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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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qwas
1. 类、超类、子类
1.1 定义子类
- 关键字extends表明正在构造的新类派生于一个已存在的类。
- 已存在的类称为超类、基类或父类。
- 新类称为子类、派生类或孩子类。
1.2 覆盖(override)方法
- 在子类中可以增加域、增加方法或者覆盖超类的方法,绝对不能删除继承的任何域和方法
1.3 子类构造器
- 如果子类的构造器没有显式地调用超类的构造器,则自动调用超类默认(没有参数)的构造器
- 如果超类没有不带参数的构造器,并且在子类的构造器中又没有显式地调用超类的其他构造器,则Java编译器将报告错误。
1.4 继承层次
- 继承并不仅限于一个层次,由一个公共超类派生出来的所有类的集合被称为继承层次
- 在继承层次中,从某个特定的类到祖先的路径被称为该类的继承链
- 通常,一个祖先类可以拥有多个子孙继承链
- Java不支持多继承
1.5 多态
- "is-a"规则用来判断是否应该设计为继承关系的简单规则,它表明子类的每个对象也是超类的对象,另一种表述法是置换法则
1.6 理解方法调用
- 调用过程:
1) 编译器查看对象的声明类型和方法名
2) 编译器查看调用方法时提供的参数类型
3) 如果是private方法、static方法、final方法或者构造器,那么编译器将可以准确地知道应该调用哪个方法,这种调用方式称为静态绑定
4) 当程序运行,并且采用动态绑定调用方法时,虚拟机一定调用与x所引用的实际对象类型所最适合的那个类的方法
1.7 阻止继承:final类和方法
- 不允许扩展的类被称为final类,如果在定义类的时候使用了final修饰符就表明这个类是final类。
- 类中的特定方法也可以被声明为final,声明后,子类就不能覆盖这个方法(final类中的所有方法自动成为final方法)
- 域也可以声明为final,但声明后就不能修改他们的值了,如果将一个类声明为final,只有其中的方法自动地成为final,而不包括域
1.8 强制类型转换
- 将一个类型强制转换成另外一个类型的过程被称为类型转换
- 只能在继承层次内进行类型转换
- 在将超类转换为子类之前,应该使用instanceof进行检查
1.9抽象类
- 抽象类中包含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的类本身必须声明为抽象的。
public abstract class Person
{
...
public abstract String getDescription();
}
-
除了抽象方法之外,抽象类还可以包含具体数据和具体方法。
抽象方法充当着占位的角色,它们的具体实现在子类中。 -
扩展抽象类可以有两种选择:</br>
一种是在抽象类中定义部分抽象类方法或不定义抽象类方法,这样就必须将子类也标记为抽象类;
另一种是定义全部的抽象方法。 -
类即使不含抽象方法,也可以将类声明为抽象类。
-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如果将一个类声明为abstract,就不能创建这个类的对象。
如:
new Person("VInce");
但是可以创建一个具体子类的对象
如:
Person p = new Student("Vince","Economics");
注意: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类的变量,当时只能引用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受保护访问
- Java用于控制可见性的四个访问控制符:
1) 对所有类可见 ——————— public
2) 对本包和所有子类可见———— protected
3) 对本包可见 ———————— 默认,不需要修饰符
4) 仅对本类可见 ——————— private
2. Object:所有类的超类
- Object是Java中所有类的始祖,在java中每个类都是由它扩展而来的。
但是不用这么写:
public class Employee extends Objcet
- 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出超类,Object就会被认为是这个类的超类。
- 可以使用Object类型的变量引用任何类型的对象:
Objcet obj = new Employee("Hacker",35000);
2.1 equals方法
- 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用于检测一个对象是否等于另一个对象。
String str1=new String("apple");
String str2=new String("apple");
System.out.println(str1.equals(str2)); //true
- 与 == 的差别
String str1=new String("apple");
String str2=new String("apple");
System.out.println(str1.equals(str2)); //true
System.out.println(str1 == str2); //false
在检测中,只有两个对象属于同一个类时,才有可能相等。
2.2 相等测试与继承
- 当隐式和显式参数不属于同一个类时,即要比较的对象不是同属一个类时,equals方法返回false。
许多程序员喜欢使用instanceof进行检测:
if(!(otherObjcet instanceof Employee)){
return flase;
}
- java要求equals具有下列特性:
1) 自反性:对于任何非空引用x,x.equals(x)应该返回true;
2) 对称性:对于任何引用x和y,当且仅当y.equals(x)返回true时,x.equals(y)也应该返回true;
3) 传递性:对于任何引用x、y和z,如果x.equals(y)返回true,y.equals(z)返回true,x.equals(z)也应该返回true;
4) 一致性:如果x和y引用的对象没有发生变化,反复调用x.equals(y)应该返回同样的结果。
</br> 5) 对于任何非空引用x,x.equals(null)应该返回false。
2.3 hashcode方法
- hashcode(散列码)是由对象导出的一个整形值
- 如果x、y是不同的对象,x.hashCode()和y.hashCode()基本不会相同
- StringBuffer中没有定义hashCode方法,它的散列码是由Object类默认的hashcode方法导出的对象储存地址
- 如果重新定义equals方法,就必须重新定义hashCode方法
- Equals与hashCode的定义必须一致:如果x.equals(y)返回true,则x.hashCode()就必须与y.hashCode()具有相同的值。
2.4 toString方法
- toStirng方法用于返回表示对象值的字符串
- 绝大多数(但不是全部)的toString方法都遵循这样的格式:类的名字,随后是一对方括号括起来的值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className[.......]";
}
或者
... toString()
{
return getClass().getName()+"[......]"
}
- 设计子类时也应该定义自己的toString方法,并将子类的描述添加进去。如果使用了getClass().getName(),那么子类只要调用super.toString()就好了。
3. 泛型数组列表
- ArrayList是一个采用类型参数(type parameter)的泛型类。
- 为了指定数组列表保存的元素对象类型,需要用一对尖括号将类名包括起来加在后面:ArrayList<className>
ArrayList<Employee> staff = new ArrayList<>();
- 使用add方法可以将元素添加到数组列表中
staff.add(new A("abc",...));
staff.add(new A("cdf",...));
- size方法将返回数组列表中包含的实际元素数目:staff.size() ,将返回staff数组列表的的大小,等价于a的a.length()。
3.1访问数组列表元素
- 使用get和set方法实现访问或者改变数组元素的操作
staff.set(i,harry);
等价于
a[i] = harry;
get方法同理
- 没有泛型时,原始的ArrayList类提供的get方法只能返回Object,因此,调用get方法必须对返回值进行类型转换。
Employee e = (Employee) staff.get(i);
4 对象包装器与自动装箱
-
所有的基本类型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类。
如Integer类对应基本类型int。 - 包装类:Integerl、Long、Float、Double、Short、Byte、Character、Void和Boolean。对象包装类时不可变的。
- 对象包装类还是final,因此不能定义他们的子类。
- 先声明一个Integer对象的数组列表
ArrayList<Integer> list = new ArrayList<>();
当调用list.add(3)时会自动变换成list.add(Integer.valueOf(3));
这种变换就叫做自动装箱(autoboxing)
当调用list.get(i)时会变换成list.get(i).intValue()
未完待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