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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

2016-12-31  本文已影响57人  墨镜123456
那年夏天

高三那年我落榜了。

我不能接受这样沉重的打击,我的班主任说以我的成绩上省重点没有问题,冲一冲甚至可以上一个全国重点大学。然而,事实就是我落榜了,那些平常成绩不如我的同学都过了本一线,而我却刚刚过了本二线。

我不敢出门,害怕别人询问我的高考成绩。

我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卧室里,饭也不想吃。窗外是雨后的万里晴空,在我看来那样忧郁的蓝天似乎要蓝得滴出眼泪。窗前是一簇怒放的芍药,红色的花瓣上,露珠一滴一滴地落下。

我不敢在白天哭,怕父母难受。我只有在黑夜里小声地啜泣。

躺在床上,泪水无声地漫出眼眶,滑过脸颊,流进嘴里,微咸的,潮湿的,温热的……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落榜。

高三开始的时候,我的一篇散文登在了本地的晚报上。这在我们县城可以说是一件轰动的事情。学校的宣传黑板特地贴了刊登我写的散文的那张报纸,同学们争先恐后地站在黑板前阅读那篇散文。走在校园里,也会被人指指点点,说这就是咱们学校的那个才女,都能发表文章了。

心里自然是春风得意的,蔷薇噼里啪啦地怒放,爬满了我年少的心房。

无独有偶,我的一篇四千字的小说也发表在某畅销青春言情杂志上,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写得唯美感人,又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那时我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暗恋的男生。我凭着感觉虚构了一个高中女生暗恋隔壁班男生的故事,不过是不经意地发给那本杂志上的投稿邮箱,没想到竟然发表了。

可能出于好奇,那一本杂志在我们学校几乎人手一本,就因为上面有我写的小说。

好多女生因此和我成了朋友,她们惊讶于我的单纯——竟然没有谈过恋爱,甚至也没有暗恋的男生。每次她们都会和我分享她们的暗恋故事,我也知道原来大部分女生都有自己喜欢的男生,只是把这份情愫深藏心底,小心呵护。

当然,出了女生找我,也有男生。我经常会在课本里发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

第一封收到的的情书是在晚自习偷着打开看的,我的心怦怦地剧烈地跳动着,读着男生对我的溢美之词,我心里会想,我有他们写得那样好吗?

后来收到的情书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有的会打开看看,有的就被我直接锁进了卧室的抽屉里。

没有我喜欢的男生。我相信字如其人,更相信文如其人。通过阅读那些字迹歪歪扭扭的情书,以及那些语句都不甚通顺文采全无的内容,我就能想象得到对方是一个怎样的男生。

直到浩突然把我堵在了回家的路上。

浩把自行车停在我的前面,问我,你怎么不回我啊,我给你写了信。

我认识浩,他是我们隔壁班的体育生,打篮球的,身材修长,星目剑眉。不过在我的眼中体育生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动物。所以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好感。

我说,不好意思啊,我还没看呢。今天晚上我一定拜读。我只是想以此为借口离开。

他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说,这样啊。说罢,他推开自行车给我让路。

我登上自行车,从他面前过去。

他突然在我身后大声喊,那个浅绿色的信封就是我的。

我头也没回,径直回了家。

晚上,我写完作业,突然想起了浩说的浅绿色信封。

于是我用钥匙打开抽屉,从一摞信封中抽出了那个绿色的信封。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淡粉色的信纸,上面写满了浅蓝色文字,字迹清楚,苍劲有力。

我读完了那封信,发觉它和之前所有的情书都不同,不仅仅是字迹的好坏,更多的是内容。

浩的这封信并没有天花乱坠的溢美之词,他说他能从我的散文里读出张爱玲的意味,又从我的小说里看到了雪小禅的影子。

天啊,他居然能读懂。我感到很惊讶,因为我一直都喜欢张爱玲的散文,发表的小说也是在读完雪小禅的那本《无爱不欢》后有感而发的。

我拿起笔给浩写了一封信,没有暧昧,我只是表达了我对张爱玲和雪小禅的热爱和迷恋。

第二天,我把这封信交给隔壁班的女同学,让她转交给浩。

第三天,隔壁班的女同学又交给我一封浩写给我的信,同样是淡绿色信封,淡粉色信纸,信纸上还隐约有玫瑰的水印。

一来二往,我们成了众人眼中羡慕的女才男貌。

高考大概就是因此而落榜。

浩是体育生,他通过特招被北京某体校录取。而我,却由一个人人称赞的才女沦为人人惋惜的落榜生。

我坐在窗前的书桌,不知道是选择复读还是选择去本地的师范,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长长的车铃声从大门口传来,我抬头看,是浩。

他穿着浅蓝色球衣坐在自行车上,他在向我招手,示意我出去。

我没有犹豫,快步跑了出去。

他说,走,我载你去吃冰淇淋。

我坐在自行车后坐上,耳边有风吹过,我的碎发飞扬着,两边的绿树飞也似地后退。

我吃了三碗冰淇淋,嘴凉得发麻。

他问我,还难受吗。

我说,不了。

然后他又载着我去了民心河。他把自行车锁在河边的白杨树上,然后我们俩一起沿着河岸散步。

我记得那天我们很晚才回家,我们从一个桥头走到另一个桥头,然后再返回来,我们聊了很多内容,但是后来我都忘记了。只记得傍晚的夕阳,光线如他的声线一般柔和,只记得他棱角分明的侧脸,如同漫画里的美少年。

第二天,我决定复读。

第二年,我去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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