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这个“禁犬令”让它因外表和血统险些丧命
本以为虐待宠物的行为已足够不被人原谅,但你们听说过《危险犬类法(Dangerous Dogs Act)》吗?小麦这两天刷微博才知道国外还有这么一条没人性的规章条令!
英国在1991年就实施了《危险犬类法(Dangerous Dogs Act)》,禁止国人拥有和饲养危险犬类,例如比特犬、日本士佐犬、巴西藏獒等及混有比特犬血统的狗狗。因为这条法令,许多无辜的犬类因外表和血统被“判处”死亡。
这让当地许多动物团体议论不平,强烈要求修法,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更表示这项法令不仅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及严重违反动物福利,同时对“判处”执行者也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
即便是这样,但仍然并卵!
小麦给大家讲一个在这条法令下悲伤的故事:
英国有一只比特犬Indy曾陪伴并帮助有自闭症的主人走出人生低潮,但却因为当地实施的犬类禁令,他们被迫分开了,Indy甚至面临着安乐死的危机······
这只Indy想、从小就陪伴在这个患有自闭症的主人身边,除了身兼治疗犬外,还是彼此的好朋友,在陪他走过低潮时,他们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幸福往往是短暂的,就在Indy8个月的时候被邻居举报是禁养犬,警察只能依照法律将狗狗带走,主人曾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请饲养权,主人强调:“我是个自闭症患者,它是我的好朋友,更是精神支柱。”见此情况,警察用了两周观察Indy是否有攻击性后才被释放。
故事到这里,你以为皆大欢喜了么?并没有!
Indy虽然放回主人身边,但并没有完全自由,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想要去公众场合散步,必须带上嘴套,这和带着脚镣出狱有什么区别??
带着防咬嘴套岂不是让Indy看起来更像凶狠的狗了吗?目前,主人仍然在为那些当做是禁养犬的品种发声,希望法律能做修正,也为自己的狗狗找回真正的自由。
对于英国的这条法令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对于英国实施的禁养犬令各位铲屎官们怎么看?小麦想说,这只Indy因特殊原因被放回主人身边,可是像开篇说的,不排除那些因外表和血统被“判处”死亡(安乐死)的无辜狗狗。其实,法律应该将重点放在那些不负责任的饲主和虐待动物的人身上,而不是禁止这些特定的犬种!
没有一只动物天生就性情残暴,而是生活的环境和饲主造成的!在网上,和凶猛动物一起和谐生活的家庭有很多,比如:
当我们眼中的老虎变成宠物时,画风是这样的,
南非一对夫妻卖掉豪宅养狮子和老虎(我的七分熟牛排分你一块儿)
迪拜富二代养豹子当宠物,
海口一老人养蟒蛇当宠物,一起住了7年!
当然,小麦不是说养这些凶猛的动物合理,只是想说,任何动物和人一样,有好有坏,有温柔有烈性,只要我们付出爱心,它们也有温柔的一面,请不要以偏概全!
请记住,世界上最凶猛的不是动物,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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