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估客偷金喻》

2022-07-21  本文已影响0人  山姆绅

昔有二估客,共行商贾。一卖真金,其第二者卖兜罗绵。有他买真金者,烧而试之。第二估客便偷他被烧之金,用兜罗绵裹。时金热故,烧绵都尽,情事既露,二事俱失。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著己法中,妄称己有,非是佛法。由是之故,烧灭外典,不行于世。如彼偷金,事情都现,亦复如是。



稍微有点好奇,这滚烫的金子,是怎么包到兜罗绵里去的内。不劳而获的念头,始终是不能有的。否则就像这个贪婪的商人那样,非但没有获得额外的利益,连自己本来拥有的,都一并失去了。物质上的财富大多如此,但是有另一种财富,就不是这样了。那就是我们常说的,知识的力量,自己掌握的知识、习得的技能,是别人无论如何,都无法夺走的。而且也不会因为,学习了更多有用的知识和技能,而影响到自己本来掌握的内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