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术与法的配合---关于中国经济50人论
9月16日,由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主办的“纪念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四十年暨50人论坛成立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主题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使命”,研讨会上多名学者和官员做了主题发言,主要围绕“市场化法制化”、“要素资源配置”、“结构性改革”“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多个议题展开了讨论,既有实证的考察,又有规范的建议,展现了中国顶级经济学家们的家国情怀和自由思想。考虑到中国经济50人论坛被中组部称为“中国智库中办的最好、最重要、最有贡献的,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着重大贡献的智库机构”,我认为有必要对各位学者的观点进行学习和提炼。
从个人理解来看,虽然议题比较多,但总结起来可以理解为各位专家对当前改革措施中“术”与“法”的配合出现了争议。术是付诸行动的手段和技术,法是规范事物运行的机制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术与法之间存在三种辩证关系,一是在法的落实面临困难的时期,术往往能够做灵活的补充,实现阶段性的目标,为法的推进提供保障;二是如果术足够有效,各方就会产生路径依赖,反而放缓法的建立,对法的有效性产生疑虑;三是如果术长期实施,就会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对法的推进形成阻碍甚至代替法的角色。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白重恩老师讲的“特惠制”与“普惠制”,特惠制最开始的补位角色演变成了对普惠制推进的阻碍,影响了公平营商环境的建设。除此之外论坛中谈到的“行政手段”与“市场化”、“环保核查”与“结构性改革”,“所有权”与“产权”也是类似的关系对。
而具体到当前的信用环境上来看,“授信干预”与“信用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也是典型的术与法的关系。2015年之前国内经济形势相对稳定,金融市场自由繁荣,代表了信用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影子银行和债券市场不断扩张,在间接融资体系中受到歧视对待的民营资本得到了充足的信用资源供给,但一系列不合规行为也蕴藏了巨大的系统性风险。2016年开始以监管新规为代表的授信干预手段开始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积极化解,有效防范了风险的进一步扩散,但是“倒洗澡水的同时把孩子也倒掉了”。银行体系天然歧视民企的状况并没有改变,在经济形势进入下行阶段民营企业违约事件持续爆发,作为高度市场化的债券市场对民营企业也开始规避,反而加剧了信用风险的扩大,最终体现为了“国进民退”。此时为对冲负面影响,“要求银行体系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低等级主体定向支持“的授信干预政策出台,成为市场的关注焦点。
尽管在50人论坛的讨论中,经济学界普遍认为信用资源应当采取“市场化”的配置方向,但在外部支持、政府补贴、系统重要性等多方面存在巨大信用差异的情况下,当前推进信用市场化并不必然利好民营企业。市场化机制能解决的是输入“自由选择”和输出“平等对待”,但无法保证信用资源的公平分配结果。要达成公平有序的信用资源配置目标则需要信用市场化机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司法体系等配套制度的共同配合。因此在信用资源市场化配置(法)漫长的推进过程中,必然需要授信干预(术)去灵活调节信用资源的阶段性分配。
正如管涛老师的“改革开放的艺术”专题所讲,“改革政策…最后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政策,取决于最后是不是做成功了,成功了就是一个正确的政策“,“改革开放要讲求协调配套、整体推进”。法的合法性要靠术的正确性来保障,而术与法的推进节奏也要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相互配合。经济学者们的呼吁就是在这个长期过程中要反复提醒当权者,以避免看得见的手进行的授信干预可能对信用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完全替代,呵护来自不易的改革共识,我想这也就是本次论坛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