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为什么不能没完没了的打下去?

2023-03-17  本文已影响0人  向星晨

今天听一位老师讲到一个我们平时可能不怎么注意的问题,即:官司为什么不能没完没了的打下去?

哎,这个说法感觉有悖常理啊。

这个法官给我的判决我认为不合理、不公平,我就要上诉!

当然,这是我们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是,我国的司法系统,实行两级终审判决制度,意思就是说,第二次上诉结果,即为终审结果,不允许继续上诉了。而且,二审的情况,维持原判的概率为99%。

为什么呀?假如二审的判决我还是不满意,觉得不公平,凭什么不让我主张自己的权益?

这里面,离我们普通老百姓比较近的有两点。

一是,你自己所谓的公平,可能只是偏向自己的公平,而不是真正的公平。

二是,从社会总成本来看,司法系统不可能为了你一个人的案子没完没了的投入精力。如果大家都这样,那整个司法系统早就瘫痪了,甚至出现一个案子排期排到当事人自然离世的尴尬情况。

这种情况下,谈何追求公平,追求正义呢?而且如果司法系统不能尽快给争议进行盖棺定论,那法律条款岂不成了空中楼阁,大家都深陷扯皮的泥潭,社会又怎样进步、发展呢?

所以,官司一般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的,无非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妥协下的选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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