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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那个女人,原来就是她自己

2020-04-23  本文已影响0人  一朵小文艺

Hello小可爱们!今天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王安忆的《长恨歌》!

小说里说,女主角王琦瑶很美,有多美?长得像阮玲玉,所以我先放个照片给大家,再开始讲故事。

-01-

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学生。但她长得很美。

她有一个朋友吴佩珍。吴佩珍仰慕王琦瑶的美,对她掏心掏肺。

吴佩珍的表哥在片场工作,吴佩珍就带王琦瑶去片场。王琦瑶看到一场戏,一个女人穿着睡袍死在床上。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记住这场戏)。

吴佩珍表哥的导演朋友看中了王琦瑶,请她拍戏。但聚光灯一开,王琦瑶脸上天然的妩媚就木了,这种美在银幕上很难绽放。于是导演把她推荐给了他的摄影师朋友程先生。

程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里有一张被《上海生活》选做了封里,取名“沪上淑媛”。王琦瑶成了学校里的名人。

她收到蒋丽莉的邀请,去参加她的生日会。王琦瑶在蒋丽莉的生日会上看到了上流社会的奢华。

蒋丽莉跟王琦瑶成了朋友,她让王琦瑶参加“上海小姐”,邀请王琦瑶住进自己家。在蒋丽莉的帮助下,她成功夺得第三名。

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对王琦瑶示好,王琦瑶不接受,蒋丽莉却喜欢上了程先生。

后来蒋丽莉在王琦瑶枕头底下发现了程先生给王琦瑶的照片,两人闹掰,王琦瑶搬走。

回家那天王琦瑶收到了一个剪彩邀请,在活动上结识了李主任。她被李主任的姨太太,被安排住进了爱丽丝公寓。

那是一九四八年。

她数着日子想李主任。但时局动荡,他来得越来越少。

吴佩珍要带王琦瑶一起去香港,但王琦瑶要等李主任,吴佩珍就走了。

最后李主任死于飞机失事,他留给王琦瑶一些贵重物品,还有一盒金条(记住金条)。

王琦瑶去邬桥外婆家避难,结识了送豆腐的少年阿二。那段感情干净纯真,但也短暂。阿二去考了南京师范,王琦瑶回了上海平安里。

解放以后,王琦瑶考了一张证书,给别人打针。她结识了严师母,又通过严师母结识了她的表弟康明逊和中苏混血萨沙。几个人常一起吃饭打牌。

王琦瑶与康明逊暗生情愫,试探了几回开始交往,但是康明逊来自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家人不同意他与王琦瑶交往。

这时王琦瑶却怀孕了。

王琦瑶不想让康明逊带她去打胎败坏声誉,就与萨沙交往,假称孩子是他的。

王琦瑶小心翼翼不漏破绽,萨沙有所怀疑但无证据。最后萨沙回了苏联,临走预约了医生让王琦瑶去打掉孩子,但她到医院门口又改变主意,决定生下来。

那是一九六零年。

王琦瑶典当东西时偶遇程先生,程先生一直挂念王琦瑶,便主动照顾她,还接了王琦瑶的母亲来。康明逊来探望,母亲看出了端倪,王琦瑶与母亲吵了一架,母亲离去。程先生也看出了王琦瑶与康明逊的关系,就托蒋丽莉照顾王琦瑶,自己不再上门。

曾经的导演是个党员,蒋丽莉受导演的影响也参加了革命,却由于成分问题难以入党。她写申请书时想找王琦瑶做中学时期证明人,就找到了程先生,又受委托照顾王琦瑶。

蒋丽莉不喜欢自己的婚姻,也不喜欢与丈夫酷肖的三个孩子。她只知道自己成分不好,因此什么都与自己的愿望反着来,包括婚姻。

蒋丽莉得了癌症,程先生与王琦瑶又联系上了。蒋丽莉给王琦瑶看过去她写给程先生的诗,两个人抱在一起哭得肝肠寸断。没多久蒋丽莉就死了。

一九六六年,程先生被指是特务。程先生不堪侮辱,自杀了。

王琦瑶的女儿薇薇长大了,却没有母亲的妩媚。薇薇常嫉妒母亲。王琦瑶不了解上海,也不理解他们的时尚,母女关系并不好。

薇薇常带同学张永红回家。张永红总是走在时尚前沿,是薇薇仰慕的人。

张永红喜欢与王琦瑶讨论服装首饰,她发现王琦瑶的眼光很精准,常把时尚甩在身后。

薇薇交了个男朋友小林。小林考上大学,王琦瑶拿出一块金条让小林去兑钱,去杭州旅游。小林父亲是个工程师,小林早就看出王琦瑶的许多东西价值不菲,如今更加肯定。

小林与薇薇结了婚,小林先去了美国,临走还让薇薇要走了王琦瑶一只老式嵌宝戒。王琦瑶已经看出小林与薇薇结婚是为了拿结婚证,办签证更容易些。

一年以后,小林给薇薇办了陪读证,薇薇也去了美国。

王琦瑶的往事被翻了出来,张永红便乐于请她去参加“派推”,像王琦瑶年轻时的一样。

王琦瑶年过半百,却看不出年龄,坐在那里依然是老上海风情,像一幅画。这吸引了老克腊。

老克腊二十六岁,却常认为自己属于四十年代的上海,他喜欢有轨电车,喜欢老唱片。

王琦瑶与老克腊开始了一段畸恋。

老克腊最后不能承受压力要离开王琦瑶,王琦瑶想用金条留住老克腊,老克腊却执意离开。他把王琦瑶家钥匙给了张永红,张永红给了自己的男友长脚,让他给王琦瑶。

长脚也是王琦瑶家的常客,他是个无业混混,做各种事情,包括炒汇。他提出可以帮王琦瑶换外汇,王琦瑶问了一句黄金,被他记在心里。

他拿了钥匙去王琦瑶家偷黄金,却发现王琦瑶没睡,王琦瑶不承认自己有黄金并威胁他要去报警,长脚将王琦瑶勒死并抢走黄金。

生命最后一秒,王琦瑶想起四十年前她看的那场戏,原来那个女人就是自己。

那是一九八六年。

-02-

站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披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当天黑下来,灯亮起来的时分,这些点和线都是有光的,在那光后面,大片大片的暗,便是上海的弄堂了。那暗看上去几乎是波涛汹涌,几乎要将那几点几线的光推着走似的。

这一段放上来,不是它有什么深意,纯粹让大家看看这个小说的文笔是真的好。第一章几乎没有内容,只是形容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王琦瑶。一开头就大篇幅铺展开一种老上海的氛围。王安忆对这座城市真的很了解。我只是截取了开头的一小段,实际上这里篇幅非常非常长,大家如果想学习怎么写散文、怎么用各种修辞都可以去看,一整章都是。

导演在镜头里已经觉察到自己的失误,王琦瑶的美不是那种文艺性的美,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她不是兴风作浪的美,是拘泥不开的美。她的美里缺少点诗意,却是忠诚老实的。她的美不是戏剧性的,而是生活化,是走在马路上有人注目,照相馆橱窗里的美。从开麦拉里看起来,便过于平淡了。

王琦瑶却打动了李主任的心了。他本是最不喜欢粉红这颜色,觉得女人气太重,把娇媚全做在脸上,是露骨的风情。可王琦瑶穿上的粉红却化腐朽为神奇,是焕然一新的面目。那粉红依然是娇媚做在脸上,却是坦白,率真,老实的风情。旗袍上的绣花给人一针一线的感觉,仔细认真的表情。他发现他是错怪了这颜色,这颜色是天然的女人气,风要吹,水要流的,怪就怪街上那些女人们穿坏了它,裁缝也是帮凶,做坏了它。这原来是何等赏心悦目啊!

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这摆设和画,是沉稳的色调,酱黄底的,是真正的华丽,褪色不褪本。其余一切,均是浮光掠影。

这三段是写王琦瑶的。这三段很难总结出技巧,因为都非常抽象,我们想象不出王琦瑶的五官,但是我们能够感受到她身上别样的美的气息。她的美娇媚但不俗气,精致但不高傲,美本来就是抽象的,抽象地去写抽象的东西,也许效果回更好。

-03-

这个小说虽然有点长,但是没有到非常长的地步,可是我却花了近两千字来解说小说。这些内容非常繁杂琐碎,夹杂着许许多多普通人的命运。

这部小说很神奇,它在批判上海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时,又显得深爱着它。城市文学里除了物质和奢靡,也有着别样的精致和人情。王琦瑶就深爱着上海。她为自己在年代里因为女人身份的身不由己而悲哀,却依然怀念她那个上海。她年轻的时候,有一些虚荣,仗着自己漂亮轻而易举得到了许多物质上的好处,她原谅了城市带给她的庸俗浅薄,让她如今高不成低不就最终生活艰难,她只记得这座城的美好,记着咖啡厅、西餐馆,旗袍和红男绿女们。

整本书都是王琦瑶视角里的城市,她的上海,所有配角除了与她关系非常亲近的,其他人都没有全名。第一章写了弄堂、流言、鸽子、闺阁和王琦瑶,这是这本书视角里上海最具有代表性的片段。书里提到过,鸽子看到了城市发生的所有事情,程先生自杀,王琦瑶被害时,都有鸽子。这些片段都是很小的,没有一般城市文学那样徐徐拉开的城市大背景,书里的上海一直是零碎的,她去哪里,哪里就是上海,狭窄的弄堂和纷飞的流言是上海,蒋丽莉家的宴会是上海,爱丽丝公寓里许许多多见不得光的女人也是上海。这些片段形是散文式的,抽象的,但是组合起来又都是上海,这种奇异的协调感里读者们能够读出一个具体的、细节的上海印象。

王琦瑶的一生,就在这样一个上海,她远离政治,远离社会,李主任不经常来了,她不懂,蒋丽莉参加了革命,她也不懂。她的美貌让她在城市的时代里畅行无阻,为她留下了生存空隙。可她从没有为生存付出过什么,她的美貌是男人们争来夺去的战利品。当她老去,美貌也逐渐消退,那么她的金条,又成了新的争夺对象。这座城市,那个时代赋予她美貌即可获得一切的浅薄价值观,也让她在男人的世界里失去了自主权,最终导致了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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