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五二:真中
《传习录》五二:真中
问:“孟子言‘执中无权犹执一’。”
先生曰:“中只是天理,只是易,随时变易,如何执得?须是因时制宜,难预先定一个规矩在。如后世儒者要将道理一一说得无罅漏,立定个格式,此正是执一。”
这则“问”被收入“陆澄问”,没有特别标明出入,自然是要归于“陆澄”的。也有学者认为这则“问”是冀元亨发出的,与此后出现的“惟乾问”出自同一人。这则“问”的源头出自《孟子·尽心上》——“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子莫意识到杨子“为我”和墨子“兼爱”各执一端后选择了“执中”。这段话是孟子对子莫“执中”的评价。选择“为我”的杨子,即便是遇到能“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情,也不会去做。选择“兼爱”的墨子,遇到能有利于天下的事情,即便是从头到脚都舍弃光,“输”到只剩下个小裤头也要义无反顾地做下去。很显然,这两种极端的行为都不符合“中庸”之道。子莫认为应该选择“执中”,所谓“执中”就是在两个极端之间选择一个平衡点,既不能“一毛不拔”也不是“摩顶放踵”。最好是两个极端之间有一把尺子,刚好可以度量这个折中的尺度。孟子指出,“执中”接近代表“天理”的中庸,但如果执中时不能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便和墨子和杨子的“执一”没有什么区别。
再向上追溯的话,《论语》中讲“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孔子为人处世力戒的有四点,一是不凭空臆测,二是不绝对肯定,三是不鄙陋而固执己见,四是不盲目而自以为是。这四点概括而言,就是没有固执心,既不固执于臆测,也不固执肯定,不固执于己见,更不固执于自我。
《道德经》中讲“执者失之,为者败之”,高度概括了固执心、人为心的危害,固执者必然会最终失去,人为作伪的必然会最终败露。
重新回到“执中无权犹执一”,王阳明认为所执之“中”只是天理,倘若不和人结合,不切合具体的情境,便是死理,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论语》中记载有孔子的一个假设,老先生先声明自己同大家没什么两样,不是什么智慧的象征,头脑中更没有具体的药方和答案。假如有偏僻地方来的莽夫来求问某事,因为“我”头脑中没有具体的“药方”和答案,只能“叩其两端而竭焉”——在不断地在叩问中让他自己尽可能地见到事情的上下、始终、本末来,然后自己找到“药方”和答案。
不得不说,孔子的循循善诱真不是盖的。
其实,见上下、始终、本末而后的所得便是“中”,也就是王阳明所说的“易”——最根本的天理、道理。《中庸》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这个不掺杂喜怒哀乐的天理、道理其实就是“中”,同时,不掺杂喜怒哀乐,也就意味着还没有和具体的人、具体的情境结合,说到底还只是个“死理”。只有和具体的人、具体的情境结合,才能产生王阳明讲的“变易”。所以,“执中”不和具体的人、具体的情境结合,只能算是执了个死理。
真正的“中庸”不仅仅要“执中”,更要有“权变”。不能只靠一个预先设定的规矩在,不能奢求讲道理说得无罅漏,不能贪求一个固定的格式。就像再好的药方也要依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针对性调适后才能发挥作用一样。“执中”必须有一个“权变”才好。
“执中”有了“权变”才是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