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111-帮助他人是自己快乐01|20191117
有一个问题,请你立刻说出一个关于利他行为的例子,你能说出吗?
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马上想到不止一个,比如献血、给别人指路、取社区做义工、给灾区捐款等,其中很多事情你自己也曾经做过。但是,你是否思考过人们为什么愿意做哪些帮助别人但是对自己没有丝毫好处的事情吗?
这种行为被称作是“利他行为”,你是否有兴趣知道人们为什么以及什么时候会做出利他行为?具备哪些特征的人会做出利他行为?如何使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也能够做出利他的事情呢?
给你讲一个故事,
耶稣在关于善良的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男子耶路撒冷到耶利哥,途中落入强盗之手,强盗抢光了他的财物,并将他打的半死不活,然后跑掉了。这时,恰好有一名传教士经过此地。传教士看到了受伤的男子,便从路的另一边走过去了。之后又来了一个利未人,他同样看到了受伤的男子,也从路的另一边走过去了。但是撒马利亚人却不同,他途径这里,看见受伤的男子,就动了恻隐之心。他走到男子的身边为他包扎伤口,还在伤口上涂上油和酒。然后,他把受伤的人放在自己的马背上,带他到一家小旅馆并照顾他。第二天,他掏出一些钱给老板,说:“好好照顾他,等我回来,钱不够,我会补给你。
这个故事来自于圣经·路加福音10:30~35,故事中的撒马利亚人就是彻底的利他主义者,他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什么叫做利他主义,为了一个陌生人付出了金钱、爱心、时间,还不要求任何的回报。但是是什么原因使得撒马利亚人能够这样做呢?
长期以来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都一直在持续研究这些问题,目前比较成熟的关于帮助行为的理论都一致认为,从长期角度来看,帮助者和被帮助者都会同样受益,在帮助和被帮助的过程中,人们不仅交换了商品和金钱,而且还交换了情感、信息、服务等,这个过程中人们的行为无形中使得成本最小、收益最大,我们称之为“社会交换理论”。
社会交换理论提出的理论还引出了一个观点,就是人们在提供帮助之前通常会进行精细的计算。首先,来自外部的奖赏可以促使人们提供帮助,比如商人通常为某大学捐款一定是为了换取社会地位和名声上的提高,或者是自己的子女能够有机会进入大学学习。然后,**还有来自内部的奖赏也能够促使我们帮助别人,**比如帮助某人后能够获得被帮助者的感激,以及其他知情者的赞许,同时帮助者自己也会产生很强的自我满足感和价值感。
大量的研究都表明,为别人提供帮助对于帮助者而言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会让帮助者自己产生很积极的心境。哪些经常投身于社区服务计划,投身于以学校为基础的“帮助他人学习“或辅导儿童等活动的年轻人,都发展了社会技能和积极的社会价值观。这些年轻人明显的更少遇到犯罪、早孕、辍学等危机,志愿者活动还能提高人们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态。研究还表明,类似于捐款的行为能够激活人们关于回馈相关的脑区,慷慨捐款的人比那些只为自己花钱的人更幸福,
关于利他还有一个逻辑问题没有解决,如果有人问你,如果你帮助他人只是为了获得这些内部和外部的奖励采取帮助别人的吗?如果现实是这样,那这要能够被称作是利他行为吗?那不是应该被称作是利己主义吗?然而事实不是这样的,现实中很少有人是处于投入和收益去做帮助他人的事情的,因为在帮助别人的很短的时间很难快速的计算出收益,况且精神上的收益也是很难被量化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