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的伤害
宣告我们将如何惩罚孩子(“记住!如果你做…,我就对你做…”),或许可以让我们良心上好过一点,毕竟我们给出了合理警告,但其实只是在威胁孩子。我们已经预先确切告知他们如果不听话我们将如何折磨他们,传递的信息是不信任(“我认为如果不是出于害怕受罚,你就不会做正确的事”),导致孩子认为自己是在屈从于外部条件,强化自己的无力感。因而,逻辑判断、经验总结和研究结果所预言的惩罚的破坏性后果都会发生,不管这些微小的改动,也不管我们是否用一个不同的名字去称呼惩罚。
关于“自然后果”,邀请父母不作为,也就是说,拒绝帮助。如果孩子回家晚了,没有赶上吃晚饭,我们应该让孩子饿着。如果他把雨衣忘在学校了,我们应该让他第二天淋雨。但就孩子而言,其更容易吸取的教训却是—我们本来可以帮助他,却没有。正如育儿专家们所指出的:“当你袖手旁观、对孩子的困境坐视不理时,孩子就会产生双重失望感,在失望自己做错事的同时,也会对你看起来漠不关心,没能出手帮助自己阻止意外发生的行为更加失望。因此,“自然后果”事实上也是一种惩罚。”
任何惩罚手段的一个特征就是会引发恶性循环,尽管我们多次观察到孩子在受到惩罚时会极度愤怒或痛苦,尽管惩罚的介入已被多次证明毫无益处,可我们还是认为自己唯一可能的反应就是一再惩罚—甚至或许会更加严厉。有趣的是,研究发现,惩罚最严重的后果还不能归因于家长的最初干预,而在于孩子没能服从家长的首次要求后惩罚手段的使用,这就是“惩罚”的应激应用,我们一旦与孩子针锋相对,就必须选择它,而这被证明是最令人担心的。因此最理想的是,在我们感觉最愤怒、最挫败的时候要极力克制使用惩罚手段的冲动。
不过更重要的恶性循环并不是发生在我们与孩子对抗时,而是久而久之,即多年以来不断的冲突。虽然如此,但我们依然继续、甚至加大力度地使用惩罚手段:禁闭这个不听话的少年,中止他的零花钱,利用权力迫使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等等。这些手段越不起作用,我们就截止认为问题出在孩子身上,而不是这些手段本身。
即便停下来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我们也会臆断问题是出在执行不力上,而不会意识到问题在于让孩子吃苦头来吸取教训这一思想本身。错误行为与惩罚手段不是互相抵消的对立面,相反,二者互相依存、相辅相成。
托马斯.戈登指出:家长持续利用手中权力控制幼童会造成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即你永远都不知道该如何影响他们。因此家长越依赖于惩罚,就越不能用自己的力量真正影响孩子的人生。
惩罚会让孩子忽视重要的事。惩罚不会让孩子将焦点放在自己的行为上,更不会让他们质疑自己为何会这样做、或应该怎样做。相反,惩罚只会让孩子想着家长是如何刻薄,或许还会让他们萌生该如何报复。
最重要的是,他们还会倾向于将焦点放在惩罚本身;惩罚如何不公平以及下次如何逃避惩罚。惩罚孩子的行为—再加上“今后再惹我不高兴就再罚你”的威胁—的确算得上是一个增强孩子逃脱能力的完美手段。对孩子说“下次别再让我看到你这样做”,孩子就会暗自想“好!下次绝不会让你看到”。这也成为孩子撒谎的强烈诱因。而家长并不会质疑惩罚手段本身,而继续对孩子施以惩罚—这一次是因为撒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