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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见到一群罪人的狂欢

2018-09-20  本文已影响215人  哥尼流

01

参加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看到不少高中同学,我几乎都忘记了他们的名字,自从06年高中毕业以来,我就没有见过他们。

见到他们,心中有惊喜,更多的是悲哀。岁月改变了他们的容颜,世界侵蚀了他们的活力。曾经风度翩翩的少年,如今变成了大肚便便的中年人,有几个同学头上长着缕缕银丝,未老先衰。坐在我同桌的同学,有好几个一坐下就互相发起了香烟,并且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

12年不见了,时间改变了他们的形体,改变了他们的面容,改变了他们的姿态,改变了他们的语调。曾经的青涩一笑变成了肆无忌惮的黄色笑话,一口洁白的牙齿也因为长年的抽烟而变黄变黑。有的人身材没有变,还是那么瘦,只是一口牙齿见证着他们生活的放纵。

坐在我对面的一个呆头呆脑的男生,我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了,只记得大家都称呼他为“教授”,高中时理科学得特别好,学习也特别勤奋,同学们有数理化的问题很喜欢请教他,他也很乐意为大家解答,“教授”之名由此而来。

他没有跟我同过班,但是因为我们学习都很勤奋,勤奋到觉得午睡是在浪费时间,所以我常常在午间见到他,其他的同学都回到宿舍午睡了,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空空的楼层相遇,一回生二回熟,甚至有相见恨晚之感。

我的理科奇差,于是我常常利用午间的时间来请教他问题,他也不厌其烦地解答。以致后来我视他为我数学的救星,遇到不懂的问题赶紧收集起来,趁着午间的机会向他请教。

午间阳光猛烈,在空荡的教室里、在清冷的走廊中,他耐心地给我讲解数学题,我那时真的很感激他,将他视为我的挚友。而且他人长也很憨厚,虎头虎脑,笑容可掬,似乎不会做坏事,也不会撒谎,即使撒谎也会脸红的人。

但“教授”变了。

和大多数人一样,他难逃世俗的力量和人性的幽暗。

“教授”一坐下来就摆开阵势,威风凛凛地坐下,两手一前一后地搭在桌前椅后,感觉就像一个官僚,然后驾轻就熟地接过旁边同学给他的一根烟,熟练地点火抽了起来,“嘘”地一声将烟快速地吐出,像一个看透世事的厌世者,也像一个及时行乐的悲观者,又像一个不知去向的绝望者,活得好像没有明天。

我热情地跟他找招呼,眼睛温情地注视着他,他看了我一眼,说我身材变好,肌肉结实了。 但是他的眼神始终不肯跟我对视。

不久,我远远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向我走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那时,他是迈克尔杰克逊的铁杆粉丝,对迈克杰克逊的事迹了如指掌,话必言迈克尔杰克逊,只是其他人都不太愿意听他讲,只有我对他的话题比较有兴趣,于是他就常常跟我聊迈克杰克逊,视我为知音。

不但如此,他还会月球漫步,会弹吉他,留着一头乌黑飘逸的头发,个子高,瓜子脸,鼻子旁边长着两个小黑痣,但是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帅气。他是班上少数有英文名的同学,人称他为Willson.

如今的Willson,发型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挺飘逸的,但是黑发中夹杂着几根白丝,身材肥胖,面部臃肿,目测体重增加了二分之一。看到我之后,热情寒暄,张口就笑, 只是昔日洁白的牙齿因为抽烟盖上了一层黑色的污垢。

他坐在旁边的桌子上,后来我看到他也跟“教授”一样,熟悉地点起一根烟抽了起来。

跟Willson一起来的,是同班的一个女生,那时她和Willson同桌,坐在我的后面,两人来自同一个镇,我认为他们是夫妻,但是我猜错了。

那女生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但我对她印象深刻,那时的她漂亮、时髦、皮肤白皙,面容娇好活力十足,颇有明星风范,而且,头发平均一两个月烫一次。

如今见她,消瘦许多,皮肉有些枯干,脸上也失去了光泽, 而且还长起了一层薄薄的黑斑。

她的神情一点都不自在,说话羞羞答答,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愁苦。 

嘉宾坐定之后, 婚礼现场就升腾起了一层又一层的烟雾,在场的男性基本上嗜烟如命,一根接着一根地抽,好像不抽烟,呼吸就要停止。

坐在我左手边的一个高中同学,一坐上来,就接连抽了三根烟。菜上来之后,满桌都是海鲜,他说自己曾经痛风四五次,疼得想将自己的脚给跺了。我说那要少吃海鲜。这时他迅速夹起一只蟹脚,说:“那更要吃多一点!”

右手边的一个男生,高中时代活力十足,如今也是谈笑风生,只是头上布满了白发,如果他能端庄一点,不是夸夸其谈房子的装修和买房卖房的问题,不认识他的人会认为他是一个智者。

另一个依然消瘦的男生,据说现在做办公家具生意,做起了老板,赚了不少钱,他腋下夹着一个皮夹过来,颇有老板风范,在众多身材变肥胖、眼神变浑浊的同学中,他显得更有激情和生气,但是他的牙出卖了他。

更让我惊讶的是,他坐下来抽完一根烟之后,竟然熟练地卡了一口痰,迅速地吐在了座位下面!

啊!我在烟雾四散、上腾的过程中,看到的世界是灰白的。

02

是的,这个世界是灰白的,我们应该对这个世界失望,因为我们眼所能见的人和物,都处于腐朽衰残的过程中,一个苹果正在腐烂,一块木头正在腐朽,一棵树正在枯萎,一个人正在死亡。如果我们人类足够聪明的话,我们就应该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而不是充满希望。

一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死亡,我们只是在等死, 而且一定可以等得到。再也没有什么谎言比称一个人永垂不朽更荒诞的了。

在烟雾缭绕的婚礼现场,我仿佛看到一群将死之人在罪中作乐。

当然,其中也包括我。

我的肉体也在衰残,也在败落,也在走向死亡,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传道书》7章2节写道:往遭丧的家去,强如往宴乐的家去,因为死是众人的结局,活人也必将这事放在心上。

但是又有几个人将这事放在心上呢?芸芸众生,万千活法,但是活得好像自己不会死,活得好像没有明天的人,实在太多了!如果没有明天,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如果没有明天,我们纵情欢乐吧;如果没有明天,我们就通宵欢腾吧;如果没有明天,我们就醉酒高歌吧!歌唱彷徨、歌唱迷茫,歌唱快感,因为明天就要死了!

苏小和老师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中国人从少年向老年的时间过程,不是从无知朝着思想的积淀的过程,而是从好奇心向麻木的堕落过程,从可爱向恶臭的腐烂过程。

时间从这些人的身上流过,惟一留下的“智慧”,就是装。装成熟,装经验,装沉稳,装深刻,其实不过是一脸褶子掩盖无耻,用一双老花眼所看见的模糊掩盖无知。

每当回到老家,看到我那几个可爱的侄子侄女,我都非常开心,因为他们在我的眼中实在是太可爱,太有趣了,我喜欢跟他们玩在一起,我从他们的眼中感受到了纯洁和聪颖。不过我有一个担心,担心他们慢慢长大后,会变成讨厌的大人,会变成心中诡诈、谎话连篇的人,可能不致于会残酷、邪恶,但是免不了世俗的浸染,成为罪中作乐的人,就像我一样。

所以我有一个使命,要带领孩子们认识耶稣,这样他们才能从罪中被拯救出来,脱离卑贱的生活。

“求你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三千多年前,垂垂老矣的摩西写下了这样的诗句,直指人类的生命困境——时间有限,心智荒芜。

人类明知自己一生的年日只有七八十岁,却将有限且珍贵的时间荒废在茫茫的旷野中,正如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他们听到过上帝的呼召,知道上帝的心意,但是他们仍然向上帝发怨言,知其可为而不为之,不愿意服从,自以为是的我们,还要在人生的旷野徘徊多久?

心智的荒芜,盲目、空虚,迷茫,是人生的常态,如果没有上帝的启示,我们如何知道怎么过这一生!如果没有将死亡纳入我们的思考范畴,我们怎么知道此生的意义何在?但是我们不愿意,我们更乐意在罪中作乐,活在黑暗中真的是太舒服了。耶稣说,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但是你们却是不肯。

有一条路,可以通向天堂,圣经已经明确地给我们作了启示,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可以到父那里去。”

但是堕落的人不愿意相信,死到临头却发出“愿天堂没有痛苦(或眼泪或火灾或地震云云)”的自我安慰,希望死去的人能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狱。活着的时候却无视天堂的存在,不愿意相信天国是要努力进入的启示。谁告诉我们死去的人一定会上天堂呢?

人啊,总是想不劳而获,以理性的自负来拒绝真理的救赎,最终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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