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爷爷老太太抢生活的饭碗,自寻死路
关于吃,WQ不是砖家,更不是厨神,真要论,只能是一个简单的吃货。喜欢做,喜欢吃,喜欢分享。吃货心情是WQ平时写的一些关于吃的心情、想法或者杂谈,纯粹为了表达对生活的热爱,如果你平日了迫于生计,或是迫于工作,导致你的生活过的很不像样,那么,周五放学,请留下来,WQ想和你谈谈人生。
上班族下班后去超市买菜,偏晚的,以我的经验,就不要图新鲜了,最好是挑一些瓜类啊、果类的蔬菜,如萝卜、青椒、西蓝花等,短时间的放置不会对这类蔬菜的颜值造成伤害。但叶类的蔬菜就别想了,因为嫩的早已被5、6点的大妈大爷们挑走了。剩下的基本都是蔫不啦叽的萎靡在那,让人基本没有什么欲望了。
超市里面的大爷大妈,和影响广泛的广场舞大妈一样,是另外一帮神奇的存在。你好不容易起个大早去买个新鲜,碰到的是起得更早的大爷大妈,你错开高峰,晚上去买生活,碰到的是专图晚上打折的大爷大妈,后来我是意识到了,和这群人抢生活饭碗,我们这些小年轻是干不过的,得回去多吃几碗饭才能赶上人家吃的盐。但悲剧的是,等你饭吃的足够多了,你会发现她们盐吃的更多。等你有生活经验,你都成了老太太,那时候老的打不过,但是你也能欺负小年轻。所以现在没有生活经验,就只能坐等着被教育了。
买菜的时候总是好时令,时令总能给人带来季节更迭的感觉,同时也能带来新鲜。季节食材往往给人有种过了这个村没那个店的赶脚。但是吃时令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因为这是一件适合早起干的事。早起这事,和大爷大妈比,基本在你还没睡你就已经输了。老太太老爷爷铁打的鸡鸣醒,超市没开门就已经在外面蹲着了。起跑线已经输了,就算是你硬是早起掰开了眼去抢时令,估计没个头破血流也有是半残死伤。
就如同挤公交车,有些小地方人根本就不好排队,车门一开你就准备蜂拥吧~要不然根本挤不上去,那时候你就能见到能耐了,越老的老太太老爷爷越能挤,小年轻总是好素质面子,或者被关爱老人的道德绑架,越年轻的小伙离车门越远。
其实归根结底,老太太老爷爷就是脸皮厚,就是“不要脸”,这里的不要脸绝对是褒义词。而你就是太要脸,要不你也挤,头破血流你也抢。道理说的很简单,但是做起来比较难,因为大部分人还是要脸的,没脸了怎么见人。老太太老爷爷生活几十年,老胳膊老茧的,小年轻让让也是应该的。
昨晚下班回去,偏晚,去超市买菜。本来是冲着瓜果类蔬菜去的,没想到碰到了一些香椿苗和芦笋有卖。我内心那个满心欢喜哟,(今天天晴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好不容易晚上能碰上春天的时令啊,难道是最近天气转暖,时令丰收的缘故?就当我后知后觉好了。一问大婶说是刚到的,我按捺不住内心的高潮,立马观望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就怕哪位大妈听到后引起一阵骚动,把我的好菜抢走了。
不过苦于香椿苗在我心里的认识度太低,加上我是颜值狗,这香椿苗丑不拉几的,就放弃了。芦笋看上去倒是不错,关于芦笋的认识,其实也比较浅,暴露了不谙生活的缺点。我倒是很喜欢吃芦笋,但是大家吃芦笋的好似都不多,大众餐厅里面也极少有卖的,好些人都不知道芦笋是什么,百度百科对芦笋是这么介绍:
芦笋又名“荻笋”、“南荻笋”,为百合科植物石刁柏的嫩芽,外形与禾本科植物芦苇的嫩芽相似,但截然不同。它天赐野成,营养丰富,风味独特,集天然野生和绿色有机等特点于一体,营养丰富,滋味鲜美,有着“洞庭虫草”的美誉。
采下的芦笋需要先剥出笋芯,刚剥出来的笋芯嫩的可以掐出水来,散发着一股自然的清香。煮沸焯水之后,芦笋的苦涩被去掉,吃起来便只剩下满口的鲜香。鲜嫩的芦笋颜色十分讨喜,暖色的鹅黄交融着淡淡的乳白,翻炒时,就像一只只蝴蝶在锅里起舞。配上红色的辣椒,芦笋的清甜配上辣椒的香气,直叫人口水直流。出锅前,再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儿,任谁都忍不住想要赶紧夹上一筷子。
挑了半天,发现不知道如何挑比较好,长的细的短的粗的。这时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走过来,瞧了瞧我手里拿的芦笋,不停的打量,我心里有点发毛,内心不免yy起来:难道老太太想要手里这把?我放下去之后她会不会直接拿走了?要不我就拿这把?但是这把好像太多了,我吃不完啊。我内心的天使和魔鬼又在打架。
这时候,老太太摇摇头对我说:“小伙子,不要买,你看看这芦笋太老了,手指掐都掐不动,看着挺长了,其实只能吃到这。”说着那手指给我笔划了一下。“啊,这3分之2都不能吃啊?”老太太嫌弃的看着那芦笋说:“是啊,要不早被人挑走了,好的时令蔬菜早上早被挑光了,留下的基本是没人要的。”“我……我……我勒个去。”我还以为我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最终还是败给了鸡鸣醒的大爷大妈。
所以说嘛,企图和老太太老爷爷强生活的饭碗,小年轻是抢不过的。年轻人吃年轻饭,早起的虫子留给大爷大妈吃好了。小年轻最好的还是避其锋芒,然后取其精华。学习他们生活本领,打小学起,把老太太老爷爷当初榜样。
好的生活习惯就是和大爷大妈一样,睡早起早,懂时令,吃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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