”,这是《孩子王》给我们的答案。当主流意识形态和你有出入时,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对的,那就去坚持,自己是不是对的呢?在这种环境中,很容易产生自我怀疑。我们或许可以问问自己,我的想法是否符合常识,符合常识的往往在本质上就是对的。不要去评价站在你对立面的人和思想,更不要为了证明自己的“对”去为自己辩解或者争论,这是无意义的,无意义的争论会颠倒是非,让对变成错,让错变成对,况且很多时候对错也不是那么容易界定的。坚持自己该坚持的,对他人有起码的尊重,“不合作”、“不争论”、“不反抗”。

在被学校劝退的前一节课上,“我”让班上学生写一篇关于自己熟悉的人的作文,王福写了《我的父亲》,作文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是世界中力气最大的人。他在队里扛麻袋,别人都比不过他。我的父亲又是世界中吃饭最多的人。家里的饭,都是母亲让他吃饱。这很对,因为父亲要做工,每月拿钱来养活一家人。但是父亲说:“我没有王福力气大,因为王福在识字。”父亲是一个不能讲话的人,但我懂他的意思。队上有人欺负他,我明白。所以我要好好学文化,替他说话。父亲很辛苦,今天他病了,后来慢慢爬起来,还要去干活,不愿失去一天的钱。我要上学,现在还替不了他。早上出的白太阳,父亲在山上走,走进白太阳里去。我想,父亲有力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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