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通常有三种:告诉他人的理由,告诉自己的理由,真正的理由。请描
这三者的关系可以说是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关系了。
首先,告诉他人的理由同后两者在大都数情况下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我们只要作为生存在社会上的一个个体,就少不了与其他个体进行交流,人类是从群居动物进化而来的,一时还不会摆脱这种习性。但是随着文明的日益完美,越来越多的人类都意识到了,个体独立空间的重要性。这种进化是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进行的,人们活在世上不超过十年,就可以很直观地感受到社会的变迁,年轻人的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心境,而这些变化,往往就是社会进步的具体呈现。
所以说,如果放在距今已经15年的2005年,告诉别人的理由,或许还有可能是真正的理由,但是时至今日,很多人都选择不对外说出真正的理由。简单地从我们看的电视剧上就可以略知一二。2005年《法证先锋》开播,无论主角、配角,无论男女之情、父子之情,片子都用很简单的篇幅就都一一解决了,再看当今的刑侦片,一个简单的误会或者不够程度的“深仇大恨”恨不得能演个十来多集,让人看得都有些味同嚼蜡(是哪一个我就不说了啊,当然现在还是有很多优秀的刑侦片各种反套路,还是看得很开心的)。
不愿意把话说明白成为了当代人成年人的通病,所以告诉他人的理由与真正的理由,只有一点点的相交关系。
其次,告诉自己的理由呢,也算是需要再次讨论的。
如果是一个很坦诚地接受现实的人,告诉自己的理由往往就是真正的理由,或许是包含于的关系,因为事实一般都会有我们无法认知到的一面,当然这是比较乐观的一种情况啦。
如果是一个不愿意活在现实中的可怜虫,他告诉自己的一般都会和现实不大贴合,他们的关系同第一种,只有一点点的相交关系,再加上与告诉别人的关理由的关系,大概就像这个样子。
最后,是告诉他人的理由和告诉自己的理由,这个就难说了。《十万嬉皮》里有一句歌词我非常喜欢,就是“蛊惑他人,麻醉内心”。我想无需多言,正如上图所示,两者成为无边无际中的谎话中的两者
(理科生真的伤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