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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五蠹》之五十,依法治国的核心之道!

2022-06-20  本文已影响0人  读史明智慧

【读经典】

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

简单翻译下:如今忠贞信义之士不超过十个,而国家的官吏却需要以百计的数量,如果一定要任用忠贞信义之士,那么合格的官员根本是不够的。

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

简单翻译下:格的官员数量不够,那么能够治理好政务的官员就少,而把政务搞乱的官员就多了。

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

简单翻译下:所以明君的治国方法,在于专心依照律法,而不寻求有智的人;牢牢掌握治国的法术,而不求慕忠信的人。这样法治就不会遭到破坏,而官员们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谈心得】

确立了依法治国的迫切性后,韩非马上进入到实际操作层面,毕竟依法治国还是需要人去执行的,而且还得是忠贞信义的人。

韩非贤提出了个很现实的实质性问题,就是“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当时的读书人很少,能达到忠贞信义的人更少,也就是说高素质的官员数量是有限的,但是国家需要的高素质官员却是无限的。

如果“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因为各级官员的个体素质和政务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实际效果,所以自然要信任忠贞信义的高素质官员,但是从实际情况看,高素质官员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

这样一来,“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因为忠贞信义的高素质官员数量不够,而依法治国的效果还必须依靠高素质官员的治理能力,所以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善治者少,乱治者多。

实际上这个矛盾,就是导致法家思想起源很早的魏国、韩国、楚国,却没能持续性的运用法制思想的主要原因。执行依法治国策略的具体人员,思想见解各有不同,很难用统一的标准要求来衡量他们,更不要说他们的继任者了。

这也是韩非批判儒家思想的一个原因,儒家的“克己复礼、自省反观”只能用于个人修身,但不能用于治国。个人的素质不能对国家的集体治理起到永久的规范作用,治国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形成一套完整的不受个体影响的制度。

也就是韩非总结的“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就是明主的治国之道,要脱离对高素质官员、忠贞信义的智囊的追求,转而建立完善的国家律法,用健全的国家律法,严明的执法效果来确保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确立的法治既不会遭到破坏,还避免了奸诈朝臣的出现,可谓一举两得。其中的奥妙在于,不用主观忠贞信义的道德标准,而采用国家律法作为朝臣行政行为的客观考核标准,就铲除了奸诈欺瞒的生存土壤。

因此就不必要在寻求所谓忠贞信义的高素质官员,只用专注于“一法”而治,避免了君主对官员作主观选择,就够形成天下无欺,百官无奸的和谐盛世!

实际上历史上明君少、昏君多的局面,基本都是因为君主个人放飞自我,把个人的主观意识凌驾于国家律法之上导致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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