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故事
“我喜欢漫游,也喜欢黄昏和黑夜交接的那一段时光。”
1981年,三毛住在加纳利群岛,写作《永远的夏娃》。
一直都有散步的习惯。念了大学之后,更喜欢环着海岸线慢慢走。
想象中一个人幸福的小日子,是早睡早起,给任务清单的每一项打勾,伴随着满足感,看建筑物的脸染上落日的绯红,钢筋水泥一下变得温柔之至,微云淡淡,出门沿海散步。
一道矮门隔开安静和繁华,校园里面是白色裙子挽手的女孩子,出门便是一大排海鲜烧烤,气味不受空间阻隔,呛呛的油烟在空气中流动,还有浓浓的孜然味道直扑到嗓子里。肉在火上兹兹响,油冒了小泡泡出来,反射出黄色灯泡的光。海风的凉侵不透人间烟火的暖气。此时,霓虹灯已经亮起来了,酒店的字样在一寸寸暗下来的天色中闪。
夏天的威海要分一半给游客,而我所靠着的街临近金沙滩,黄昏,窄窄的人行道上尽是流动的全家福。踏着高跟鞋的女人拎着及腰的小男孩绕来绕去,光着上身的男人两肩各举了一个扎朝天小辫的小姑娘,穿着相同的绿底白碎花上衣,像是双胞胎,眼底无尘,毫不自知有多少人羡慕她们的视野;穿着大红大绿泳衣的老太太披着大丝巾,三三两两,刚刚从水里出来。看到别人度假的状态,会有一瞬间以为自己脱离了方块格子的日夜。
很多人都会有过这样的经历吧。梦中醒来,心神恍惚,抓着那个飘渺的梦的尾巴像是抓着一只欲展翅飞走的鸽子,冥冥中感觉它造访过不止一次。时光机巨大的齿轮缓缓转动,不知道自己被安置到哪一个时空。
仰头看着这些闪烁的霓虹,我的心情也是如此。
想到自己做游客的时候,乘晚间巴士悠悠的晃回所住的街,抬头看黑夜里街巷招牌的灯光,知道自己是一个暂时没有身份和名字的人,逃离自己日常事务的小兵。现在打量这份熟悉和陌生,在异乡观察异乡人,更觉得有趣。
日常的散步路径是相同的,出了矮矮的校门,沿街向北,一路闻着晚饭的香味走十分钟,到东西向的环海路,踩踩暗红色的步行道,更多时候是脱下鞋子拎在手里一个一个摁脚印出来,像是盖图章,一直走到海滩尽头那一大片岩石堆,站在石头上等海浪涌来,一潮一潮没过双脚,才穿鞋走回来,偶尔会走的更远一点,到公园北门,兜一个大圈子从南门出来。
会喜欢有规律的生活,计划内的事情乖乖发生,像是《小王子》里面,小狐狸等待每个周四下午的幸福,心跳加速,时针慢慢移向自己期待的那一刻,明明知道礼物盒里装的是什么,惊喜还是不褪色。
像是知道落日会守着约,还是兴高采烈。
所有的房子都沉默,让那一层薄薄的阴影静谧笼罩。出门有些迟,赶着跑去海边,沿海小道上种植的松树绿得更深了,有黑色漫开,顺着枝叶晕染。暮色合下来,一抹金黄浓郁灿烂,深藏着不能说的秘密。这时,一段旋律从心里流淌出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
使我心这般悲伤,
那古代的种种传说,都来到我的心上
日近黄昏晚风很凄凉
平静的莱茵河旁
山峰映照在夕阳中
闪烁辉煌
真美丽非常
是欧洲神话,在洛列莱礁石上坐着一个名叫洛列莱的女人,用一把金色的木梳梳理她的长发,过往莱茵河的船员被她美妙的歌声所吸引,因为没有注意到危险的湍流和险峻的礁石,不幸与船只一起沉入海底。
幸运的时候能遇到厚厚的棉花云,像夜里抱着的小熊一样软绵绵,连成大块停驻在黑暗的海上。没有星星的夜空竟然可以更纯粹神秘。那一片浓浓澄澄的金黄色还是微笑的温暖表情,是夕阳最后一回眸。沙滩上拉长的影子从半透明变得越来越重,灿烂的霞光冷下来,冷下来,变成一根线,会有大人站着看云海天大手笔的交响乐,情侣依偎,不言不语,孩子们兴冲冲在沙子上跑来跑去。
海水一遍遍画白色弧线,永不厌倦。
小时候会许愿说,长大以后有一间小木屋在海边,最简单的就好,早上看太阳溶着金色跳出来,傍晚看霞飞漫天,明月婷婷升起。没想到会在人生真正开始的最初几年,一半的实现了这个愿望。
坐在沙滩上看金黄色的云变凉,面前只剩一片黑暗的海。把潮潮冷冷的沙子盛满双手,竟然听到烤地瓜的叫卖声,有一瞬间,想要跨越漫长岁月一步踩到老年里去,像跨过面前浮动的海。
月牙儿很小很小,暗蓝天幕无边无际铺开只为了这一粒水钻。
这才起身回去。7路公交车绕着环海路慢慢晃动,车厢里模糊看到站立握着扶手的人,不知道是回旅馆的游客,还是加班后未曾拍打干净疲惫想要点亮高楼中一盏灯的普通人。
窄窄人行道上一张张圆桌子排开,凌乱桌面凌乱,未曾收好,还看得出摆盘,也有停箸打电话的中年男子,冲着远方大声嚷着一份订单存留,桌上人也就停下来默默等他。金色丝绒布料上铺满了晶晶闪闪的手镯和项链,沐浴在精心打好的明亮暖光里,像是被贬谪的仙女等待前世那个虚幻的遇见。
夜夜如此。
反复的生活不意味着庸常,就像每一天都期待早上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子,黄昏时没有机心的游荡,和睡前屏幕那端的晚安。
散步过一大圈,捏一捏酸酸的腿,想要的豪华是开小夜灯读书至深夜。万籁无声,只有书卷慢慢呼吸。
韶光流无计,要倾身倾心认真活一次,要珍惜的,岂止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