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定要先分居吗?

2016-11-03  本文已影响0人  律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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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但是法院能否支持你的离婚请求呢?《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法院支持离婚请求的标准是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认为是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况,可以较大可能地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怎样才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呢?这就需要更多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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