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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烟阁故事之房玄龄——追求完美的男人(3)

2018-04-11  本文已影响611人  大唐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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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指示房玄龄,直属中央的政府机构任职官员达到两千名,有点不正常,应该大力裁减。

说起来简单,上下嘴皮一运动,舌头一搅和,就能出来,可真正把它付诸实施,实实在在地做出来,绝对不容易,因为裁员意味着要有人丢掉饭碗,要有人心痛。

对于地方官员来说,手中的碗属于流水线铁质产品,此处弄丢,别处找找,没准还能找回来;对于京都长安中央级别的官员们来说,拿在手中的,可都是私人订制纯手工金质饭碗,一旦弄丢,再到哪儿去找?

但太宗皇帝说得很明白,本次中央政府机构大调整的主要目的是“裁”,不是“轮”;是回收饭碗,不是相互交换下继续盛饭吃。

眼看着房宰相磨刀霍霍地要对自己下手,一些不愿“坐以待毙”的官员们开始坐卧不安,开始四处奔走,最终形成气候——一股若有似无的抵抗势力,正逐渐形成。

这注定是冷冰冰的较量。那种温暖和谐的氛围中谈谈心,展望一下未来,便让人乖乖交出金饭碗的想法太过浪漫。房玄龄很明白,夺了人家的碗,就是碎了人家的仕途未来,得罪人是必然结果。

房玄龄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他找到杜如晦,打算商量一下未来的路,究竟应该怎么走。

房玄龄首先提出几种具体实施方案,但感觉都不合适。特别是对于先拿原秦王府的人开刀的想法,房玄龄讲出来之后,自己都不住摇头苦笑。

杜如晦握紧老搭档的手:咱就这么办!

杜如晦认为,这次自上而下的改革,最大阻力不是来自于偏僻角落,而是来自于皇帝周边。

只要将皇帝身旁的近亲旁支修剪整齐了,再对付其它招展着的花枝,要好办的多。

不过秦王府可是皇帝梦开始的地方,原来府内不断隐现着的脸庞,对于太宗来说,可都是满满的回忆与情感,因此在将皇帝剪成“一枝独秀”之前,一定要征询一下本人的意见。毕竟,他是本次裁员运动的始作俑者。

结果李世民的回答简单而明确:人君当以天下为公,而不能为己之私产,你们放手去干,我决不会因私人询私情,为私人谋私利!

皇帝的话是风向标,是尚方剑。

有了李世民的支持,两位宰相开始对着秦王府大刀阔斧起来,针对当事人哭爹喊娘,上窜下跳的挣扎表现,房、杜二人毫不理会,直接拎起来,菜市场走走,不值几个钱的,立马舍掉——不是老百姓的菜,就不是国家的蔬,老百姓心里的秤称不出斤两的,压根就不往国家天平上放!

李世民躲在幕后,对于前台传来的阵阵哭泣声,假装没听见。

秦王府的事情一解决,其他的,都不是事儿。一番动作下来,两千京官被裁去近七成,只剩六百四十三人。六百四十三这个数字读起来也不少,然而有比较才有鉴别,宋朝仁宗时期的京官,达一点七万人。

唐太宗依据事情设官,宋仁宗依据人情设官。

中央的事儿一了,房玄龄,杜如晦便开始着手整治地方,针对“两多一少”(行政机构多,官吏多,老百姓少)的情况,大加并省,裁减州县,将全国仅划分为十道,三百余州,一千五百个县。

唐初的这次裁员无疑是成功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奠定了贞观之治乃至有唐一代的政治基础。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大裁员运动,它成就了一个伟大的朝代。可历史上第二次大裁员运动,却葬送了一个伟大的朝代——明朝末期,面对日益庞大的官僚集团,崇祯皇帝雄心壮志,义无反顾地走上政府机构改革之路,并一去不复返。与李世民自上而下的改革相反,朱由检采取了自下而上的改革方案,过程中狠抓次要矛盾,对贪污成性、腐败成风的大官僚们置之不管,对处于官级最底层的驿站小吏却痛下杀手,最终将那位在平凡岗位上默默生存的驿站小吏逼疯。驿站被无情取缔之后,失业人员李自成喝着西北风揭竿而起,雄壮一路,将崇祯逼死在树影婆娑着的景山之巅。

对于官员体制,李世民的战略思维是少而精,现在“少”的问题完美解决,“精”的问题立刻摆在房、杜两位宰相面前。“致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李世民掷地有声。

如何让余下的官员“精”起来?皇帝的指导性意见是“审”与“省”。

房玄龄、杜如晦简单商量之后,有关政治体制的第二波次改革开始,重点是治吏,手段是立法,目标是保证各级官吏一心一意搞建设,两袖清风建功业。

先立法,再“立”人。房玄龄、杜如晦在《武德律》的基础上,经过深入思考、论证,编制了一部划时代的,类似现代刑法的依据性文件——《贞观律》。并分别在《贞观律》第九卷、第十卷、第十一卷,给出了专门用于“治吏”的五十九条,合称《职制律》。

这部由房、杜二人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亲手创制的《职制律》,内容广泛而具体,可操作性强,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职制律》涉及到“五刑”,为了保证接下来的内容能够被充分理解,需要先科普一下有关“五刑”方面的知识。

在中国奴隶社会,存在墨刑、劓刑、大辟、宫刑、刖刑五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均是通过对人体组织做减法运算,来达到惩治目的:墨刑是对脸上的肉做减法;劓刑是对鼻子做减法;大辟是减去人的头颅,宫刑是减去人身体的某一部位,刖刑是减去人的手足。

到了封建社会,人类文明得到发展,刑罚方面,相对于古代五刑来说,要“温柔”些。隋文帝时代颁布的《开皇律》规定了五种法定的刑罚:笞、仗、徒、流、死,简单理解,就是抽你、拍你、劳你、走你、灭你。

笞刑,是用细荆条抽屁股,按照抽打次数分为五个等级: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每等加十。

仗刑,是用粗荆条抽屁股,按照抽打次数也分为五个等级: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每等加十。

徒刑,是戴着镣铐参加义务劳动,按照劳动时间,分为五个等级: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每等加半年。

流刑,是戴着镣铐去远方参加义务劳动,按照空间距离,分为三个等级:离家两千里、离家两千里五百里、离家三千里,每等加五百里。

死刑,即剥夺人生存的权力,按照身体的完整程度可分为两个等级:绞、斩。

房玄龄、杜如蹲在编制《贞观律》时,充分借鉴了《开皇律》中有关刑罚的内容,在量刑定罪上,相对于《开皇律》,又有所减轻。

科普完毕。

为了防止官员数量再次泛溢,路边的野官儿遍地开花的现象,《职制律》明确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过限及不应置而置,一人仗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两年。

也就是说,对于特定的职位,人员编制方式、数量都有明确规定,倘若哪位领导一时头昏脑热,搞了许多编外人员进入仕途,一定会有人被打屁股。编制超一人打一百,超三人打一百一十,超过十人,干两年苦力。

打谁?当然不是进入编内的“编外人员”,打的是为特定人群狂开绿灯,动辄就签字盖章,黑夜中频频收取好处费,身体与精神受到严重污染的贪官腐吏。

当然,打人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维持官员的去留平衡,避免求职者连绵不绝,官员泛溢一发而不可收的情況发生一一既然好不容易将全国的官吏裁减到正常状态,就要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去维护。

针对官员在正常上班时段内迟到早退现象,《职制律》也有相关规定,官员每日都要“点检”(类似于学校学生的点名,单位员工的刷卡或刷脸),“若点不到者,一点笞十。”

迟到或早退一次,细荆条会狂抽屁股十下。

如果不慎迟到,为了减轻皮肉之苦,能不能暂时让屁股背一下黑锅?

当然不能!屁股与黑锅又不是无缝契合,揭下来很容易。

不过话说回来,作为国家正式干部,平时有头有脸的人物,倘若总是迟到、早退,时间久了,不止屁股红,脸也会红。

是不是存在有制度不遵循,有法度不执行的现象?肯定存在,但不会多,房宰相是一位追求的完美的人,该打而不打,让他知道后,后果会很严重。

点检只是“特征点”控制,在上班、下班两个时间点上,点点名,如果都在,就算满足要求。

一早一晚都在,不早不晚时溜号怎么办?

那就要进行全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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