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同理。
2017-06-19 本文已影响0人
几何_z
你们身边有谈gay色变的直男吗。
周末朋友聚会,聊到台湾同性合法,一位男性朋友说他能接纳同性恋,但一想到两个男生做不可描述的事情就感到难受。可能说这话时脑子里浮现出让他不舒服的画面,他边说边连连摆手表示要换个话题。他还认为通过立法来认可同性恋是多此一举,这种强调行为会让社会上的同性恋变得更多。
一个声称接纳同性恋的人说出这样的观点,我感到难受。又因为说这话的是我的朋友而感到失望。(朋友之间谁有资格对谁感到失望呢,但这失望的感觉很确凿)
立法无用?(我认为)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修正人们道德上的瑕疵,这种瑕疵并不仅仅指人性本身,还包括一些传统(往往与强者压迫剥削弱者的人性欲望密不可分…)异性恋的选择传统,其本质也是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强权。我当然不敢说这种强权影响了大家的选择,但它确实是“排除异己”的强大后盾。
接纳?“我能接纳同性恋,但是…”
算了吧,你根本没有接纳(接纳这个词本身也有问题)。对于性向选择,大部分人已经有了道德预设,这种预设甚至是他们世界观的基础之一。所以才会有把同性恋视为传染病的论调。
通过立法来认可同性恋,我觉得感动又悲哀。悲哀在于我们从来没想过也不需要通过立法来认可异性恋。
LGBT,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