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告别
现在是周六,夜里三点钟。
两个小时之前,高度白酒没等我同意就干翻了我的脑袋,令我昏昏沉沉,此刻我难受无比。
西环路笔直延伸,只有我一个人影,我看着没有尽头的沥青路面,开始回忆往事。我想沿着西环路径直走,可双脚不听使唤,它们左摇右摆,这使我看起来像个醉鬼。我最最讨厌酒鬼。
星期天,黄昏。
八月份的气温像初恋的女人,离不开我一秒钟。西环路是个避暑的好地方,因为长亭酒吧就在这里。这不是它以前的名字,它曾取名令人生厌,叫大雨酒吧。
酒吧的名字其实无关紧要,喜欢喝酒的人只在意它的酒。你也许去过许多可以在黄昏时痛饮的酒吧,但那些地方一天到晚不尽人意,那儿的酒也是那样,绝没有长亭酒吧的酒如此称心如意。
西环路94号,此时夕阳正铺进它的门口。我压低了黑色鸭舌帽走进去,坐在最左边角落靠窗的座位上,告诉服务员随便上什么酒都可以,这里的酒都合我的意。
“今天带了多少钱,和昨天一样吗?”
“今天见朋友,有什么好酒,大碗只顾筛来。”我开心极了,学着水浒里的话和他开个玩笑,可他听不出来。
我酒品不怎么好,一个人喝醉怕死在酒吧,所以往常只带了一点现金,并告诉服务员不要让我喝超过手里的钱。但是今天我有一个客人,我心急如焚,我们已经快十年未见。
黑夜来临,我吃光了三个果盘,只喝了一杯波本,我不希望在重逢之夜喝得酩酊大醉,让老友送一个醉鬼回家。
酒吧渐渐热闹起来,我开始喝第二杯酒,同时祈祷老朋友快点赶到,也许喝完这杯酒我就会放老友鸽子,我并不是一个有太多耐心的人。
左边的桌子坐下来几个十几岁的小孩,都是学生,原来今天是周末,也就难怪老友迟到,肯定是堵车了。我开始安慰自己。
他们大笑起来讨论自己的风流史,我不是有意偷听,他妈的,我也不想听到。我最恨风流成性的人。十几岁的小孩装老成,我最讨厌这类事情。如果我现在已经喝醉,大概会揍他们一顿,因为我酒品不好。
可我在等待老友相聚,现在心情好得要命,所以打算放他们一马。
他们的烟味飘到我这儿,害我犯了烟瘾。我点起一支苏烟,改变了主意,抽完这半包烟再放鸽子。
酒吧里灯红酒绿,谁也找不到我,我可以享受几年开心日子。我并不缺钱,过去几年存了些血汗钱,足够喝他妈的半辈子洋酒。
我看到她走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和以前一样性感妖娆,在这小酒吧里显得分外出众。
她就像一只小猫。
她的红色长发披肩散落,穿着白色半透明衬衫,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依然看得清,她穿上了心爱的破洞牛仔裤。这都真切被我看在眼里,只有一样是假的,她比十八岁时高了几公分,因为她穿了高跟鞋。
我朝她挥了挥手,她对我一笑,向我走来。
三分钟过去了。
应该有这么长时间,我算不准,我紧张得要命,我们已经快六年没见面了。
她先开口:“微信上不是说见了面能口若悬河吗?你的河呢?怎么还和以前一样这么害羞。”
嗯,我们已经在微信上联系了半个月,今天才有机会见面。
我站起来,握着她的左手,我弯下腰,吻上她的嘴唇,另一只手伸进她的胸前。我是个害羞的土匪。
“没有你的吻我说不出话来。”
半个小时之后,她喝多了。多年不见,她像个酒鬼。但是没关系,只要足够漂亮,这些小瑕掩不了瑜,甚至更有意思。
一个小时之后,她哭了,这在我意料之中。喝醉的人要么半死不活的吐,要么没完没了的哭个不停。
她又说起已经和我说过的烦心事,喝醉的人总爱干这事,但我愿意听她说。
她告诉我,本以为她老公对她是真爱,没想到只是贪图她年轻时候的美色,现在刚过30,他就又到外面拈花惹草,她很难过。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要不是她老公在外鬼混,她也不会再来勾搭上我,像18岁的时候。
但我乐意被她勾引。我把快乐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了。
为了把这快乐分享给她,我让她回头看后面6号桌的人。
“看到了吗?那三个大块头,他们是刘老板的手下,刘老板是我的敌人,我要是被他弄死,也是罪有应得,我不该爬上她妹妹的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们得撤了。”
我带她回家,她还想喝酒,但我看着她,老想起我的18岁。我怒从心头起,我必须上了她,刻不容缓。
五月十八号,阳光明媚的早晨,一切都像新的。
“小雪,你说要是以前我们结婚了,现在会怎么样?”我搂着她。
“别的不知道,起码昨晚不会让你成醉鬼,当然了,你也不会让我成为酒鬼。”
中午十二点半,她看到了我的摩托车,她问我车技怎么样?我告诉自从以前搭她摔车之后就再没有搭过其他女人,我的摩托车后座已经沾满了灰。
“18岁的时候,你说过要骑摩托车带我环游中国,现在为时未晚吧。如果你时间不够多,那你搭我去个地方吧,一个地方就够了。好不好?”
我们往西而去,一路开心不已。
夕阳西下。
你可能没见过这么美丽的黄昏,我是说,太阳还挂在天上,月亮也从树林的尽头升起来了。她兴奋的拍着我肩膀,喊到:“快停车,停车!”。
我把车停在路边,她急匆匆下车,不顾一切向树林里疯跑过去,她想去追月亮,我不好说什么,只好抽着烟等她。也许她的偶像是夸父,毕竟不多见,她的偶像变了。
她越跑越远,像是一个八百年没见过月亮的人,我倒是不怕她在这失踪,或者被月亮拐走,我只是怕她的恶魔老爹因此把我揍死,所以我向她的背影跑去,我得保护她。
这话有点假,完全是骗小姑娘的鬼话。
差点迷路了。我们走出树林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虽然晚饭还在他妈的肚子里,但我们一点儿也不感到饿,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大概是因为开心过隆了吧。
她问我:“你怎么会知道回来的路啊?好厉害。”
“因为我能夜观星象。”
她白了我一眼。
我说:“因为我是地理学家。”
一路无话,不久已到酒店。心情愉快所以当晚睡得舒心,第二天早早我便醒来。可我醒来时心情却不那么愉快了,因为房间里只剩我一个人,小雪已经飞到九霄云外。我倒是不担心她被坏人抓走之类,而且她的背包也不见了。
一切显而易见,她又一次离我而去。
以我的经历,我很容易接受任何人离我而去,小雪也不例外,已经没有任何人的离别能令我感到难过。这类事情我早就习以为常。可我难以容忍毫无征兆的离别。
糟就糟在这里,小雪没有给我任何理由。
尽管如此,我也没有假模假式的嚎啕大哭,也没有立刻联系小雪。那不是我的风格。
我平静极了。我打开手机,播放一首喜欢的歌,然后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
嗯,那首歌是我一个朋友录的,但是还没发表,他已经死了。我手机里的是他发给我的歌曲小样,音质差极了,旋律也难听的要命,但不知为何,此刻我想起了他。
我拉开窗帘,走到床边坐在床头上,这时候应该抽一支烟才对得起刚刷的牙。
床头柜上有摩托车钥匙,半包苏烟,和一个红色打火机。我以一个老烟鬼的手势熟练将香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老烟鬼总是这样。
但今时不同往日,我还没来得及品尝香烟,鲜血就随着刚吸进去的烟一起喷出来,我的嘴里已经没有美味的尼古丁味道,它和鼻子一样,满是血流。
我难受极了,像是快要死了。我想往后倒在床上,躺下也许舒服一些,可以延缓我几分钟的寿命,可身体不听使唤,我的头垂下,于是膝盖重重跪了下来,没几秒钟,就摊在了地上。我肯定是要死了。
我真高兴没让小雪看到如此狼狈的我。
大概过了几个世纪,或者几分钟,我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因为房间里有人走动。也许是酒店的人来催房费了,我想,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会救我一命。
我说不出话,所以努力抬头看救命恩人的样子,希望能在痊愈之后能认出恩人好当面感谢。
我倒了大霉,房间里的人是刘老板的手下,他们在对着我笑。假如我还有力气张嘴,一定也报以一笑,来往之礼,这是我为数不多可以引以为傲的美德。况且我已经没有挣扎反抗的余地,这时候的我成了俎上鱼肉。我命不久矣。
也许是他们挑食,我这样的腥臭鱼肉不和胃口,他们转身就走了,还轻轻带上门。这一点美德很像我,我从不大力关门。
他们走了之后,我努力翻了个身,躺在地上,大概过了十分钟,似乎恢复了一些力气。我努力挣扎站起来,走向窗户,我想看一看阳光,不论今天是死是活。
看阳光之类的话有点矫情,真正临死之人绝不会那么做。其实是因为背包在窗户旁边,我要过去拿起背包,准备立刻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幸运的是,当我站起来时,透过窗外,看到刘老板的手下正准备上车离开,他们饶了我一命。这事不假,我住在五楼,双眼视力一点零,看的一清二楚。不幸的事也有,车旁有一个人,我同样看的一清二楚,那是小雪,她正和对方交谈,甚是欢喜,她准备上车了,看得出来,并不是受对方逼迫。
我蹲下来,打开背包,我该丢掉昨晚她送给我的礼物——那是她从树林里精挑细选的落叶,她希望我用来做书签,当时我感动坏了,还向月亮发了誓,会一直保存。
可我现在必须立刻丢掉它,我想月亮也会同意我这么做。
背包里不光有落叶,还有一张留言纸,小雪留的。不得不说,她的字简直难看的要命,她该去上几节小学生书法课。
我看完留言才知道事情原委,水落石出:
我和情人私奔,我们旧情复燃,如饥似渴地往西而去,我带上她跨上摩托车,在夕阳下交换甜言蜜语。
结果她趁我睡着在我烟里下毒害我,这样一来就可以从我的仇人刘老板那里领取一大笔赏金,以支付他老公的医药费。
那天是八月十四号,下午六点钟,她在夕阳下钻上了一辆红色轿车,往我们来时的方向扬长而去。连夕阳也追随她的脚步,很快的离我远去。
她的留言纸对口吐鲜血的我说,她心里深深爱着我。可我不理解她为何这么做,也许是她觉得亲情更加重要,又或者他确实爱上了她的胖子老公。相对而言,我更愿意第一个猜测,只是再已无法验证了。
毒性入骨,我现在躺在医院,已经是个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这些日子一直没想通,他们为何没要了我的命?直到昨天,病房里的小孩玩我手机时,无意中播放了手机里老友的歌曲,我闭上眼睛听完之后,才意识到,害一个人最残忍的不是杀死他,而是让他生不如死。
那小孩可爱极了,可他却快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