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四)立案

2018-08-27  本文已影响1人  当流云滑过天空

报案:一切单位和个人

举报:被害人以外(人和事实)

控告:被害人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公安,检察院,法院对上面都应当接受,而不是立案

处查只能用任意性措施(勘验,检查,讯问),不能用强制性措施(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

自诉案件,立案前法院不得调查

对不立案的救济:控告人对公安可复议,复核。可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向法院起诉。

立案监督

主体:控告人申请检察院.检察院

对象:应当立案不立案,不当立案而立案

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公安机关7日内改正。不改正,通知立案。15日内不改,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仍不改,报上一级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通知有错,可复议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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