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朝花夕拾”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书,可是还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并没有机会看很多更“主流”的东西。除了教材就是作文书了。
小时候很偏科的,就喜欢语文。记得第一年上学的时候我的语文考了99,是全校最高分,但是数学只考了25.5。真的不是说笑啊,我拿着成绩单跑回家,远远看到妈妈的时候,我就挥舞着我的成绩单,高呼:妈,我语文考了99呢,全校最高!正洋洋得意呢,我妈就悠悠地问,那你数学呢?我立马就蔫了吧唧地说25.5。至今我妈还拿这个笑我,就那张成绩单还被我妈存在箱子里呢。可我这语文学的好也好像是天生的。
每次新学期发新书我最期待的就是语文书了,里面总有很多故事,就算只是简单的几句诗,我都能看上好久,还能再脑子里脑补一大串有的没的,绝对的意识流。我背课文也是最好的,最快最准。语文课上理解老师的话也是最快最准的,从小到大,我的每一个语文老师都最喜欢我了。
可是,一本新的教材完全不够我看呀,于是我就问别的同学借,五花八门,我也不挑,只要有的看就行。那时候我唯一能问爸爸妈妈买的就是作文书了,因为别的在他们眼里就是“杂书”,正儿八经学课本才是好孩子。其实作文书也很好啊。每次拿到没看过的作文书,总喜欢最先翻到记叙文那一部分,看着别人笔下的故事津津有味,再接着就是看散文了,心想明明没什么故事,但是又好像总牵着我的情绪,或让人伤心或让人愉悦。那些写景的作品当然也好看,一朵朵花,一片片叶子,一汪水,一杯茶…都生动的不得了。
再到后来,我上初中了,偶尔有闲钱去小卖部买一些所谓的“杂书”了。我接触到了意林,读者,青年文摘等等,也接触到了小说。这里说的可不是世界名著,而是言情小说。虽然也杂,但是各种各样的文体和素材也让我有比别人更新奇,更特别的写作表达。于是我的作文总是被评为优秀作品,在班级里被分享。这可真是值得骄傲的事,起码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
再到高中,我的语文水平一直保持着优秀。但是我不爱看作文书了,也不喜欢看书本要求看的各大名著。我爱上了看言情小说,那个时候,看着小说里的故事,感悟着别人的人生。也从小说里面见识到了很多不一样的生活和价值观,这些影响甚至有的直到现在都留在我的身上。我说不清楚这是好是坏,但是我觉得并不后悔。这爱好让我再高中还能满足我语文方面的输出需求,甚至名列前茅。当我的语文能力被别人夸赞的时候,也让我慢慢养成了心高气傲的习惯,总是用很高的要求完成题目,甚至作文。喜欢被别人表扬,喜欢表现所谓才华。于是在写作文时刻意求新,固执己见。时间久了,自然没了更多新的想法了,这时才觉得,自己该是江郎才尽了。这才幡然醒悟,如果不一直学习,一直获取新的知识,总会有灵感和才华枯竭的一天。心中惊慌不已。
按照正常的趋势发展的话,我应该一直喜欢文学,研读著作,实实在在地博览群书。可是还是抵不了小说的诱惑,在言情小说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了。到了大学,少了机会写作,少了机会看书,少了心情和时间独自思考,那些曾经的天赋慢慢的消失,知道某次深夜回想这件事,才是真的难以平静。我再也写不出来任何文字了吗,我曾经的天赋被收走了吗?我看过那么多言情小说,我收获了什么?有没有一丝后悔呢?
写下这段文字时思绪万千,这内容怕也是毫无章法。我知道,当一个人开始懈怠时,她的天赋一定会慢慢的一点一点被收走。但是我似乎还是很喜欢写东西,虽然很久没有自己的原创文字了,但是庆幸我一直有摘抄的习惯,这使我不至于毫无底气。现在我愿意花时间花心力把曾经的爱好捡起来。我什么都不在乎,只在乎我的心情。写作让我心情愉悦。