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评:红楼梦人物104
丫头们也不喜欢芳官。芳官不会做针线活,不会说好听话,不会服侍人,脾气大却被分到宝玉屋里,前途好,还拿着高月薪,想着就叫人不服。
赵姨娘是也得罪了。因为蔷薇硝事件,赵姨娘找芳官算账,芳官还了一句: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这可戳了赵姨娘的心,甩手就给了芳官两巴掌,芳官那忍得这气,哭闹起来,藕官蕊官葵官豆官又赶来打群架,闹得鸡飞狗跳,众人又幸灾乐祸,探春等来了才平息下去。
这下其实连探春也得罪了。探春虽然没有明说,碍着贾宝玉,赵姨娘再不着调也是探春的亲娘,贾环是亲弟弟,不看僧面看佛面,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这番打闹,岂不是让探春没脸吗?不过是一包蔷薇硝,给贾环点怎么了?至于用茉莉粉糊弄吗?
要说芳官这次确实也有点冤,她本无心。她怎么可能在乎那点蔷薇硝?要怪只能怪她太重情,蔷薇硝是蕊官私赠她之物,她重视朋友连同看重朋友的心意。可偏偏她自己的蔷薇硝恰好没有了,于是就听了麝月的话,包了一包茉莉粉给了贾环。
此事若换个真伶俐的,如袭人,不管谁赠的,贾环伸手要,立马笑着就给了,外加一句大方讨好的话。不过是用的东西罢了,什么情不情的,扯不上,做好人际关系才最重要。
所以探春这才明说了她对芳官的态度:“他不好了,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如此可见,芳官之类的丫环奴婢在一个贵族小姐的眼里,和猫狗没什么区别,都是供主子玩耍的。
芳官错了,她不想去刻意讨好谁得罪谁,也没刻意去挡谁的道,更不想耍心机,只想着洁身自好,“不争”。
在大观园里,“不争”,就是不能,就是无视他人的存在,就是自取灭亡。这完全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你不犯人,别人就能放过你了?存在就是有罪。
当然也有和芳官好的。管厨的柳婶子,服侍芳官等人比她们的干娘还好,芳官说想吃的,柳婶子立马做了送来,所以芳官等人也很照顾她。
柳婶子曾给芳官送过一碟腌的胭脂鹅脯,据说这鹅肉吃了对嗓子有好处,可见柳婶子之心。柳婶子的女儿五儿和芳官要好,芳官也是一心想帮五儿进怡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