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之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读《我与地坛》有感
冰心曾经说过:“
成功的花,
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
浸透了奋斗的泪泉,
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
成功由很多个不同的名词魔方组成,比如运气,能力,努力等。最近看了一档最强大脑,看着别人的成功的脑操作不禁深深折服:这才是真正的大脑。
心理学中有一种动机理论叫成就动机理论。阿特金森和麦克里兰提出。它指出了力求成功者会选择成功概率为50%的任务,因为这种任务最有现实的挑战性。避免失败者则往往通过各种活动防止自尊心受伤害和产生心理烦恼,倾向于选择非常容易或非常困难的任务。
作者笔下的崇拜偶像,即刘易斯也许属于后者。
史铁生的遭遇不同别人,他也总是喜欢自己做不了的事情。比如足球,篮球,田径,滑雪等。
关于田径,他说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
他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我在阅读时,总会看见文章章节中作者体会最深的时刻: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
读完之后才发现普通人总会有自己难以言说的痛苦。而对于史铁生,不能跑就限制了他想跑的梦想。
梦想燃烧的那一刻,是不可须臾的挑战。
后来约翰逊打破纪录,挑战了局限,却被揭发是服了兴奋剂。这说明梦想需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靠努力和汗水去实现,投机取巧总会要付出代价。
人类又总是同情心和友爱的,他们欢迎一个灵魂残疾的人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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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