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为什么会有婚姻?
费老的书总能使我快乐,简单梳理一下吧!
事情要从我们每天的生活说起。
我穿的不是我自己编织的,我吃的不是自己耕种的,我住的也不是自己建造的。
如果我饿了,一定可以找个人给我做饭,我只需要把我手机里的一些数字,变成他手机里的数字即可。
如果他做的慢了,或者味道不好,我还要批评他。
我自己每天的工作是汽车设计,我自己设计的车未必自己会用,别人用了觉得不好,还会批评我。
社会大概就是这么运作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如果我不满意为他人作嫁衣裳,可以进老林,入荒岛,远离人群,然后采野果,编草裙,造房屋,自给自足。
然而如此,既要御风雪,又得避豺狼,总不会十分如意。
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人类社会好。
于是,每天我出门就可以找到人给我做饭,我要是生病了,可以找到白大褂给我治疗,我要是想换个环境呢,也能找到人买房子给我住。
然而好景不会太长,街头转角处杂货店的老爷爷有一天会离世,办公楼B区食堂的打饭阿姨每天都在变老。
换句话说,人类社会虽然方便,但依然有个致命的漏洞。
人,都是会老,会死的。
死者已矣,生者还想活下去,那个每天为我做饭的厨师老去了,然而我的食欲还在。于是非得再找个厨师不可,所以我的厨师后继有人,对我来说很重要。我的后继有人,对某些人来说,也很重要。
为了后继有人,才有了生育制度。
生育,是为了别人,为了社会的稳定。
生下来,给与足够的教育,使其具备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然后可以谋得一份职业,依法纳税,贡献社会。这是儿女们不出意外的结局,也是社会的期待。
然而事情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简单。
社会安排给孩子足够营养和教育任务的人,就是父母。
母亲十月怀胎,诞下一子,然后以母乳喂养。这个时期的父亲对于孩子来说,就是废物般的存在。
然而父亲毕竟还是必要的,以前社会男女分工不同,男孩的教育必须男人才能完全胜任。
给孩子找母亲,固然好办,找父亲,却不总是容易的。时至今日,有些男人听到女人说的一句“你可要负责啊”,依然胆战心惊。父亲不好做,自然有人不愿做。奉子成婚多多少少掺杂着些许无奈。
社会需要的,是男女双方建立起长久合作共同抚育子女的关系,而社会压根就不相信,这种关系能够靠性冲动及儿女私情来维持。
为了确保所有的孩子生来就有父有母,并且父母能长久合作完成抚育的任务。人类社会才想出了一个旷古绝今的发明——婚姻。
首先,立婚姻法,合法夫妻是受法律保护,社会舆论支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私事,而是一群人的公事,需要走正规流程。
渣男和小三可能因为爱情发生婚外恋,爱情是私事,社会本不过问,但这很可能会影响渣男与原配孩子的抚育。所以“渣男”和“小三”生来就不是褒义词,至于他们之间是不是爱情,社会并不关心。
这还不放心,把经济关系引入婚姻,男出彩礼,女陪嫁妆,多会涉及到父母的积蓄。如果他们有天不想合作抚育孩子了,就得掂量掂量其中的利害关系。
这还不算完,要举办隆重的仪式,八抬大轿,十里红妆,上拜天地祖宗,下敬父母高堂。西方人则把新人请入教堂,以上帝的名义,郑重发誓:接受你成为我的丈夫/妻子,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我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
虽然人群中总会有些幺蛾子不屑,比如鲁迅就认为,婚礼不过性交的广告,敲锣打鼓,走街串巷,不过是在吆喝:大家快出来看哪!今天晚上我可以合法做爱了!
但普罗大众多是重视婚礼,月老祖宗,天地神明,可不敢怠慢。为了给孩子找个能长期合作的爹妈,人类社会可真是操碎了心。毕竟,人体感觉,极肤即止,情感亦不能完全互通,让两个青年男女共同经营一个二十多年的抚育事业,太不容易了。
所以为什么结婚?为了社会能不断输出可以解决问题的后生仔,如此社会才能稳定,大家才能都活下去。
婚姻有着更伟大的使命,说是成全爱情,误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