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第4版系列12_合同管理

2023-09-26  本文已影响0人  躺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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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范围划分

1.1. 项目总承包合同

1.1.1. 总承包合同要求只与同一个卖方订立承包合同

1.1.2. 不意味着只订立一个总合同

1.2. 项目单项承包合同

1.2.1. 买方分别与不同的卖方订立项目单项承包合同

1.3. 项目分包合同

1.3.1. 满足5个条件

1.3.1.1. ①经过买方认可

1.3.1.2. ②分包的部分必须是项目非主体工作

1.3.1.3. ③只能分包部分项目,而不能转包整个项目

1.3.1.4. ④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1.3.1.5. ⑤分包方不能再次分包

1.3.1.6. 【高23上选51】

2. 项目付款方式划分

2.1. 总价合同

2.1.1. 为既定产品或服务的采购设定一个总价

2.1.2. 工作范围很明确,且项目的设计已具备详细的细节

2.1.2.1. 【高19上选54】

2.1.3. 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

2.1.4. 如果卖方承担成本风险,则使用

2.1.5. 固定总价合同

2.1.5.1. 最常用的合同类型

2.1.6.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

2.1.7.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

2.1.7.1. 如果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数年),就应该使用

2.1.7.2. 如果买方和卖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也可以采用

2.1.8. 订购单

2.1.8.1. 非大量采购标准化产品时

2.1.8.2. 不需要谈判,所以又称为单边合同

2.2. 成本补偿合同

2.2.1. Cost-Reimbursable Contract

2.2.2. 开口合同

2.2.3. 即成本实报实销

2.2.4. 如果买方承担成本风险,则使用

2.2.4.1. 买方的成本风险最大

2.2.5. 适用于买方仅知道要一个什么产品但不知道具体工作范围的情况

2.2.5.1. 【高22上选54】

2.2.5.2. 工作范围很不清楚的项目

2.2.6. 适用于买方特别信得过的卖方,想要与卖方全面合作的情况

2.2.7.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2.7.1. 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作为利润

2.2.7.2. 费用只能针对己完成的工作来支付

2.2.7.3. 不因卖方的绩效而变化

2.2.8.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

2.2.8.1. 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

2.2.8.2. 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PIF

2.2.8.3. 如果实际成本大于目标成本,卖方可以得到的付款总数为“目标成本+目标费用+买方应负担的成本超支”

2.2.8.3.1. 【高21上选55】
2.2.8.3.1.1. 【高19下选55】

2.2.8.4. 如果实际成本小于目标成本,则卖方可以得到的付款总数为“目标成本+目标费用-买方应享受的成本节约”

2.2.9. 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

2.2.9.1. 【高22下选54】

2.2.9.1.1. 【高20下选55】

2.2.9.2. 买方再凭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卖方支付一笔利润

2.2.9.2.1. 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奖励费用
2.2.9.2.2. 卖方通常无权申诉

2.3. 工料合同

2.3.1. 开口合同

2.3.2. 适用于工作性质清楚、工作范围比较明确,但具体的工作量无法确定的项目

2.3.3. 工料合同在金额小、工期短、不复杂的项目上可以有效使用

2.3.4. 工作性质清楚,但范围不是很清楚,而且工作不复杂,又需要快速签订

2.3.5. 如果双方分担风险,则使用

2.3.6. 在金额大、工期长的复杂项目上不适用

3. 合同管理过程

3.1. 【高22下选55】

3.2. 合同的签订管理

3.3. 合同的履行管理

3.3.1. 在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中,其优先顺序为谈判(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3.4. 合同的变更管理

3.4.1. 项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3.4.2. 改变了合同的内容

3.4.3. 变更的法律后果是将产生新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3.5. 合同的档案管理

3.5.1. 合同档案管理(文本管理)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础

3.5.2. 一般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文本,手写的旁注和修改等不具有法律效力

3.6. 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3.6.1. 【高18下选55】

3.6.2. 合同索赔是指在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失方向过失方提出赔偿的权利要求

3.6.3. 卖方向买方的索赔称为合同索赔

3.6.4. 买方向卖方的索赔称为合同反索赔

3.6.5. 统称为合同索赔

3.6.6. 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3.6.6.1. 工期索赔

3.6.6.1.1. 要求买方延长项目工期

3.6.6.2. 费用索赔

3.6.6.2.1. 补偿费用损失

3.6.7. 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3.6.7.1. 合同规定的索赔

3.6.7.2. 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3.6.8.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

3.6.8.1. 工程索赔

3.6.8.1.1. 涉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施工条件、技术、范围等变化弓I起的索赔
3.6.8.1.2. 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

3.6.8.2. 商务索赔

3.6.8.2.1.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等方面引起的索赔事项

3.6.9. 合同索赔的起因

3.6.9.1. 索赔事件造成了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者直接工期损失

3.6.9.2. 索赔事件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索赔方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6.10. 合同索赔流程

3.6.10.1. 提出索赔要求

3.6.10.1.1.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3.6.10.2. 报送索赔资料

3.6.10.2.1.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6.10.3. 监理工程师答复

3.6.10.3.1.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6.10.4. 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3.6.10.4.1. 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6.10.5. 持续索赔

3.6.10.6. 仲裁与诉讼

3.6.10.6.1.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索赔方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3.7. 合同解释的原则

3.7.1. 【高21下选55】

3.7.2. 主导语言原则

3.7.3. 适用法律原则

3.7.4. 整体解释原则

3.7.4.1. 特殊条件优先于一般条件

3.7.4.2. 具体规定优先于笼统规定

3.7.4.3. 手写条文优先于印刷条文

3.7.4.4. 单价优先于总价

3.7.4.5. 价格的文字表达优先于阿拉伯数字表达

3.7.4.6. 技术规范优先于图纸

3.7.5. 公平诚信原则

4. 民法典(合同编)

4.1. 2020年5月通过

4.2.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4.3.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4.4.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法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4.6.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6.1. 【高18上选28】

4.7. 如果合同有附件,对于附件的内容也应精心准备,并注意保持与主合同一致,不要相互之间产生矛盾

4.7.1. 【高18上选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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