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笑话篇:17)
2020-05-19 本文已影响0人
通山方良金
幸灾小学六年级学生乐祸,长着一副怪模怪样的五官。
眼睛大得像铜铃,白多黑少,终日咕噜咕噜的转动。那气势,压得下面塌塌的鼻梁,无法展露自己的风姿。
耳朵竖着长在脸上,若不是尺寸有点小,人们一定认为是八戒下了凡。
众位五官中,嘴巴的确是个佼佼者。双唇,薄薄的。嘴唇薄涩涩,会讲,又会说。
有一次,班主任把乐祸抓到了办公室。
乐祸站在那里,东瞄瞄,西望望。双脚叉成一个八字的造型。脸上的颜色就像客人在上酒店。
这种形象,十分严重的,刺痛了向来一本正经的班主任。
班主任走到乐祸跟前,右脚忍不住,使劲一动,只见那双小脚,去掉八字变成了一。
班主任板着面孔,厉声喝道:乐祸!你为何要搞发明创造?
乐祸:我创造了什么?
班主任:不是创造,就是今古奇观。
乐祸:我今天观了什么?
班主任:你乱花钱,买人家给你写作业!两元一次。别以为我不知道。
乐祸:这……这……很正常。
听见这个回答,班主任的气流火速上升,两眼立马由方变圆,那只举起的右手,在不准体罚的理念下,抖抖嗦嗦,抖抖嗦嗦……终究还是阴了下来。
见状,乐祸生怕气坏了班主任,扛不起责任,于是乎,就明人不说暗话的,坦白如下:
报告老师!我是跟爸爸学的。相比,两元一次,我的,便宜很多。
班主任点评:你家的理论有点新鲜。
乐祸:上一次,我爸爸花了一包甲级的好烟,请人写了一个借条呢。我数来数去,数去数来,白纸黑字,没有30个。
接着,又补了一句:爸爸经常夸我模仿能力,强得很。爸爸说我比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