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目娱心

56.趣话智囊·目无法律怎么办

2023-11-08  本文已影响0人  砺剑_31d3

柳公绰,柳体楷书专利权人柳公权的哥哥,也是唐朝一位大书法家。被誉为“三绝碑”的成都《蜀丞相诸葛武侯祠碑》,就是柳公绰的大作。

山南东道节度使柳公绰巡视到邓县,听取县令工作汇报。

领导,我这里有两个干部犯法,一个是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一个是歪曲法律,徇私舞弊。该怎么处理,请您指示。县令心想,这位柳领导一向违法必究,执法如山,贪污的这位运气不好,正撞到枪口上,看来死定了。

柳公绰审完案子,判处后一位死刑。柳公绰说,贪污的这个家伙触犯了法律,说明有法可依,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就行了;可第二个家伙歪曲法律,把国家的法律当成自己手里的泥人儿,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捏成胖的,还是瘦的,要看他的心情,法律怎么规定,由他胡说,结果是和伞打伞——无法无天,所以该杀。

严格执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没有了法律,没有了标准,还谈什么执行,谈什么公正。

宋代徐钧有诗评价柳公绰:“奸吏多从贪吏生,舞文非重贿非轻。欺公触宪非无为,不受私赇不肯行。”


【原文】柳公绰节度山东,行部至邓,吏有纳贿、舞文,二人同系。县令闻公绰素持法,必杀贪者。公绰判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坏法,法亡。”竟诛舞文者。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