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读《传习录》第18天 答欧阳崇一
2017-08-08 本文已影响0人
沐云斋
月读《传习录》第18天 答欧阳崇一
欧阳崇一:(1496—1554年),名德,字崇一,号南野,江西泰和人。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历任安徽六安知州、翰林院编修、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王阳明在赣州首倡“致良知”时,欧阳崇一独曰:“此正学也”,其识见异于世儒。常与邹守益、聂豹、罗洪先等讲论,学者甚众,“称南野门人者半天下”。曾在北京灵济宫讲论“致良知”,赴者五千。其学以“吾惟求诸心,心知其为是,即毅然行之”为宗旨,信守师说,其新见在于以阳明“致良知”重新解释《大学》“格物致知”的义旨。著有《欧阳南野先生文集》。
据说欧阳崇一在当时也是个牛人,被时人誉为“南野门人者半天下”。“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针对阳明先生的这句话,崇一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但是他自己不知道阳明先生如何看待自己的这个结论,便写信提问。
阳明心学最核心的思想是“致良知”三个字,这其中的“良知”是“阳明良知”,将“阳明良知”所判断为是善的东西,通过人的实践行动落实出来,就是一个“致”的过程,“致”的本意是“送,到”,既然又是“送”,又是“到”,那就是从这里到那里,由此及彼之意。“良知”人人具有,但是很少有人能时时保证此“良知”能被“送至”,能被“送到”,所以“致”才是阳明心学全部功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