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六十八、不争之德,用人之力——《道德经》

2019-04-01  本文已影响0人  李老师要思考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善以道战者,禁邪于胸心,绝祸于未萌,无所诛怒也。善以道胜敌者,附近以仁,来远以德,不与敌争,而敌自服也。善用人自辅佐者,常为人执谦下也。——河上公

古之善为士者,不尚勇武。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苟德所不能化,不得已而用兵御之,则从容和豫,何怒之有?怒则无谋矣。——范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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