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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里那些意犹未尽的地方

2018-03-02  本文已影响30人  霹雳贝贝Suri

春节得空,终于看了一遍电影《芳华》。这些年,一看电影就特别容易被感动。《芳华》更是赚足了我的眼泪。

在这之前,已读过严歌苓的小说《芳华》。读严歌苓的时候,每每叹服于她的描述。总觉得那一个字,一个词,亦或者一个比喻,用的都是极恰当的。

从侧面看,他平淡的五官反倒被年岁剥蚀得深邃了。

那丰盛气味在饥荒年代显得格外美,一条小街的人都以嗅觉揩油。

更触动神经的是她的写实。这在严歌苓另一部搬上银幕的小说《天浴》里,就表现得更加赤裸。《天浴》是女知青的故事,单纯与愚昧的交织。小说里主人公秀秀是这么看自己的:

“我太晚了-那些女知青几年前就这样在场部打开门路,现在她们在成都工作都找到了。想想嘛,一个女娃儿,莫得钱,莫得势,还不就剩这点老本?”她说着,两只眼皮往上一撩,天经地义得很。她还告诉他:睡这个不睡那个是不行的,那些没睡上的就会堵门路。”

本身单纯的秀秀,在荒唐的年代里,在大草原上,被男人们无情地消费和“牺牲”掉,直到让老金帮自己结束生命。

扭曲的年代,扭曲的故事,字字砍在你的心上。


再说《芳华》,搬上银幕后,整体感觉:唯美而保留。

萧穗子吃个西红柿,好似比苹果都甜。青春的女兵们,在排舞场上,在游泳池里,在浴室里,都演绎着青春的美好与力量。文工团解散的时候,他们挥泪唱歌分别,歌声与舞蹈,战友与友情,真让人羡慕,那是多么好的芳华!

小说里就残酷的多了:势力的林丁丁第一次嫁给了高干子弟,因为受不了全家人的挤兑离婚。第二次嫁给了华侨,也没落得长久。最终落得个发胖,头发稀少,无依无靠,给别人照顾孩子渡过岁月;郝淑文没和高干子弟陈灿一拍即合,而是嫁给了二流子。二流子偏偏下海赚了最多钱。萧穗子在文工团里要表白的人,是被郝书文给“睡”走了。多少年后,萧穗子才明真相。但是,真相已经不重要。

最总要的人物: 何小萍和刘峰,在电影和小说里可谓各有千秋。


何小萍在原著里面是叫何小曼。小曼比小萍好听。小曼的父亲是个文人,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被打倒。貌美但是俗气的生母,立刻变了嘴脸,成了压死父亲的最后一棵稻草。父亲在送完小曼去幼儿园后,在家服药自杀。

总觉得小曼的生父,在她年幼时自杀,比电影里的改编的劳改,伤害更大。父亲的高高举起,是儿时记忆最深的事。毕竟,后来唯一愿意将她举起的人只有好人刘峰。那么多年,无依无靠,突然被众人高高捧起,精神失常就更有可能。

之后,母亲带着她改嫁。在新家庭里,小曼成了碍眼碍事的拖油瓶。连后来的弟弟妹妹都要编着话来骂她。没人疼,没人爱。来自母亲的,唯一的拥抱是小曼给自己浇凉水,硬把自己弄生病了换来的。

小曼自卑,可怜,倔强,讨好而又卑微。终于,她离开了家,以为离开了鄙视她的家庭,她就要幸福了。却不知道,从进入文工团的第一天,就成了别人的笑话。

那是个身份决定地位的年代,不管小曼的长头发,爱出汗,舍不得吃好东西,都能成为别人眼里的笑话。所以,小说里的,用破旧的海绵垫胸垫的情节,总觉得对小曼的形象有破坏。人都已经这样了,这种身材上的铺垫还有几分意义。而且不管你怎么讨好,都没人看地起啊。好在电影里,那个情节变成了一个悬念。

小曼疯了,电影里解释的更妙:就像北方冻大白菜,长时间冻着没事,突然拿到屋里,就烂了。

小曼连她暗恋的刘峰都不记得。但是,记的跳过的舞蹈。电影里,小曼再次看到了文工团的舞蹈,走到黑暗里起舞。相信那是好的开始。

多年以后,小曼花白头发和刘峰一起去看战友。失望于电影里的小曼,头发花白,行动缓慢。多年以后的小曼,应该仍旧是一头长发,在舞蹈学院教书,依然漂亮。找到刘峰,照顾身体日渐不好的刘峰,陪他走过最后的时光。

看到小曼,总觉得生活里还有这样的场景。有谁低一层,就让她低到地里。无关她有怎样的创伤,怎样的苦衷。你怒其不争,却又无能为力。


说起刘峰,电影里和小说里的形象则很相近。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小到炊事班的猪跑了,大到干部培训名额,刘峰都能做出雷锋一般的牺牲。

而战友们呢?一边享受着刘峰带来的便利,一边又肆无忌惮地等待着刘峰的“跌落”。

刘峰的手,可谓是原著里笔墨很重的一笔会撑着女兵们翻跟头,会做甜品讨林丁丁欢心,会打沙发给炊事班长结婚用。刘峰的好都从这双手里做出来。刘峰能把雷锋精神发挥到什么程度,都得益于这双手能翻出多少新花样。

而刘峰神一般的陨落也是因为这双手。电影里,刘峰情不自禁对丁丁表白后,抱住了丁丁。实在不及小说里,刘峰在林丁丁惊慌之下,触摸到了丁丁的后背。

林丁丁可以周旋在摄影干事和医生之间,但是,完全好人的表白不但让她觉得惊悚,还产生了恶心的“味道”。

刘峰是个压抑的好人。他压抑着自己的需求,自己的爱。而这样的压抑终究一日,非但没有成全他,还“迫害” 了他。

刘峰垂头瞥了一眼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手很难看。有可能的,当时手指头背着他的心,暗打歹主意。但他的心不知道。

此后,英雄落马,众人落井下石。好像大家都还松了一口气。刘峰不过就是个普通人,哪有那么神!

刘峰被下放到农场伐木。只伐木头的手,刘峰也不是好人刘峰了。

在战场上,那只触摸过的手彻底地失去了。好像从那以后,连刘峰都讨厌那只手一样。那只以前做出多少好事的手,好像连它的主人都嫌弃一样,只有离开才是最终的解脱。

小说里,刘峰的手的确是在战场上被打穿了大动脉,没能及时完全止血。更可怕的描述是,他躺在血泊里,流出的鲜血,吸引了成群结队的蚂蚁大迁徙,才引得运输人员的注意。刘峰才保住了性命。一只再次改变他命运的手啊!

这不是全部。没了手,还要装个假臂。再见战友,是贩卖书籍,和派出所发生冲突,假臂掉在了地上。当啷一声着地,赫然醒目。没有温度,没有情感。抗战英雄抵不过时代的变迁。

假臂破旧,上面还有烟头烫伤的痕迹。好似背后还有不知多少辛酸的故事。

还是唯美的电影更让人接受。刘峰在最后,用另一只手紧紧地搂住了小曼。两人相依为命,渡此余生。

要当好人,更要做有点血性,有点人性的好人呢!



借一句话: 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愿你我珍重世间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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