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妈也去人家家里讨过债。——可惜,失败!
文 | 好生菜—— 2017.3.26
高利贷除了资金还有许多门槛,我们家根本没资格从事这一行,唉 :-( 祖上从来没阔过,也许因为这个原因,我爸把希望都压在了我身上,给我取名生菜(财),但我让他失望了。
我和我妈去讨的债就是普普通通的朋友间借的钱,说是朋友,实际上一点友谊没有,对方是我姑姑婆家的什么亲戚,在我们隔壁村开了一个砖窑,烧砖卖。我姑姑牵线介绍,我爸没钱却好面子,跟人也不熟,只因为有个亲戚做中间人,他觉得要是不拿出来点面子挂不住,就借出去了。
还款期到了后,对方一点动静没有,我爸就通过中间人旁敲侧击,结果只得到对方没钱再缓缓之类的敷衍。拖得时间越来越长,中间人也渐渐不管了,你们两家的事,你们自己解决好了。当然,这里头少不了一些无赖说辞,「他要是实在没钱还能怎么办呢?」
还能怎么办?我爸好面子,不好意思继续追着要,好像觉得中间又有她姐姐的关系在,撕破脸不好看(切,脸都不敢撕!)。我妈坚决不同意,必须要,先是打电话催,没效果,后来带着我上门要了几次,大多都劳而无功。我那时候还小,没到上学的年纪,几次讨债的经历记不大清了,但有一次,我印象特别深,因为那次特别冷,也因为冷有了一点点「收获」。
那会儿我们家的主要交通工具是一辆俗称「二八大杠」的自行车,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都不知道「二八大杠」是什么,就是下面图里这车。图中的姿势,就是我们小时候腿短跨不上坐垫而采取的骑法,累并快乐着。
「二八大杠」我妈身高 160 cm出点头,勉强可以驾驭这辆「二八大杠」,她就骑着车载着我(我坐在前面那大杠上)踏上了艰辛的讨债之路。
印象特别深的那回是初冬,那天天阴沉沉的,还刮着风。我坐在自行车上,一路被阴风吹得很难受,到了对方家里,我妈把我放下来,我在一边站着,看着她跟那赖皮要债,我记得当时脑子里胡思乱想了很多,现在都不记得了。过了一阵子,他们出去交涉,我也跟着出去,他们家人看我在外面冷,就拿了一件军大衣给我团团裹住,还真是暖和了很多,我就这么顶一件军大衣像只企鹅一样看着我妈向赖皮要债。
天渐渐沉了,我妈无奈带着我回家,那件军大衣也跟着我回家了。在回去的路上,我问我妈,「钱要到了吗?」「没有……」我妈见我这回被冻得可怜兮兮的样子,后来再也没带我去讨过债,好像后来也没再去讨过债。这场「讨债事件」里,一分钱没要回来,只穿回来一件军大衣,好吧,聊胜于无。
1.
若干年后,那位借钱者出了一场车祸嗝屁了。说实话,我虽然自认自己还挺善良的,不过听爸妈说到这个事,还是有点小幸灾——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2.
文明讨债是无效的,那时候我是个 4、5 岁的小孩子,讨债的能力有限,如果是今天的我去讨债,讨了三回五回一无所获,难免怒火中烧,把对方打一顿也未可知......当然,我不会更下三滥的。可也许我打他的过程中,让他觉得我威胁了他的性命,然后给我「正当防卫」了。。。。。我.....不敢了,大哥,钱我再也敢要了,饶我一命!
所以,「聊城刺死辱母者」事件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讨债者为他的过火行为负了责(被刺死),杀人者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具体怎么判,看新一轮审判吧。
在涉及法律的事件中,诗人、文人的金句是种混淆视听的东西,大而无当,法律人士的见解才值得一看。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教授有过这样一段话:「法律的训练总是趋向于理性严谨,例如不倡导用文学最习用的比喻说事,任何比喻都是以另外的事物来揭示眼前的道理,但那毕竟不是你要描述对象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